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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劳动权利实有化对劳动法学核心范畴的诉求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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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钱叶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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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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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浙江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2期93-102,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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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公共劳动管制法律问题的系统化研究”(15YJA820023)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创新中国特色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研究”(15ZDA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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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劳动权利实有化是劳动法学研究的终极价值。历史经验表明,实现和保障劳动权利的任务无法通过改造私法权利机制来完成,需要改造公法权力机制,付诸与市场兼容的劳动管制权力。也即,只有在第三法域,劳动法才能真正取得独立于民法的地位,劳动权利的实有化问题才可能有效解决。我国传统的劳动法学研究方法基于权利,基于权力的研究方法尚未被重视。从基于权利的方法转向基于权力的方法为推动我国劳动权利实有化所需要。劳动法学的基本权利是劳动权利,基本权力是劳动管制权,后者构成劳动法学核心范畴。以劳动管制权为逻辑起点,劳动法有了更为动态的界定,是调整劳动管制权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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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劳动权利实有化
劳动法学核心范畴
劳动管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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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5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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