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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弹劾制度探析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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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邱永明 朱莲华 《上海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1年第3期30-34,共5页
中国古代弹劾制度是封建监察制度的核心内容 ,弹劾权是御史的最重要权力。其权力运行特点 :在皇帝直接领导下 ,独立行使 ,弹章直达御前 ,皇帝亲自裁决 。
关键词 中国 露章面 封章奏 古代弹制度 御史 运行方式 封建监察制度 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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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巡按御史履职中的纠劾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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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陶道强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2期78-84,共7页
针对地方官吏的违法、渎职等行为通过奏疏等形式向中央检举,并列举罪状以作为朝廷处理的依据,这是御史巡按地方所必须履行的最主要的职责之一。巡按御史的纠劾对象涉及广泛,纠劾职责有不时论劾和复命纠劾两种基本类型,形成了一系列成熟... 针对地方官吏的违法、渎职等行为通过奏疏等形式向中央检举,并列举罪状以作为朝廷处理的依据,这是御史巡按地方所必须履行的最主要的职责之一。巡按御史的纠劾对象涉及广泛,纠劾职责有不时论劾和复命纠劾两种基本类型,形成了一系列成熟的制度和约束机制。巡按御史纠劾制度是明廷垂直监控地方政治、社会的极为重要的措施,是保持军队战斗力的重要手段,也是监控和牵制督抚等高级官员的重要手段。但到后来,其纠劾职责逐渐由监督职官的手段演化为巡按御史操控官场甚至左右地方决策的权力,这是明初制度设计者所始料未及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巡按御史 澄清吏治 徇私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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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命名识物”到“辨物劾物”——中国古代博物学的知识技术和思想观念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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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静 郗文倩 《东南学术》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04-112,共9页
中国古代博物学强调“物”的善恶祯祥,认为“物”皆有吉凶妖祥之性,人只有知其名、识其形、明其性才能趋利避害。因此,围绕着“物”以及人与“物”关系的整体认知,一系列“名物”“辨物”“劾物”等知识技术逐渐形成,并构成早期方技数... 中国古代博物学强调“物”的善恶祯祥,认为“物”皆有吉凶妖祥之性,人只有知其名、识其形、明其性才能趋利避害。因此,围绕着“物”以及人与“物”关系的整体认知,一系列“名物”“辨物”“劾物”等知识技术逐渐形成,并构成早期方技数术的重要基础。这些知识技术和思想信仰进一步维系着人们的生存信心与生活秩序,并为逐步构建的伦理社会、礼仪社会带来心理凭借。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名物识物 辨物 博物学 知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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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江总督阿山参劾张鹏翮满文奏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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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孝廉 沈原 《历史档案》 CSSCI 北大核心 1996年第3期19-26,14,共9页
本专题史料均选译自馆藏康熙朝满文朱批奏折,涉及三十九年捕获盐枭孔文泰及四十三年佟世禄叩阍两案,反映了阿山与张鹏翮之间的尖锐对立。——选译者 关孝廉
关键词 河道总督 于成龙 四十年 家马 九月初九 按察使 岁修 工料 积水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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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雍正朝官员问责与参劾制度研究
5
作者 孟姝芳 《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31-40,共10页
雍正朝历经13年,在治理改革整顿的同时,也完善加强了对官员的管理监督,最主要的是完善了对官员违制违纪行为的问责与参劾。当时,参劾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直省参劾、科道参劾、官员自参、其他机构的参劾等等。通过各种形式的参劾,在雍正... 雍正朝历经13年,在治理改革整顿的同时,也完善加强了对官员的管理监督,最主要的是完善了对官员违制违纪行为的问责与参劾。当时,参劾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直省参劾、科道参劾、官员自参、其他机构的参劾等等。通过各种形式的参劾,在雍正朝形成了一个系统的问责体系,有效地监督了各级官员在行政过程中的失误与过错,保证了政务活动的顺利实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雍正朝 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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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子材参劾吏部书吏一事考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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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廖宗麟 庄兰芝 《钦州学院学报》 2009年第1期16-19,共4页
冯子材在率军平定海南岛后,因办理立功将士请奖事宜时遭到吏部书办的索贿,否则就以"颠倒保案"的方式予以报复,冯子材遂上奏参劾。但有关记载对于冯子材当时的身份、所参劾的对象、上参折的时间及内容都有错漏,需要根据确实的... 冯子材在率军平定海南岛后,因办理立功将士请奖事宜时遭到吏部书办的索贿,否则就以"颠倒保案"的方式予以报复,冯子材遂上奏参劾。但有关记载对于冯子材当时的身份、所参劾的对象、上参折的时间及内容都有错漏,需要根据确实的史料来考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冯子材 吏部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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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法运动原因的真相与王之春被劾之由考论
7
作者 肖宗志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5期58-60,共3页
文章重点讨论并质疑学术界公认的广西巡抚王之春卖国的事实真相、拒法运动与王之春被免职的所谓直接关系。以最新出版的法国外交档案为依据,重新解读史料和晚清官方档案,认为王之春已有出卖国权而秘密借法款、德款的非正式谈判之事,但... 文章重点讨论并质疑学术界公认的广西巡抚王之春卖国的事实真相、拒法运动与王之春被免职的所谓直接关系。以最新出版的法国外交档案为依据,重新解读史料和晚清官方档案,认为王之春已有出卖国权而秘密借法款、德款的非正式谈判之事,但借法兵镇压广西内乱之事则子虚乌有;王之春下台不是拒法运动的结果,其根本原因是王之春在广西巡抚任内镇压内乱不力,谎报军情,邀功请赏,吏治败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拒法运动 王之春被 原因 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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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宋代官员的自劾
8
作者 郭志安 《宋史研究论丛》 2023年第1期25-36,共12页
宋代官员的自劾现象相当普遍,相关的自劾制度也较为完备。官员自劾的不断出现,既有执政失误、政见不和、归过于己等因素的影响,又有掩饰罪行或自保、力求辞官、打击政敌、钳制权贵等多重功用。针对官员自劾,宋廷多采取免官、降官、从轻... 宋代官员的自劾现象相当普遍,相关的自劾制度也较为完备。官员自劾的不断出现,既有执政失误、政见不和、归过于己等因素的影响,又有掩饰罪行或自保、力求辞官、打击政敌、钳制权贵等多重功用。针对官员自劾,宋廷多采取免官、降官、从轻或免予处罚、不罚反奖等方式加以处置,并有着对官员失于自劾的相关监督。宋代官员自劾现象的广泛存在,既对维系政权的稳定有积极作用和意义,也在一定程度上有着官员借以规避罪责、肆意滥用等弊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宋代 官员 处置 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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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劾文书格式演变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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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唐俊峰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 2017年第1期131-159,共29页
本文尝试透过纵向对比,考察秦统-后至东汉中期 劾文书格式和内容的内在变化.综合而言,秦至汉初的劾文书仅 包括被劾者的罪名,结构为“劾+某劾+某敢言之:上劾……” 内容相对简略.西汉中期,劾文书的格式和内容开始繁化:首 先,文书会... 本文尝试透过纵向对比,考察秦统-后至东汉中期 劾文书格式和内容的内在变化.综合而言,秦至汉初的劾文书仅 包括被劾者的罪名,结构为“劾+某劾+某敢言之:上劾……” 内容相对简略.西汉中期,劾文书的格式和内容开始繁化:首 先,文书会以“案”开始,之后开始详细叙述案件的调查经过、 结果.同时原先两重呈文的结构亦融合为“年月日+某劾、敢言 之+被劾者讯息+写移,谒某县某狱以律令从事”.此后劾文书 篇幅的膨胀愈加严重,至迟在西汉末发展出“劾状”格式;呈文 的书写也出现变化,西汉中期以来二合为-的呈文再次分离,回归 近似秦至汉初的双重呈文格式.至东汉中期,劾文书的冗赘似得到 改善,其格式以“案”开始、没有“状”的部分,呈文的写作方 式与西汉中期同类文书几近完全相同,似有-种复古倾向.总而言 之,各时期的劾文书皆存在独特的形态,研究时应独立看待,不宜 简单地将“劾状”的格式和内容特点类推到其他时期的劾文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秦汉 文书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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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劾”與“鞫”狀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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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均明 《简帛研究》 CSSCI 2017年第2期191-197,共7页
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所見具體案例中的"劾狀"形式,充分展現了其在訴訟過程中的作用。通過與同時代的"劾狀"做横向比較可以揭示其一般規律,與不同時代的西漢"劾狀"做縱向比較可以演示其變化。通過疏解以... 長沙五一廣場東漢簡牘所見具體案例中的"劾狀"形式,充分展現了其在訴訟過程中的作用。通過與同時代的"劾狀"做横向比較可以揭示其一般規律,與不同時代的西漢"劾狀"做縱向比較可以演示其變化。通過疏解以往未曾見過的東漢"鞫狀",可知其爲適用於審訊論决階段的文書形式,主要内容是確認"劾狀"的真實性、對案件做進一步調查的結果及提出初步的判决意見與理由。"辤狀"性質則存在兩種可能:一爲綜合性的訴訟報告,二爲"鞫狀"之别稱。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五一廣場簡牘 鞫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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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东汉“直符”及其举劾犯罪的司法流程 被引量:1
11
作者 杨小亮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 2015年第1期176-186,共11页
五一广场东汉简牍新见有以“直符”身份举劾犯罪的较为完整的司法记录,反映出东汉行政机构的“直符”具有检举不法、纠察犯罪的职责和义务;同时也反映出东汉诉讼程序在各类诉讼层面的适应性及普遍性。对新见简牍资料从制度和程序层面... 五一广场东汉简牍新见有以“直符”身份举劾犯罪的较为完整的司法记录,反映出东汉行政机构的“直符”具有检举不法、纠察犯罪的职责和义务;同时也反映出东汉诉讼程序在各类诉讼层面的适应性及普遍性。对新见简牍资料从制度和程序层面进行研读,有益于对东汉当值制度的微观认知,也有益于对东汉“特殊”种类司法诉讼程序的具体流程进行梳理和解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五一简 直符 职责 司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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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清末贻谷被参劾案 被引量:1
12
作者 王国庆 《黑龙江史志》 2015年第1期161 173-,173,共2页
贻谷为清末督办垦务大臣,绥远城将军,1902年奉旨到内蒙古西部进行垦务工作,1908年由于归化城副都统文哲辉参奏,贻谷被撤职交法部查办,贻谷在任七年间,在内蒙古大力推行垦务政策,为清政府搜刮到不少银两,在发展水利、教育等方面也做出了... 贻谷为清末督办垦务大臣,绥远城将军,1902年奉旨到内蒙古西部进行垦务工作,1908年由于归化城副都统文哲辉参奏,贻谷被撤职交法部查办,贻谷在任七年间,在内蒙古大力推行垦务政策,为清政府搜刮到不少银两,在发展水利、教育等方面也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贻谷被参劾案发生之后,朝野上下舆论为之哗然,由于频繁变动主管该案的官员加之其他原因,贻谷案被搁置三年之久,本文力图通过相关资料一窥贻谷被参案的过程以及该案审理过程中暴露的一些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贻谷 垦务 过程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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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春煊参劾叶祥麟案始末 被引量:1
13
作者 张得盼 《江淮文史》 2021年第2期106-112,共7页
清末新政时期,叶祥麟出任广东信宜知县,任职期间革除弊政,丕振文风,赈灾救民,发展生产,为当地做出了一定贡献。因谭背庙一案于1905年4月被时任两广总督岑春煊参劾,革职发往军台效力赎罪。在清末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下,政治腐败、体制僵化,... 清末新政时期,叶祥麟出任广东信宜知县,任职期间革除弊政,丕振文风,赈灾救民,发展生产,为当地做出了一定贡献。因谭背庙一案于1905年4月被时任两广总督岑春煊参劾,革职发往军台效力赎罪。在清末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下,政治腐败、体制僵化,监察制度是皇权的附属品,监察权的行使"独而不立",且受到其他诸多因素的干扰,其有效性大打折扣。叶祥麟被参劾后,请求朝廷予以"主动而开复",等来的却是"枉劳心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岑春煊 两广总督 政治腐败 清末新政时期 监察权 广东信宜 监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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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官员自劾现象析论
14
作者 曹衍 《保定学院学报》 2023年第6期69-75,共7页
宋代官员自劾现象较为普遍,他们出于失职、灾异、反对朝廷某项政策等原因而向朝廷自劾。宋廷对其处置视具体情况而定,情节轻者予以奖赏或劝慰,严重者则是贬谪或罢黜等。宋代官员自劾还存在自劾数量多于前朝、北宋官员自劾数量多于南宋... 宋代官员自劾现象较为普遍,他们出于失职、灾异、反对朝廷某项政策等原因而向朝廷自劾。宋廷对其处置视具体情况而定,情节轻者予以奖赏或劝慰,严重者则是贬谪或罢黜等。宋代官员自劾还存在自劾数量多于前朝、北宋官员自劾数量多于南宋等特点。官员自劾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其背后具有深刻的政治涵义,不仅是宋代官员据理力争、约束皇权的重要方式,还是其引咎自责、自我反省精神的体现,更是其规避党争、明哲保身的重要途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宋代 官员自 政治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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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问达《劾李贽疏》辨析
15
作者 陈桂炳 《泉州师范学院学报》 1987年第2期54-56,共3页
李贽(1527-1602)字宏甫,号卓吾,福建泉州市人,是我国明代杰出的进步思想家,在中国伦理学史上,他最早对男尊女卑封建礼教进行比较系统和深入的批判。然而在明万历三十年(1602年)闰二月乙卯礼科给事中张问达奏劾李贽的疏文中,... 李贽(1527-1602)字宏甫,号卓吾,福建泉州市人,是我国明代杰出的进步思想家,在中国伦理学史上,他最早对男尊女卑封建礼教进行比较系统和深入的批判。然而在明万历三十年(1602年)闰二月乙卯礼科给事中张问达奏劾李贽的疏文中,却把李贽描绘成为一个“老淫棍”:“尤可恨者,寄居麻城,肆行不简,与无良辈游庵院、挟妓女,白昼同浴,勾引士人妻女,入庵讲法,至有携衾枕而宿者,一境如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张问达 李贽疏》 伦理学史 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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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于汴参劾魏忠贤
16
作者 夏明亮 《正气》 2001年第4期26-26,共1页
关键词 魏忠贤 吏部尚书 东林党 都御使 大学士 伙食管理员 给事中 畏罪自杀 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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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秦代官吏“吏”“民”身份的分化与基层治理之特性——以官吏告劾制度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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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韶光 《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54-68,共15页
秦代官吏在职权范围内揭发非法行径所使用的法律术语,分为“告”与“劾”。使用“告”的官吏有校长、狱史等县属吏,里典、田典、里父老等里吏,以及什长、伍长等什伍组织吏员;使用“劾”的官吏有县令、县丞、监御史等。二者在司法活动中... 秦代官吏在职权范围内揭发非法行径所使用的法律术语,分为“告”与“劾”。使用“告”的官吏有校长、狱史等县属吏,里典、田典、里父老等里吏,以及什长、伍长等什伍组织吏员;使用“劾”的官吏有县令、县丞、监御史等。二者在司法活动中发挥的作用不同,使用“劾”的官吏有权限受理“告”、处理司法案件、任命使用“告”的官吏,居于主导地位。这两类官吏在身份上存在本质差别:前者由无爵者或民爵者担任,由长官任命,职事属于“役”,其身份本质上为“民”;后者由官爵者担任,经君主任命,是真正意义上的官吏,属于特权阶层。秦在告劾制度中对官吏的安排设置,不但是对官吏中“吏”“民”阶层的划分,还是统筹协调不同阶层官吏、重视基层社会治理与强化中央集权的举措。特别是里吏对“告”的使用,反映了秦基层治理的特殊之处,即通过削弱基层社会中原有宗族豪强的势力,打造受制于国家的里吏阶层,以新的国家秩序改造旧的社会秩序,强化中央集权,维护国家治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秦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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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司法程序之顺位辨正——以汉代劾制为中心的再考察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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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侯欣一 赵晓磊 《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52-62,共11页
关于汉代案、劾、下狱等司法程序的顺位,史籍中的记载显得异常复杂,学界的相关解释亦存在分歧,主要原因是对汉代劾制之理解尚存疑点。汉代的劾是以案验为基础的初步定罪程序,是引发人犯诣狱的重要前提,人犯的诣狱是依据劾章中的罪名来... 关于汉代案、劾、下狱等司法程序的顺位,史籍中的记载显得异常复杂,学界的相关解释亦存在分歧,主要原因是对汉代劾制之理解尚存疑点。汉代的劾是以案验为基础的初步定罪程序,是引发人犯诣狱的重要前提,人犯的诣狱是依据劾章中的罪名来确定的。汉代对同一案件处理的基本程序顺位是案-劾-下狱,这种程序顺位是以律令的严格规定为保障的。由于汉代的下狱审理须以劾章之内容为限,因此下狱后罪犯的其它罪行依然要经历案劾的程序。史籍中关于汉代司法程序的错乱描述,或许是由于史籍撰写者不熟悉当时的司法程序,亦或许是由于史籍撰写者习惯于特定的表达方式,这种表达仅仅是描述某种司法状态,重点不在描述程序顺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汉代 案、、下狱 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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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告、劾制度辨析 被引量:12
19
作者 刘庆 《中国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45-60,共16页
告、劾是秦汉时期起诉的基本形式,二者在文献中有时连用,但存在多方面差异。从行为主体与适用对象来看,告的适用范围更为宽泛,民对民、民对官、官对民、官对官的起诉皆可称告,而劾的提出者往往是官吏,被劾对象多数是官,也可以是民,不能... 告、劾是秦汉时期起诉的基本形式,二者在文献中有时连用,但存在多方面差异。从行为主体与适用对象来看,告的适用范围更为宽泛,民对民、民对官、官对民、官对官的起诉皆可称告,而劾的提出者往往是官吏,被劾对象多数是官,也可以是民,不能简单以"自诉""公诉"来区分二者。告出现较早,劾制应是战国时代随着官僚制、成文法的出现以及公私观念的发展而产生的,并成为官吏诉讼的专门用语。在形式与内容上,告既有书面形式,又可采用口头形式;既涉及刑狱案件,也可以是民事诉讼。劾所涉案件一般为罪的范畴,不用于民事,且多为书面形式,"章"与"奏"均可用于举劾,出土文献所见的劾文书也存在地域差异。在管辖与受理方面,告的接受可下至乡,由乡啬夫受理并上报县廷审理,告可越诉,吏民诣阙上书、上变告等都可直达皇帝。劾的受理最低在县级司法机构,通常是逐级管辖的,并不越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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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对数术的系统批判——以占卜、相术、厌劾祠禳为中心 被引量:1
20
作者 姚海涛 《周易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83-89,共7页
荀子对数术虽没有专门立论批评,但检视《荀子》一书,可抽绎出其对数术传统的系统批判。占卜、相术、厌劾祠禳构成了数术系统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占卜,荀子提出“善为易者不占”,将占筮的预测功能与礼义文饰功能划清界限,有将《周... 荀子对数术虽没有专门立论批评,但检视《荀子》一书,可抽绎出其对数术传统的系统批判。占卜、相术、厌劾祠禳构成了数术系统的三个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占卜,荀子提出“善为易者不占”,将占筮的预测功能与礼义文饰功能划清界限,有将《周易》解读进一步人文理性化的倾向。其对《周易》的诠解主要表现为引用卦爻辞以重其言,化用《易传》以解礼,袭用《易传》语词以为己说注解。针对相术,荀子提出相形不如论心、择术,将人内在的思想层面与外在行为方式结合起来评价,建立了全面衡量人才之“德”与“能”的礼义与法度相结合的标准。针对厌劾祠禳,荀子反对鬼神、巫术之说,将儒家的脱巫、去魅倾向贯彻得更加彻底。荀子对数术的系统批判,既有战国末期的社会现实原因,也是思想史逻辑发展之必然,亦与荀子个人对战国学术思潮的批判与熔铸分不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荀子 占卜 相术 祠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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