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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之“国际习惯法”说新解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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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晨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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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大连海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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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太平洋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9期1-12,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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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海权发展模式及海洋法制完善研究”(17ZDA14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中国南海海洋权益保护中的历史性权利主要法律问题研究”(3132019237)资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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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之“国际习惯法”说的主要理论障碍为“一般海洋法规则例外”说,从历史性权利的产生、认定及适用上讲,后者无法成立。根据南海周边各国的惯常行为和法律确信,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还可进一步定性为受区域性国际习惯法的调整,此习惯法为中国南海历史性权利的维护提供专门的理论保障,由此弥补“国际习惯法”说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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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南海
历史性权利
一般海洋法规则
区域性国际习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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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South China Sea
historic rights
the general rules of the law of the sea
regional customary international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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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9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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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清代江南民间慈善习惯法与传统法源结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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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武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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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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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2期134-147,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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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清代江南民间慈善习惯法由江南民间慈善章程、规条等习惯规则发育而成。这一区域习惯法引发了《户部则例》中部分慈善立法的变化,并促进了江南地方慈善立法的创新,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江南地区以国家法为主导、民间法为辅助的传统二元法源结构。这一区域习惯法无法融入已高度固化的传统律例体系,游离于传统刑法与行政法之外,已初具社会法的雏形。它与江南城镇的工商行业习惯法、劳资关系习惯法及其他习惯法一起,另行构成了清代江南城镇非正式的社会自治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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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慈善
律例
《得一录》
区域习惯法
社会自治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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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D922.182.3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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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海上安全风险管控的区域性安排与制度构建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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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敬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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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上海大学法学院
上海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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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南京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7年第9期93-99,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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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海上防空识别区理论与实践的法律研究"(14BFX128)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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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海上安全风险国际管控呈公约规制和区域性安排并存的二元模式。区域性安排的理念、自身优势和实践效果,使区域性安排成为海上安全风险国际管控的一种较优选择。针对区域性安排存在的"弱强制性"、"划海而治"与"规则冲突"等不足,需要从硬法和软法两个维度予以完善。硬法维度即实现区域性安排的法律化,包括借鉴补强机制等外部措施实现区域性安排的强制约束力,推动区域性安排转化为一种区域习惯(法)规则;软法维度即协调单边和各区域性安排的风险管控措施,并借助海事安全条约强制履约审核实现"再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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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海上安全风险管控
区域性安排
区域习惯法
强制履约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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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the control of maritime security risk
the regional arrangements
regional accustomed law
Mandatory Performance Treaty Au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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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3.5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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