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9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世界秩序危机中的区域国际法缺位问题——基于国际法供给侧的思考 被引量:3
1
作者 钱芳 《学术探索》 2019年第2期58-66,共9页
国际法的发展具有互动性,区域国际法有利于解决国际法供给侧中"沉默的大多数"和"公约数"偏差等问题,促进多边国际法的形成。国际法的有效供给将产生对需求的回应和引导。欧洲建立了紧密的区域一体化法律机制,相比之... 国际法的发展具有互动性,区域国际法有利于解决国际法供给侧中"沉默的大多数"和"公约数"偏差等问题,促进多边国际法的形成。国际法的有效供给将产生对需求的回应和引导。欧洲建立了紧密的区域一体化法律机制,相比之下,亚洲区域国际法进程迟缓。中国在促进亚洲区域国际法建设方面应承担起主导作用,积极推进多边主义进程,抑制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的抬头,推动世界秩序迈向更加公正合理的道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世界秩序 区域国际法 供给侧 法治架构 亚洲区域一体化
下载PDF
区域一体化及对外关系构建的国际法基础——以东盟为例
2
作者 张宇 杨达 《法学(汉斯)》 2023年第6期5452-5457,共6页
条约是国际法主体之间的以国际法为准则而为确立其相互权利义务而缔结的书面协议,包括公约、协定、议定书、宪章、宣言等。东盟的一体化和对外关系构建,通过文件的签署和落实,对东盟成员国和贸易合作对象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规定,成为双方... 条约是国际法主体之间的以国际法为准则而为确立其相互权利义务而缔结的书面协议,包括公约、协定、议定书、宪章、宣言等。东盟的一体化和对外关系构建,通过文件的签署和落实,对东盟成员国和贸易合作对象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规定,成为双方遵循的基本准则,为区域秩序的构建提供了法律基础。从《曼谷宣言》到《东盟宪章》,东盟一体化的过程在不断调整的条约中得到实现,通过条约立法,为东盟一体化奠定区域国际法基础。东盟作为一个整体,对外关系的构建既有差异性,又有一致性,体现了东盟的内部协商机制和一体化建构的有机结合,各类贸易合作协定、议定书等为东盟对外关系的构建提供了法律依据。以立法促进区域共同体的建立或可为国际战略学未来的教学内容有所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区域国际法 区域一体化 东盟
下载PDF
论“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被引量:40
3
作者 蔡从燕 《中国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3年第1期24-43,204,205,共22页
近年来,一些国家主张“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但是,这些国家并未明确“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所指“规则”系指“国际法”并据此阐述其关于国际秩序的规则观。事实上,这些国家实施的一系列法律实践表明,其很大程度上追求的是国... 近年来,一些国家主张“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但是,这些国家并未明确“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所指“规则”系指“国际法”并据此阐述其关于国际秩序的规则观。事实上,这些国家实施的一系列法律实践表明,其很大程度上追求的是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区域国际法凌驾于普遍国际法以及将国际法泛政治化的规则观。这种规则观损害了国际法在国际秩序中的作用,违背了完善全球治理和推动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秩序的时代要求。为纠正这些国家经由主张“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追求的规则观,中国主张“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体现的规则观是,确认以《联合国宪章》为基础和核心的国际法是调整国际关系的权威规则体系,同时不排除不违反国际法的其他规则在国际秩序中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 国内法 区域国际法 国际法泛政治化
原文传递
中国历史性权利的定位与出路 被引量:2
4
作者 罗国强 刘晨虹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54-61,共8页
"南海仲裁案"针对中国历史性权利的实体裁决明显枉法。中国历史性权利应当定位为岛礁主权和非专属性水域捕鱼权及航行权,这源于区域性习惯国际法,与《海洋法公约》并行不悖。其出路在于澄清定位,考虑单独划定岛礁基线,转向&qu... "南海仲裁案"针对中国历史性权利的实体裁决明显枉法。中国历史性权利应当定位为岛礁主权和非专属性水域捕鱼权及航行权,这源于区域性习惯国际法,与《海洋法公约》并行不悖。其出路在于澄清定位,考虑单独划定岛礁基线,转向"自主开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海仲裁案” 历史性权利 断续线 区域性习惯国际法
下载PDF
欧洲联盟法与一般国际法之比较 被引量:5
5
作者 凌慧明 《法学杂志》 1997年第2期32-33,共2页
欧洲联盟法与一般国际法之比较凌慧明一、欧洲联盟法是一种特殊的区域性国际法所谓“区域国际法”是指处于世界某个区域的一些国家在它们彼此关系中发展起来的一些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与其他区域性国际法相比,欧洲联盟法是一种特殊的... 欧洲联盟法与一般国际法之比较凌慧明一、欧洲联盟法是一种特殊的区域性国际法所谓“区域国际法”是指处于世界某个区域的一些国家在它们彼此关系中发展起来的一些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与其他区域性国际法相比,欧洲联盟法是一种特殊的区域性国际法。这种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欧洲联盟法 国际法渊源 欧盟法院 国际组织法 成员国 法律渊源 区域国际法 欧共体 初步裁决权 部长理事会
原文传递
历史性水域的性质与协调——以南海断续线内水域为研究对象 被引量:6
6
作者 罗国强 刘晨虹 《国际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期1-7,79,共7页
中国在断续线内水域的历史性权利主张,直接关系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前后断续线内水域性质的辨析与协调。一国享有历史性所有权的水域可称为依附于所有权的"历史性水域",断续线内水域则构成中国自成一体的"历史性... 中国在断续线内水域的历史性权利主张,直接关系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前后断续线内水域性质的辨析与协调。一国享有历史性所有权的水域可称为依附于所有权的"历史性水域",断续线内水域则构成中国自成一体的"历史性水域"。公约生效后,在断续线内上覆水域,若中国难以实现划定洋中群岛直线基线,可考虑对各岛礁单独划定领海基线,以此来实现中国"历史性水域"与适当面积之专属经济区的并存。根据海底区域的地形地貌,此区域应当由南海周边各国的大陆架以及国际海底区域构成,这种构成比"共同开发"政策更为符合中国的现实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断续线 历史性权利 历史性水域 区域性习惯国际法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下载PDF
欢迎投稿 欢迎订阅
7
《东北亚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2期130-130,共1页
2012年选题参考1.国际区域热点问题研究;2.金融危机时代东北亚各国的对策研究;3.国际体系转变与东北亚地区安全问题研究;4.东北亚地区金融安全与货币体系建设研究;5.东北亚地区贸易、投资便利化与区域合作研究;6.朝鲜半岛问题研究;7.东... 2012年选题参考1.国际区域热点问题研究;2.金融危机时代东北亚各国的对策研究;3.国际体系转变与东北亚地区安全问题研究;4.东北亚地区金融安全与货币体系建设研究;5.东北亚地区贸易、投资便利化与区域合作研究;6.朝鲜半岛问题研究;7.东北亚交通、能源安全与能源体系建设研究;8.东北亚区域国际法研究;9.图们江流域开发与周边国家跨国经济合作研究;10.东盟与东北亚区域合作模式研究;11.东北亚各国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研究;12.东北亚地区人文交流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跨国经济 企业经济 区域国际法 能源体系 可持续发展研究
原文传递
南极条约体系与第三国 被引量:8
8
作者 邹克渊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1995年第5期41-46,共6页
一、引言 在对本文的主题展开讨论之前,有必要对“南极条约体系”和“第三国”这两个基本概念作一说明。南极条约体系是指以1959年的《南极条约》为核心而发展起来的一种区域性国际法律制度,它以南极大陆及其沿海,以及其中的人类活动为... 一、引言 在对本文的主题展开讨论之前,有必要对“南极条约体系”和“第三国”这两个基本概念作一说明。南极条约体系是指以1959年的《南极条约》为核心而发展起来的一种区域性国际法律制度,它以南极大陆及其沿海,以及其中的人类活动为规范对象。该体系除《南极条约》外,还包括与《南极条约》相联系却又独立的许多法律文件,如1972年的《南极海豹保护公约》、1980年的《南极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公约》,以及根据《南极条约》所制定的一些措施,如1964年的《南极动植物保护议定措施》。南极条约体系的最新发展是1991年10月通过的《南极条约环境保护议定书》。“第三国”是国际条约法上的一个概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南极条约体系 第三国 条约法公约 区域国际法 当事国 联合国宪章 人类共同继承财产 缔约国 矿物资源 保护公约
原文传递
The Contemporary Construction of Chinese International Law Discourse 被引量:3
9
作者 Zeng Lingliang 《Social Sciences in China》 2011年第4期78-91,共14页
The contemporary construction of Chinese international law discourse, on the one hand, ought to precisely, systematically and completely express and communicat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main regimes and substantial fea... The contemporary construction of Chinese international law discourse, on the one hand, ought to precisely, systematically and completely express and communicat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main regimes and substantial features of international law as well as core values, basic conceptions, key terms, mainstream theories or doctrines and representative views gradually established and developed in the study of international law; on the other hand, it should fully and in a timely way manifest China's creative contributions to international law and its discipline and discourse. The framework of contemporary Chinese international law discourse should take "building a harmonious world" as the guiding rationale; thoroughly cover the four basic dimensions of the international rule of law and Chinese foreign policy and its practice, namely domestic, multilateral, regional and bilateral; coincide with, follow and respect those rules, natural laws and tendencies such as fundamental rules governing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globalization, multilateralism, regional integration and regionalism,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s obligations (or rights) and China's needs for peaceful development. It should orient its basic functions toward promoting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and wide application of contemporary international law as well as its teaching, study and dissemination, stimulating the progress of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protecting Chinese interests, especially those core national interests, and strengthening China's international image and status as a responsible big country. 展开更多
关键词 Chinese international law discourse contemporary international law MULTILATERALISM REGIONALISM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obligations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