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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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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樊林波 《长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4期86-90,共5页
CEPA是中国内地分别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签署的更紧密经贸安排。CEPA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顺利实施以及第三阶段的良好开端对中国两岸三地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未来WTO下一国四席的自由贸易区创建具有重大意义... CEPA是中国内地分别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签署的更紧密经贸安排。CEPA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顺利实施以及第三阶段的良好开端对中国两岸三地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未来WTO下一国四席的自由贸易区创建具有重大意义。CEPA协议主体的双重性及其独特的国内法律安排,以及可能出现的新的争端也呼吁对其解决机制的完善。针对这一新课题,应借鉴国际通行作法补充修改CEPA相关条款,完善争端解决机制,为解决中国国内区际经贸争端创建范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法学 区域贸易法 CEPA 自由贸易区建设 争端解决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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