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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诚服务是医师职业道德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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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丁珠林 《中国卫生》 2006年第12期64-64,共1页
在中国医师协会举办的“新世纪医师职业精神——医师宣言”高峰论坛上,医师职业精神的话题成为卫生部领导、相关行业协会的同道与数十位中外著名的专家、学者共同热议的主题。
关键词 医师职业道德 服务 忠诚 中国医师协会 职业精神 高峰论坛 行业协会 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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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考核不合格医师或停工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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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区医师》 2012年第28期24-24,共1页
北京市近日启动了全洲蔓帅定期考核工作,年底前将完成全部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测试等内容。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暂停独立执业活动3~6个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医师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本年度定期... 北京市近日启动了全洲蔓帅定期考核工作,年底前将完成全部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测试等内容。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暂停独立执业活动3~6个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医师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本年度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医师职业道德 定期考核 北京市 卫生行政部门 水平测试 执业活动 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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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诊疗保健40年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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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陆正伟 《老年医学与保健》 CAS 2000年第4期161-162,共2页
关键词 干部保健 诊断 治疗 医师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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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的医师职业精神——医师宣言 被引量: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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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华医学教育杂志》 2006年第2期1-4,共4页
《新世纪的医师职业精神———医师宣言》是由美国内科学基金、ACP基金和欧洲内科医学联盟共同发起和倡议,首次发表于2002年《美国内科医学年刊》和《柳叶刀》杂志。到目前为止,已有包括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在内的36个... 《新世纪的医师职业精神———医师宣言》是由美国内科学基金、ACP基金和欧洲内科医学联盟共同发起和倡议,首次发表于2002年《美国内科医学年刊》和《柳叶刀》杂志。到目前为止,已有包括美国、英国、法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在内的36个国家和地区的120个国际医学组织认可和签署了该宣言。中国医师协会于2005年正式签署该宣言,加入推行《医师宣言》的活动。《医师宣言》为当代医师提出了21世纪医学职业道德的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中国医师协会认为,《医师宣言》所提出的三项基本原则和十条职业责任完全符合世界各国医师职业道德要求;在医患矛盾突出的今天,实施《医师宣言》不仅是医师行业自律的体现,而且也有助于医师良好社会形象的树立。本刊全文发表中英文《新世纪的医师职业精神———医师宣言》,希望它能作为医师职业道德的教材,贯穿在医学教育的各个阶段和整个过程,并最终体现在医学工作者的职业生涯中。“德为医之本,德高则医粹”。认真学习《医师宣言》,树立良好职业精神,既有利于医师职业生涯的发展,更有利于为人民的健康服务。做人民满意的医师是医学工作者的崇高目标,任重而道远,让我们携起手来,脚踏实地,为实现这一目标作出不懈的努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中国医师协会 职业精神 21世纪 宣言 医学工作者 医学职业道德 医师职业道德 科学基金 内科医学 职业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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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儿科杂志:儿科医师的良师益友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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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锡强 《中华儿科杂志》 CAS CSCD 北大核心 2012年第9期641-644,共4页
儿科医师的培养和成长过程需经历所谓的“三段式”教育,即系统的本科教育、严谨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持续终身的继续教育。三段式教育模式的前两部分(本科教育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会医学生怎样才能达到儿科医师的基本要求,包... 儿科医师的培养和成长过程需经历所谓的“三段式”教育,即系统的本科教育、严谨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持续终身的继续教育。三段式教育模式的前两部分(本科教育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教会医学生怎样才能达到儿科医师的基本要求,包括基本临床技能、基础知识、医师职业道德和操守、医学伦理和人文关爱等。达不到这些要素的要求,就不可能完成儿科医师的本职工作。继续教育是儿科医师在完成以上基本训练的基础上,进行的高层次、知识更新性和终身性教育。继续教育的目的和动力源于遇到的临床问题,并试图解决这些问题。继续教育的方式多种多样,如进修学习、参加学习班和学术会议等,其中最主要的方式是自学;最高层次的自学方法是基于临床问题的经验总结和科学研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儿科医师 中华儿科杂志 规范化培训 本科教育 继续教育 医师职业道德 住院医师 临床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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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执业医师法现存问题的调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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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帆 贾红英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北大核心 2008年第7期499-501,共3页
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简称《执业医师法》),以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护人民健康,将医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纳入法制的轨道。《执业医师法... 1998年6月26日,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简称《执业医师法》),以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提高医师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护人民健康,将医师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纳入法制的轨道。《执业医师法》的诞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但由于这是我国建国之后颁布并实施的第一部规范医师队伍的法律,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一些缺憾。本研究在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对湖北省部分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问卷调查,以定量研究《执业医师法》及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该法的意见与建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师队伍建设 医师职业道德 卫生行政部门 全国人大 业务素质 人民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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