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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英德比较视角下医疗过失的认定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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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恭政
王廷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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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武汉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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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合肥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3期35-40,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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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英国、德国作为医疗服务水平较高的国家,就患者接受医疗服务遭受意外损害,构建了一系列的法律救济机制,但在实践中由于两国的法律体系、司法传统、医疗背景的不同,导致对患者具体救济的路径、机会和程度存在差异。在医疗过失认定中,英国倾向于赋予医务人员更大的认定权限,给予医学标准较高的地位;德国则推行较为严格的救济进路,对医学标准持谨慎态度,并确立法院在医疗过失认定中的决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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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疗过失
医疗惯例
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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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medical negligence
medical practice
duty of c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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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14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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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从头孢类抗生素过敏案件探究诊疗注意义务内容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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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霍婷
王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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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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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司法鉴定》
2022年第2期88-93,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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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立法研究(201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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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以厘清头孢类抗生素过敏案件争议焦点、明确此类案件中医务人员的诊疗注意义务内容为研究目的,对国内因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而引发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进行量化研究。结果显示,不同法院的裁判结果对于头孢类抗生素是否应当进行皮试不仅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反而在实践中形成了势均力敌的两大阵营。在头孢类抗生素皮试的有效性未得证实的前提下,支持皮试方的法院仅以违背惯例或者简单地以直接采纳鉴定意见为由认定被告存在过错,此观点显然不能站住脚。在头孢类抗生素过敏案件中,事前详细询问病史、事后仔细观察、及时抢救等预防与抢救措施应当取代皮试成为医疗机构重点关注的注意义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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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头孢类抗生素皮试
医疗惯例
鉴定意见
诊疗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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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795.4
[医药卫生—法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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