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论公民体育权的宪法属性——一个“半真正未列举权”的视角 被引量:9
1
作者 高景芳 《武汉体育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8期39-43,共5页
体育权在我国宪法上未予明确列举;通过受教育权、文化权、休息权和生命健康权等权利直接推衍,也颇为勉强;但宪法总纲关于国家发展体育事业的规定,宣告了体育的重要性。因此,根据宪法"未列举基本权利理论",体育权可谓我国宪法... 体育权在我国宪法上未予明确列举;通过受教育权、文化权、休息权和生命健康权等权利直接推衍,也颇为勉强;但宪法总纲关于国家发展体育事业的规定,宣告了体育的重要性。因此,根据宪法"未列举基本权利理论",体育权可谓我国宪法上一项"半真正未列举权",应予保障。但鉴于中国法律实证主义的思维习惯,将体育权在宪法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中明确列举,最为妥当。体育权入宪,有助于明确体育权的宪法权利属性,有助于彰显体育权的时代内涵,有助于突出体育权的国家义务,有助于促进政府积极履行有关国际公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体育 宪法 半真正未列举权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