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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控辩协商走向辩审协商:我国认罪协商制度之反思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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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蔡元培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109-115,共7页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控辩协商为核心来开展本土化构建。通说认为,控辩协商应当成为我国认罪协商制度的关键性环节。然而,借鉴控辩协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非无需论证,改革者对两大法系的协商制度可能存在一定的偏见和误解,因此有必要对控...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控辩协商为核心来开展本土化构建。通说认为,控辩协商应当成为我国认罪协商制度的关键性环节。然而,借鉴控辩协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非无需论证,改革者对两大法系的协商制度可能存在一定的偏见和误解,因此有必要对控辩协商展开理论上的反思。首先,控辩协商与我国重视职权审查和实质真实的司法传统格格不入;其次,我国刑事司法环境难以支撑控辩协商的开展,控辩双方缺乏足够的协商动力;最后,我国控辩双方的协商能力明显不平等,面对强势的控诉方,辩护方很难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相比控辩协商对平等性的依赖,辩审协商更注重通过裁判者的中立性和客观性来实现协商正义。引入辩审协商,加强司法权的介入和调控,是我国认罪协商制度的未来出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认罪认罚从宽 控辩协商 辩审协商 协商动力 协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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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裁程序中控辩审三方动力体系研究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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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元轶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61-176,共16页
正式纳入我国刑事诉讼法的速裁程序在适用比例上一直处于较低水平,这表明其内生性的速裁动力系统尚未得到建构。具体而言,量刑协商范围狭小、从宽处遇确定性不足、值班律师效用不彰导致辩方无意于选择速裁程序;程序简化不足且错案风险... 正式纳入我国刑事诉讼法的速裁程序在适用比例上一直处于较低水平,这表明其内生性的速裁动力系统尚未得到建构。具体而言,量刑协商范围狭小、从宽处遇确定性不足、值班律师效用不彰导致辩方无意于选择速裁程序;程序简化不足且错案风险增加导致裁判方无力适用速裁程序;而形式化的证明标准和畸低的控方败诉风险又消解了速裁程序本应具备的正向激励机制,导致控诉方怠于推动速裁。因此,为从辩、审、控三方激活速裁动力,有必要加强辩护权保障、扩大辩护方协商空间,推行法定证明标准实现方法实质化并落实证据不足案件的无罪比例,使速裁程序真正成为具有自发生命力的制度设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速裁程序 协商动力 怠速结构 程序分流 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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