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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经济法回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法理逻辑与制度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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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蒋悟真
王浩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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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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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1-18,共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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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利他性’人性假设与现代法律制度的演变研究”(项目编号:22VRC144)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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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已经成为国家战略层面的核心任务和重要社会共识,事关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依循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新质生产力的发展亟须相关体制机制的健全,形成与新质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新质生产力与经济法之间基于政府与市场的复杂关系呈现出耦合联系:一方面,新质生产力发展对生产关系的变革引领经济法从目标和机制层面向新质经济法方向优化;另一方面,经济法以最有利于实现社会整体利益的方式,从技术突破、要素配置、产业转型三个方面反作用于新质生产力发展。首先,技术突破需要经济法以激励型模式,通过财税与金融等制度工具的优化,弥补要素供给的市场机制之不足;其次,要素配置需要包容型经济法有效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破除阻碍资本、数据、技术等关键要素优化配置的经济性垄断和行政性垄断因素;最后,产业转型依托于协调型经济法,通过优化产业结构法、产业规划法等具体制度,推动在产业结构与产业布局层面实现产业平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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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质生产力
创新发展
激励型经济法
包容型经济法
协调型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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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new quality productive forces
innovative development
incentive-based economic law
inclusive economic law
coordinated economic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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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F014.1
[经济管理—政治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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