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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经济实体规则的经营者集中执法实践:中国国企如何面对欧盟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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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思洁 姚舜禹 《竞争政策研究》 2024年第3期61-69,共9页
面对中国国家资本的持续涌入,欧盟采取了既欢迎又审慎的态度。欧盟委员会适用单一经济实体规则的过程存在一定程度的倾向性,而中国国有企业的抗辩理由通常无法阻止欧盟委员会采取“最坏情形假设”,由此面临赴欧投资的最严峻挑战。有必... 面对中国国家资本的持续涌入,欧盟采取了既欢迎又审慎的态度。欧盟委员会适用单一经济实体规则的过程存在一定程度的倾向性,而中国国有企业的抗辩理由通常无法阻止欧盟委员会采取“最坏情形假设”,由此面临赴欧投资的最严峻挑战。有必要对单一经济实体规则的问题进行探源,在学理和法理层面对国资委与国有企业之间的独立决策问题进行研究和解释,以期在现有欧盟体制下提出更加具有说服力的抗辩理由和应对策略,更好维护我国国企域外投资的生存空间和合法权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一经济实体 欧盟竞争法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有企业 独立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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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市场支配地位的制度反思和理论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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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童禺杰 《法治研究》 2023年第5期146-160,共15页
共同市场支配地位并非《反垄断法》上自明的概念。引自欧盟先入为主的名词表述导致我国对共同市场支配地位的讨论陷入了限定垄断行为类型的概念证成。不仅忽略了作为理论基础的寡头依赖适用具有严格的经济学前提假设,还造成反垄断执法... 共同市场支配地位并非《反垄断法》上自明的概念。引自欧盟先入为主的名词表述导致我国对共同市场支配地位的讨论陷入了限定垄断行为类型的概念证成。不仅忽略了作为理论基础的寡头依赖适用具有严格的经济学前提假设,还造成反垄断执法与制度规范间难以调和的矛盾冲突。回归共同市场支配地位立法论的反思为问题解决提供了广阔视野。欧盟提出此概念的目的和演进过程表明,该舶来概念意欲解决内部竞争缺失时的主体认定和责任承担问题,与我国《反垄断法》中的共同市场支配地位并不具有相同内涵。随着对市场势力内涵理解的加深,欧盟发展并充实了单一经济实体理论,该理论能够更好解决主体内部竞争缺失时的反垄断问题。引入以市场势力为依据的单一经济实体理论,将其融入我国反垄断法律体系,革新当下反垄断主体认定理念,可以为相关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的解决提供可行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市场支配地位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单一经济实体理论 市场势力 立法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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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欧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及其启示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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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沈吉利 胡玉婷 《现代国际关系》 CSSCI 北大核心 2003年第6期48-53,共6页
伴随经济全球化和贸易与投资自由化 ,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 ,同时也造成了相应的冲突。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需要相应的国际法规则进行协调。基于国际反垄断法典制定的遥遥无期 ,应考虑采取双边或区域性的国际... 伴随经济全球化和贸易与投资自由化 ,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 ,同时也造成了相应的冲突。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需要相应的国际法规则进行协调。基于国际反垄断法典制定的遥遥无期 ,应考虑采取双边或区域性的国际协调以及各国国内的单边协调方式 ,减少发生冲突的可能。本文通过对美国、欧盟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阐述和分析 ,指出中国应顺应世界潮流 ,赋予反垄断法域外效力 ,从而维持一种公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垄断法 WTO规则 国际垄断 国际法 美国 欧盟 单一经济实体原则 履行地原则 管辖权 中国 域外适用 经济全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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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涉外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法律适用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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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启云 杨敏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00年第8期49-51,共3页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涉外不正当竞争案件日趋增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法》)没有专门规定涉外案件的法律适用,本文拟就这一问题作一些理论和实践上的探讨。
关键词 涉外不正当竞争案件 法律适用 反不正当竞争法 国民待遇原则 最惠国待遇原则 单一经济实体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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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反垄断法》后保险集团内外部交流合作的合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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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激远 《保险理论与实践》 2023年第1期120-142,共23页
自2022年8月1日起,新修订的《反垄断法》开始生效。本次对《反垄断法》的修订涉及对经营者集中、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类主要垄断行为认定规则的大幅修改。其对于保险行业的影响,不仅在于处罚力度的提高,以及“安全港”适用场... 自2022年8月1日起,新修订的《反垄断法》开始生效。本次对《反垄断法》的修订涉及对经营者集中、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三类主要垄断行为认定规则的大幅修改。其对于保险行业的影响,不仅在于处罚力度的提高,以及“安全港”适用场景的进一步限缩,更在于引导保险集团在数字经济时代重新审视内部的日常经营管理体系,将反垄断规则内置于系统和流程中,以业务场景为导向,综合考虑个人信息、网络安全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多部法律的影响,从源头上防止、减少限制竞争行为的发生。本文以《反垄断法》的主要修订要点作为线索,引出在保险集团内部以及与常见商业伙伴进行信息共享和业务合作的多个典型场景,包括加强经营者集中申报管理、通过内外部信息交流的合规管理防控垄断协议风险,以及妥善处理与数据和服务供应方的关系,减少被认定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风险,就如何在新时期落实新修订的《反垄断法》的合规引导作用,重塑保险行业的竞争合规体系,提供可借鉴的行为准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内部信息交流 轴辐协议 单一经济实体 数字经济 公共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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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反垄断罚款制度的革新——基于整体主义理念的研究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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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健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1期29-42,共14页
我国已经启动反垄断法的修订工作,其中罚款制度的修订广受关注。在反垄断罚款制度的应用中虽然整体主义理念初露端倪,但是仍具有相当大的局限性,甚至还发生了不少背离罚款整体主义理念的案例,导致罚款威慑力受到较大的冲击。纵观20世纪9... 我国已经启动反垄断法的修订工作,其中罚款制度的修订广受关注。在反垄断罚款制度的应用中虽然整体主义理念初露端倪,但是仍具有相当大的局限性,甚至还发生了不少背离罚款整体主义理念的案例,导致罚款威慑力受到较大的冲击。纵观20世纪90年代以来欧美国家反垄断罚款制度的革新,基于单一经济实体理论和经济连续性理论而采取的罚款整体主义制度设计是一种较为常见的做法。罚款整体主义通常包括罚款基准的整体主义和罚款责任的整体主义。新时代我国反垄断罚款制度的革新应引入整体主义理念,在制度设计上以企业集团总销售额为基准计算反垄断最高罚款限额和确定反垄断罚款大企业威慑乘数,同时明确规定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罚款承担连带责任以及在一定情形下要求企业承继者承担罚款责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垄断罚款 整体主义理念 单一经济实体理论 经济连续性理论 罚款基准 罚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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