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3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绑架行为的构造研究
1
作者 李立众 《法学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28-143,194,195,共18页
《刑法》第239条虽然规定了构成绑架罪的三种情形,但只有“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一种行为类型,因而绑架行为存在统一的构造。从立法沿革、规范根据与法律含义出发,成立绑架罪要求存在行为人、人质与第三人的三方关系。行为人控制被害人之... 《刑法》第239条虽然规定了构成绑架罪的三种情形,但只有“绑架他人作为人质”一种行为类型,因而绑架行为存在统一的构造。从立法沿革、规范根据与法律含义出发,成立绑架罪要求存在行为人、人质与第三人的三方关系。行为人控制被害人之后,向被害人勒索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不构成绑架罪。立法者通过绑架目的来体现绑架罪的三方关系,这决定了绑架行为只能是单一行为。绑架行为(单一行为)的危害性重于抢劫行为(复合行为),故从绑架罪的法定刑反推绑架行为应为复合行为的主张无法成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绑架行为的构造 三方关系 两方关系 单一行为说 复合行为
原文传递
论绑架罪既遂
2
作者 张健一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年第2期53-58,共6页
绑架罪是司法实践中较常发生的犯罪,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我国刑法对绑架罪做了详细的规定,但是,对于本罪的既遂标准理论界莫衷一是,单一行为说,复合行为说各有优劣,同时也有其他标准,本章就这一问题发表了看法。
关键词 绑架罪 既遂标准 单一行为说 复合行为 折中
下载PDF
“准绑架罪”问题研究及解决思路
3
作者 李雪健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8年第3期40-45,共6页
相比较外国刑法和其他地区,掳人后另起勒索意图的行为评价不一,多利用相关立法以绑架罪一罪或并合犯论处。我国实践中以数罪论处,但存在双重评价疑问,如"陈孝玉拐卖儿童、绑架案"一案以吸收犯理论进而以绑架罪一罪处理更为合... 相比较外国刑法和其他地区,掳人后另起勒索意图的行为评价不一,多利用相关立法以绑架罪一罪或并合犯论处。我国实践中以数罪论处,但存在双重评价疑问,如"陈孝玉拐卖儿童、绑架案"一案以吸收犯理论进而以绑架罪一罪处理更为合理。对于这种情况,绑架罪既遂标准为向第三人实施勒赎行为。同时,该种绑架罪要受到绑架罪的体系限制,应对绑架罪做实质性理解以限缩处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绑架罪 吸收犯 非法拘禁行为 另起犯意 单一法益单一行为说 利用事前状态型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