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题名论单位犯罪的罪过
被引量:1
- 1
-
-
作者
刘生荣
宋桂芹
-
机构
烟台大学
-
出处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3年第2期24-30,共7页
-
文摘
近年来,我国有些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的经济犯罪案件屡有发生,已成为相当普遍而且危害严重的问题。为保护社会主义财产关系,保障现代化建设事业顺利进行,迫切需要对这类犯罪予以必要的打击和处罚。1987年《海关法》和1988年两《补充规定》以立法的形式确认了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并对其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从而使近年来刑法理论界关于“法人”犯罪问题的争论趋于停止。然而,司法实践中大量的单位犯罪案件得不到应有的惩治,原因之一是对单位犯罪的罪过难以认定。要认定其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
关键词
单位犯罪的罪过
直接行为
罪过性
群体意志
单位意志
犯罪行为
自由意志
主观基础
刑事责任
行为人
-
分类号
C55
[社会学]
-
-
题名论单位犯罪成立与成立条件
被引量:7
- 2
-
-
作者
王良顺
-
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8年第3期40-46,共7页
-
文摘
单位犯罪的成立是为了确定犯罪的"单位性",以区分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单位犯罪成立的标准是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而不是另一类的犯罪构成。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包括单位、单位罪过和单位行为。单位的两个具体要素是单位的类型与单位的特征,单位罪过具有不同于自然人罪过的形成机制,单位行为具有三个不同的特征。
-
关键词
成立条件
单位
单位罪过
单位行为
-
Keywords
condition
institution
institutional offense
institutional action
-
分类号
D924.11
[政治法律—刑法学]
D917
[政治法律—法学]
-
-
题名论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
被引量:1
- 3
-
-
作者
陈璐
-
机构
郑州大学
-
出处
《平顶山学院学报》
2009年第3期32-37,共6页
-
文摘
单位犯罪的成立只是一种新的犯罪形态的成立,而不是一种不同于自然人犯罪的另一类犯罪的成立;单位犯罪的成立标准是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而不是在犯罪构成之外有其他特别的犯罪构成,单位犯罪的成立条件包括单位、单位罪过和单位行为。
-
关键词
成立条件
单位
单位罪过
单位行为
-
分类号
D917
[政治法律—法学]
-
-
题名单位犯罪罪过的法律透视
被引量:1
- 4
-
-
作者
李欣
-
机构
电子科技大学人文学院
-
出处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5年第7期95-98,共4页
-
文摘
在单位犯罪理论中,单位犯罪的罪过是单位犯罪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单位犯罪的本质,单位犯罪的罪过具有二重性,与自然人犯罪的罪过区别也在此;厘清单位犯罪的罪过内容、形式以及单位共同犯罪的罪过对单位犯罪的定罪量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
关键词
单位犯罪罪过
二重性
表现形式
内容
-
分类号
DF792.6
[政治法律—诉讼法学]
-
-
题名本刊1993年总目录
- 5
-
-
-
出处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3年第4期95-96,共2页
-
-
关键词
总目录
一百周年
悲剧生命意识
郭沫若泛神论
单位犯罪的罪过
烟台市
中岛敦
研究评议
典当关系
悲剧文化
-
分类号
C55
[社会学]
-
-
题名单位犯罪若干问题研究
被引量:6
- 6
-
-
作者
俞利平
-
出处
《政法学刊》
1998年第2期40-43,共4页
-
文摘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单位犯罪,这是对犯罪主体问题的重大突破,是对我国刑事法律制度的重大完善,它必将对司法实践产生深远的影响。然而,单位犯罪的概念、单位犯罪的罪过和客现行为的界定、刑罚的适用等问题,却是理论和实践中亟待研究和确定的问题,本文拟就上述问题作一探讨。
-
关键词
单位犯罪
以单位名义
单位意志
单位犯罪的罪过
单位犯罪的行为两罚制
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其他责任人员
-
分类号
D924.1
[政治法律—刑法学]
-
-
题名涉案企业合规刑法立法建议与论证
被引量:22
- 7
-
-
作者
周振杰
-
机构
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36-49,共14页
-
文摘
随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涉案企业合规建设、评估、审查等实施机制逐步形成,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改革试点已经成为共识。从域外实践来看,涉案企业合规制度的成功离不开企业责任的二元化与将合规治理情况规定为法定量刑情节。现行《刑法》以自然人为假想对象,未对单位责任的判断基础作出具体规定。虽然从解释论的角度可以在《刑法》第四章中为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找到规范基础,但是,缓刑等量刑制度显然不能适用于企业。应及时修改《刑法》将改革试点的有益经验固定下来,拓展涉案企业合规制度的适用范围。建议以“单位责任的本质是社会责任”为逻辑起点,沿着“单位责任与个人责任二元化”的总体思路,将“未进行有效合规治理”与“未适当履行合规义务”分别规定为单位犯罪故意与单位犯罪过失的判断基础,以减轻控诉机关的证明责任;删除《刑法》第30条中的限制性规定,将单位刑事责任扩展至所有罪名;修改单位犯罪处罚原则,将“积极进行合规治理”规定为法定量刑情节;将从业禁止适用于单位,并增设单位累犯与单位缓刑制度,为涉案企业合规制度进入审判与刑罚执行阶段奠定规范基础。
-
关键词
企业合规
单位犯罪
单位罪过
单位累犯
单位缓刑
单位从业禁止
-
分类号
D924.1
[政治法律—刑法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