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有限公司中夫妻股权单方处分的效力认定及其救济
1
作者 冉克平 陈丹怡 《广东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261-272,288,共13页
夫妻股权单方处分问题的核心在于平衡交易安全与婚姻财产安全保护之价值冲突。夫妻股权共有应当限于对股权权属的共有。股权处分权行使主体的认定在公司法或婚姻家庭法下会产生不同的适用结果,为完成两者之间的衔接,需以夫妻共同财产管... 夫妻股权单方处分问题的核心在于平衡交易安全与婚姻财产安全保护之价值冲突。夫妻股权共有应当限于对股权权属的共有。股权处分权行使主体的认定在公司法或婚姻家庭法下会产生不同的适用结果,为完成两者之间的衔接,需以夫妻共同财产管理权规则作为制度工具,基于对《民法典》第1060条和1062条的解释重构,建立起以共同管理为原则,各方单独管理和推定一方单独管理为例外的管理权规则。显名方单方处分夫妻股权原则上应被推定为显名方单独管理而构成有权处分,但需受到善意相对人要件的限制。相对人明知显名方无权单独处分或与显名方恶意串通的,以及显名方以不合理的低价或无偿处分股权的,处分行为皆属无效。隐名方对于显名方滥用其推定管理权的单方处分行为,可通过婚内或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以及侵权制度进行救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股权 股权共有 单方处分 外观主义 管理权规则 善意相对人
下载PDF
夫妻股权的归属及单方处分效力问题研究
2
作者 聂心宇 《法大法律评论》 2024年第1期115-124,共10页
夫妻股权的归属及其单方处分的效力在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引发的争议不断,这是由婚姻法与商法规则背后的价值冲突、股权财产属性与人身属性之间的联动关系及家事类商事纠纷的特性所决定的。根据未登记为股东的一方是否实际介入公司治理并... 夫妻股权的归属及其单方处分的效力在学界和司法实践中引发的争议不断,这是由婚姻法与商法规则背后的价值冲突、股权财产属性与人身属性之间的联动关系及家事类商事纠纷的特性所决定的。根据未登记为股东的一方是否实际介入公司治理并获得公司及其他股东的认可,可将夫妻股权共有分为资产收益层面的静态共有和经营管理层面的资格共有:对于前者,在正常生产经营范围内,公示方擅自处分股权构成有权处分;对于后者,公示方的单方处分行为则构成无权处分。无论基于何种层次的共有,非公示方擅自转让股权均因构成无权处分而无效,但表见代理的情形除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财产 股权共有 单方处分 利益衡量 股权利益分离
下载PDF
夫妻股权归属及其单方处分效力的认定 被引量:13
3
作者 赵玉 《环球法律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131-146,共16页
夫妻股权归属及其单方处分的法律效力,涉及家庭财产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公司组织三个维度规则的交叉适用。夫妻股权中的财产权益和身份权益,应以“实际出资来源”判断财产权益是否为夫妻共同所有,以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判断夫妻股权身... 夫妻股权归属及其单方处分的法律效力,涉及家庭财产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公司组织三个维度规则的交叉适用。夫妻股权中的财产权益和身份权益,应以“实际出资来源”判断财产权益是否为夫妻共同所有,以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判断夫妻股权身份权益归属。夫妻股权的行使与处分在夫妻之间形成默示委托法律关系。默示委托以“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为范围,包含“合理价格”“合理商业判断”等要素,不仅适用于交易领域,也适用于公司内部股东表决权行使效力的认定。在默示委托范围内,登记股东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与股权登记外观表象一致。独立经营原则明确了经营责任的承担主体,避免未登记为股东、未参与生产经营一方承受不可预测的经营风险。超出默示委托范围,未登记为股东一方可以夫妻共有财产权主张行为无效。以上方案可在最大程度维持婚姻家庭法、合同法、公司法既有规则的前提下,推进民商事法律体系内部各部门法的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股权 单方处分 默示委托 独立经营 股权登记
原文传递
夫妻共有房产单方处分有效吗
4
《伴侣》 2022年第11期32-32,共1页
问:母亲前些年去世后,我们一家与父亲共同居住在父母的一套房子里。近年来,单位安排我去外地工作,妻子独自承担起照料父亲的责任。日子久了,父亲对儿媳很感激,决定将名下的房产赠与她。为防止我反对,父亲与儿媳私下里签订了房产赠与合... 问:母亲前些年去世后,我们一家与父亲共同居住在父母的一套房子里。近年来,单位安排我去外地工作,妻子独自承担起照料父亲的责任。日子久了,父亲对儿媳很感激,决定将名下的房产赠与她。为防止我反对,父亲与儿媳私下里签订了房产赠与合同。今年初我提出与妻子离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发现了父亲将房子赠与她的事情。我认为,该套房产属于父母共有财产,母亲去世后,我应享有对房产的部分继承权。请问,他们二人签订的赠与合同有效吗?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共同财产 赠与合同 继承权 共有财产 共同居住 房产赠与 夫妻共有房产 单方处分
原文传递
股权利益分离视角下夫妻共有股权归属与行使
5
作者 严雅茹 《南京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第3期19-23,共5页
夫妻股权的取得与变动因适用商事法与家事法而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前者规定由公示方行使股权;后者则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均有平等的处理权,其主要分歧点在于法官对于夫妻股权共有客体之证成。在坚持股权权益分离的视角下,明确夫妻... 夫妻股权的取得与变动因适用商事法与家事法而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前者规定由公示方行使股权;后者则规定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均有平等的处理权,其主要分歧点在于法官对于夫妻股权共有客体之证成。在坚持股权权益分离的视角下,明确夫妻双方基于夫妻共同财产制共同享有股权财产权益与收益,并界定股权所蕴含的人身性权益与财产性权益变动的时间节点,将夫妻股权的行使与转让以及在配偶权利受损的背景下的股权分割予以明晰,将促进夫妻共同财产制与公司的股权制度适用规则的衔接。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夫妻股权 单方处分 股东权益分离 股权登记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