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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实用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现实困境及其消解
被引量: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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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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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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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财经法学》
2018年第4期125-136,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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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实用艺术作品,是指具备实用功能并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艺术作品,其保有实用性与艺术性的双重属性。司法实践中,对实用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存在保护路径尚未统一、保护对象仍不清晰、独创性标准较难界定、侵权认定标准有失规范等问题。欲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认识到实用艺术作品与美术作品存在本质上的差异,并顺应立法趋势和司法实践的迫切需求,对实用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采单独保护路径。于此基础上,应当借鉴"注重设计过程的判断法"和"可销售判断法",明晰实用性与艺术性"分离"的适用标准。对于实用艺术作品的独创性判断,应明确其标准需高于一般作品,并达到"具有一定审美个性"的程度。在确认实用艺术作品著作权侵权时应采用"一般理性人标准"规范"实质性相似"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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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实用艺术作品
美术作品
单独保护路径
独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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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ractical works of art
Artwork
Separate protection path
Origin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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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523.1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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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实用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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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正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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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贵州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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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艺术科技》
2021年第16期191-192,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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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实用艺术作品是兼具日常实用功能与审美价值的一种特殊作品,是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对于更高生活水平的追求而催生出的必然产物,亦是社会文明发展的结果。作为一种新兴产物,我国现行法律对其保护模式、标准等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尚有漏洞和空缺。本文对实用艺术作品进行详细介绍,进而从单独保护这一特殊角度进行探讨,并提出完善我国实用艺术作品保护的建议,以期为实际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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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实用艺术作品
著作权
单独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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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41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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