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1篇文章
< 1 2 3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坚持以徽读徽——解读民国徽州土地卖契中的当、卖及典卖之典
1
作者 汪柏树 《黄山学院学报》 2010年第6期1-7,共7页
根据以徽读徽的解读原则,民国徽州土地卖契中注明可以"取赎"的卖契皆是当契,不是活卖;未写绝卖字样的一般卖契是可以赎的卖契,是真正的活卖;当向卖转化有三种情况;民国房地契中的典卖之典,典等于卖,这种典契在内容归类上属于... 根据以徽读徽的解读原则,民国徽州土地卖契中注明可以"取赎"的卖契皆是当契,不是活卖;未写绝卖字样的一般卖契是可以赎的卖契,是真正的活卖;当向卖转化有三种情况;民国房地契中的典卖之典,典等于卖,这种典契在内容归类上属于卖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国徽州 土地卖契 注明“取赎”的卖契 未写绝卖字样的卖契 典卖之典
下载PDF
“卖契”概念应引入我国船舶登记法律 被引量:4
2
作者 初北平 《现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146-153,共8页
国际船舶买卖合同普遍将"卖契"列为船舶交接时卖方必须交付的文件之一,世界上多数国家的船舶登记法律也将卖契作为船舶所有权的证明文件。然而中国《船舶登记条例》却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背离:要求买受人提供船舶买卖"合同&... 国际船舶买卖合同普遍将"卖契"列为船舶交接时卖方必须交付的文件之一,世界上多数国家的船舶登记法律也将卖契作为船舶所有权的证明文件。然而中国《船舶登记条例》却与国际通行做法相背离:要求买受人提供船舶买卖"合同"以证明其所有权的取得。卖契与合同在含义与功能方面存在着根本的不同。国内关于船舶登记法律制度的完善存在着登记机关应承担"实质审查"还是"形式审查"义务和是否有必要引入"预告登记"或"异议登记"制度的争论,而该争论的产生源于对"卖契"概念的误解或忽视。考察国际船舶买卖惯例和船舶登记程序立法关于卖契法律地位的客观发展趋势和我国契据制度的本土传统,我国船舶登记程序立法引入卖契概念不仅可行,而且是必经之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船舶登记 卖契 合同
下载PDF
民国徽州的孪生土地卖契 被引量:2
3
作者 汪柏树 《黄山学院学报》 2012年第2期1-10,共10页
在同一次土地买卖过程中,形成了正契与附契两份具有同一卖主、同一买主、在同一时间出卖同一块土地,有着相同中人代书人的土地卖契,正附两契的卖价之和构成该地卖价,这样的两份正附契称为孪生土地卖契。徽州的孪生土地卖契,据已发现徽... 在同一次土地买卖过程中,形成了正契与附契两份具有同一卖主、同一买主、在同一时间出卖同一块土地,有着相同中人代书人的土地卖契,正附两契的卖价之和构成该地卖价,这样的两份正附契称为孪生土地卖契。徽州的孪生土地卖契,据已发现徽州文书,起源于清代嘉庆年间,迅速发展于民国期间,具体表现形态有A、B、C、D、E五种类型。据抽样统计,民国徽州孪生双胞契中向政府呈验过的正契价与未向政府呈验的附契价比率为28.5%,呈验过的正契价与整个卖契价比率为22.2%。若用价格低的正契办理赤契,清代道光至光绪年间可以少纳契税68.2%,民国期间可以少纳契税77.8%。民国徽州抽为样本的25对孪生土地卖契,皆是未缴纳契税、办过赤契的白契。这些表明,民国徽州的孪生土地卖契,主要是适应买主减少契税或者躲避契税的利益需要而产生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国徽州 孪生土地卖契 正契 附契
下载PDF
徽州民国土地卖契的上手契 被引量:2
4
作者 汪柏树 《黄山学院学报》 2003年第4期43-45,57,共4页
本文以具有原始性唯一性的第一手资料徽州民国元年到民国三十八的土地卖契为根据,论证了上手契在民国期间并没有注销作废而退出法律领域。
关键词 民国时期 徽州地区 土地卖契 上手契 中国
下载PDF
徽州土改后的一个田地卖契系统——徽州休宁北山乡土改后的田地卖契研究之一 被引量:1
5
作者 汪柏树 《黄山学院学报》 2004年第2期7-11,17,共6页
文章阐述了由白契、草契、赤契和对所卖土地办过契税过户注销手续的土地证所构成的一份完整的徽州休宁北山乡土改后的田地卖契是一个卖契系统,并根据该系统内的一条普遍的规律性联系,指出了消除办契过程中因宣布白契"失效"而... 文章阐述了由白契、草契、赤契和对所卖土地办过契税过户注销手续的土地证所构成的一份完整的徽州休宁北山乡土改后的田地卖契是一个卖契系统,并根据该系统内的一条普遍的规律性联系,指出了消除办契过程中因宣布白契"失效"而产生的逻辑矛盾的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徽州 土地改革 休宁县 北山乡 田地卖契系统 白契 草契 赤契 土地证
下载PDF
大买·小买·大小买——清代徽州土地卖契地权研究 被引量:1
6
作者 汪柏树 《黄山学院学报》 2014年第4期1-9,共9页
在辨析清代徽州单篇土地卖契地权类型的方法——地权概念名实分析法的基础上,揭示清代徽州土地卖契地权概念表述的两种形式:显性形式与隐性形式。通过全面阐述清代徽州六个县土地卖契所转移的大买权、小买权与大小买权,根据徽州"全... 在辨析清代徽州单篇土地卖契地权类型的方法——地权概念名实分析法的基础上,揭示清代徽州土地卖契地权概念表述的两种形式:显性形式与隐性形式。通过全面阐述清代徽州六个县土地卖契所转移的大买权、小买权与大小买权,根据徽州"全业"视角,概括学界已有共识,从而对三种地权作出科学界定,指出大小买权是全业的土地产业权,大买权与小买权都是非全业的土地产业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徽州土地卖契 地权概念名实分析法 显性形式 隐性形式 全业 大买权 小买权 大小买权
下载PDF
徽州土地卖契地权转移类型的单篇解读与系统解读
7
作者 汪柏树 《黄山学院学报》 2008年第1期11-17,共7页
根据某篇土地卖契的地权之名与地权之实,主要是地权之实得出地权转移的语义结论,称之为单篇解读。把原始白契看作单篇,根据原始白契、乡政府鉴证草契、县政府颁发赤契和契税过户注销土地证所组成的契约系统得出地权转移的语义结论,称之... 根据某篇土地卖契的地权之名与地权之实,主要是地权之实得出地权转移的语义结论,称之为单篇解读。把原始白契看作单篇,根据原始白契、乡政府鉴证草契、县政府颁发赤契和契税过户注销土地证所组成的契约系统得出地权转移的语义结论,称之为系统解读。系统解读的语义结论能反映地权转移的真实历史。因此,当单篇解读与系统解读的语义结论不一致时,应把系统解读的语义结论视为地权转移的历史结论。并非每个单篇解读的语义结论皆能反映地权转移的真实历史,因此把单篇解读的语义结论视为地权转移的历史结论,应采取谨慎态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徽州土地卖契 地权转移类型 单篇解读 系统解读 语义结论 历史结论
下载PDF
徽州土改后出卖田地的法律凭证——徽州休宁北山乡土改后的田地卖契研究之二
8
作者 汪柏树 《黄山学院学报》 2004年第5期30-34,共5页
土地房产所有证是土地改革后出卖田地的法律凭证。文章以徽州休宁北山乡土改后的田地卖 契为根据,阐述了土地房产所有证的三个方面的法律凭证作用。
关键词 徽州 土改后的田地卖契 法律凭证 土地房产所有证
下载PDF
清康熙卖契简析
9
作者 陈国珠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19年第2期56-57,共2页
卖契是指出售田产、货物等时立下的契约,是民间社会的法律文件和私家档案,是一个历史见证。泉州市博物馆收藏了一件黄机环先生捐赠的清康熙卖契,是一份非常典型且非常难得的土地契约文书的实物,为我们认识和研究清代土地买卖和政府干预... 卖契是指出售田产、货物等时立下的契约,是民间社会的法律文件和私家档案,是一个历史见证。泉州市博物馆收藏了一件黄机环先生捐赠的清康熙卖契,是一份非常典型且非常难得的土地契约文书的实物,为我们认识和研究清代土地买卖和政府干预地权转移等问题提供了可靠的文书资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卖契 清康熙卖契 契约文书
下载PDF
徽州卖契中的农耕文化
10
作者 郑雪巍 刘璇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8年第2期140-144,共5页
徽州卖契是徽州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揭示了徽州社会经济交往活动的实态,同时也反映出明清时期徽州农耕文化的某些特征。本文主要从契约社会、宗法家族,以及丧葬习俗三个方面来揭示徽州卖契中的农耕文明。
关键词 徽州 卖契 农耕文化
下载PDF
清代海南黎族的土地典卖契刻
11
作者 张雪慧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1985年第4期59-63,共5页
黎族现约有八十余万人,大部份聚居在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黎族有悠久的历史,他们与汉族等民族一起开发了海南岛,并且发展了自己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建国以来研究黎族社会经济史,多侧重于讨论解放前尚保留在五指山中心区少数人口中的、带... 黎族现约有八十余万人,大部份聚居在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黎族有悠久的历史,他们与汉族等民族一起开发了海南岛,并且发展了自己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建国以来研究黎族社会经济史,多侧重于讨论解放前尚保留在五指山中心区少数人口中的、带有若干原始公社遗存因素的合亩制。而对于明清时期已在广大黎族地区确立和发展起来的封建制经济,则少有论及。笔者近年看到一些清代海南黎族典卖土地刻木等珍贵资料,本文即拟从分析这些刻木契约着手,从一个侧面对清代黎族社会经济做一初步探讨。 一、黎族刻木契约简介 黎族没有本民族的文字,历史上常用刻木结绳等方式做为记事、通讯交往的手段。《隋书》卷三十一记:“其俚人质直尚信……巢居崖处,尽力农事,刻木以为符契”。此处俚人即包括黎族。《崖州志》卷十三载,黎人“赊借,刻竹为契,刳两执之。”关于结绳尚未发见更详细的记述,刻木为契的情形则多有所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南黎族 卖契 刻木 田主 谷子 水牛 转典 崖州 俚人 槟榔
下载PDF
清代黔东南锦屏苗族林业契约之卖契研究 被引量:21
12
作者 罗洪洋 《民族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80-90,共11页
清代黔东南文斗林业契约主要分为卖木又卖地契、卖木不卖地契、卖栽手三类。卖木又卖地契与内地绝卖契相类似,但有自己的特点,大量的需要十年、二十年才能获取预期收益的卖木不卖地契、卖栽手契的存在,说明了锦屏苗民对契约的信心,也旁... 清代黔东南文斗林业契约主要分为卖木又卖地契、卖木不卖地契、卖栽手三类。卖木又卖地契与内地绝卖契相类似,但有自己的特点,大量的需要十年、二十年才能获取预期收益的卖木不卖地契、卖栽手契的存在,说明了锦屏苗民对契约的信心,也旁证了当年人工林业经济的繁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苗族 林业契约 卖契
原文传递
民国徽州土地卖契的契税 被引量:3
13
作者 汪柏树 《中国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84-93,共10页
民国中央政府或省级地方政府征收的土地卖契的契税额与土地卖价的比率称之为正税税率;县级政府附带征收的土地卖契的契税额与土地卖价的比率称之为附税税率;附税税率与正税税率之和称之为实际税率。本文根据民国徽州土地卖契的买契、买... 民国中央政府或省级地方政府征收的土地卖契的契税额与土地卖价的比率称之为正税税率;县级政府附带征收的土地卖契的契税额与土地卖价的比率称之为附税税率;附税税率与正税税率之和称之为实际税率。本文根据民国徽州土地卖契的买契、买契税收据、土地房屋评价单通知等税契文书,全面系统地揭示了民国徽州土地卖契的正税税率和实际税率,阐述了民国徽州歙县等县级政府通过实行土地房屋评价制度以扩大增加土地卖契契税额的社会实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国徽州土地卖契 契税 实际税率 土地房屋评价单通知
原文传递
北京市内销商品房买卖契约
14
《北京房地产》 1999年第4期43-43,共1页
北京市内销商品房买卖契约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通过___方式,取得北京市___区(县)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平方... 北京市内销商品房买卖契约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通过___方式,取得北京市___区(县)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年,自_年_...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内销商品房 本契约 北京市 违约金 大写数字 乙方 房屋交付 卖契 共用面积 建设工程质量
原文传递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取消房产卖契有关事项的通知
15
《北京房地产》 2003年第8期120-120,共1页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亦庄开发区房地局、市交易所、市权属登记中心、局机关各处室: 为简化办事程序,方便当事人申办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手续,现将取消房产卖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于在房地产交易中房产卖契不能作为房地产权属转... 各区县国土房管局、亦庄开发区房地局、市交易所、市权属登记中心、局机关各处室: 为简化办事程序,方便当事人申办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手续,现将取消房产卖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由于在房地产交易中房产卖契不能作为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法律凭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北京 房地产市场 房产卖契 房地产权属 法律凭证
原文传递
中国传统契约“原因条款”研究——兼与欧陆民法原因理论之比较 被引量:4
16
作者 韩伟 赵晓耕 《北方法学》 CSSCI 2014年第6期128-139,共12页
中国传统契约中的原因条款,不仅是一种事实,还具有重要的法律意涵,它既是直接引致订立契约的原因,同时也作为一方当事人订约的动机,体现对社会经济需求的某种满足。确定产权合法有效转移的契约本身又作为"产权"转移的重要原因... 中国传统契约中的原因条款,不仅是一种事实,还具有重要的法律意涵,它既是直接引致订立契约的原因,同时也作为一方当事人订约的动机,体现对社会经济需求的某种满足。确定产权合法有效转移的契约本身又作为"产权"转移的重要原因,产权的有效移转和契约的有效成立在传统契约实践中是紧密联系的。明确契约之债的"原因",本身有助于更准确地对契约"定性",也能更方便地确定契约是否合法、有效。从交易安全与契约定性的角度看,中国传统契约中的原因条款亦具有现代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原因理论 原因条款 卖契 中国法律文化
下载PDF
沧州土地文书辑存(二) 被引量:5
17
作者 朱文通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1988年第1期98-101,共4页
四、王氏文书 (一) 卖契 1 立卖契人许捷奎、许联奎,均因正用,烦中说合,愿将本份地一处,坐落权家屯,共计地九段,共合地五十八亩七分六厘九毛二丝九忽,出卖于王铭均名下,永远为业,言明价银八十八两一分五厘,其银同中笔下交足不欠。自立契... 四、王氏文书 (一) 卖契 1 立卖契人许捷奎、许联奎,均因正用,烦中说合,愿将本份地一处,坐落权家屯,共计地九段,共合地五十八亩七分六厘九毛二丝九忽,出卖于王铭均名下,永远为业,言明价银八十八两一分五厘,其银同中笔下交足不欠。自立契后,如有亲族地邻争执等情,有卖主一面承管,不与买主相干。彼此各无返悔,恐后无凭,立卖契存照。(此契本系分契,按老契誊写,田老契地亩出卖甚多,又兼屡经析产,老契一纸不能各家分执营业,今立分契以凭永远为业,此契庆兴堂名下管业。) 计开地帐弓口四至注明于上。 道光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立。 中人:朱绍徽、刘瑞图。 国民政府财政部验契纸中华民国十八年十二月廿七日,青县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文书 卖契 国民政府 中华民国 承管 立契 亲族 析产 道光 沧州
下载PDF
贵州三穗马鞍陈氏契约文书探析
18
作者 郭国庆 莫吉照 《新西部(中旬·理论)》 2017年第10期93-94,共2页
本文对贵州省三穗县八弓镇马鞍村陈家组陈光华收藏的24份清代至民国的契约文书进行了考证。包括卖契、分单、典契、租契、送契、领契等的类型、类别、内容,格式、规范、特征进行了翔实的稽考,严肃、认真。对研究清代、民国的契约特点、... 本文对贵州省三穗县八弓镇马鞍村陈家组陈光华收藏的24份清代至民国的契约文书进行了考证。包括卖契、分单、典契、租契、送契、领契等的类型、类别、内容,格式、规范、特征进行了翔实的稽考,严肃、认真。对研究清代、民国的契约特点、土地买卖、家族关系、货币制度等问题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马鞍陈氏 卖契 分单 典契 送契
下载PDF
从券书到契纸——中国传统契约的物质载体与形式演变初探 被引量:1
19
作者 王旭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6期86-91,153,共6页
在中国传统契约的发展史上,出现了一个从券书(竹木契约)到契纸(纸质契约)的重大形制变化。物质载体的根本性转变,还伴随着契约书写形式的明显变化。由于纸契具有独特的征信功能,无须采取券书合验的方式,唐代以后绝大多数的契约为单契,... 在中国传统契约的发展史上,出现了一个从券书(竹木契约)到契纸(纸质契约)的重大形制变化。物质载体的根本性转变,还伴随着契约书写形式的明显变化。由于纸契具有独特的征信功能,无须采取券书合验的方式,唐代以后绝大多数的契约为单契,其中卖契又占据主流地位。这部分归因于契约双方经济地位的不对等,另外,唐代的土地交易法令也对卖契形式的确立起到重要作用。考察中国传统契约的形制变化,有助于避免以西方契约理论盲目套用于传统契约的不当做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券书 契纸 合同 单契 卖契
下载PDF
清代丁村土地文书选编 被引量:7
20
作者 张正明 陶富海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89年第4期84-90,共7页
山西省襄汾县丁村是旧石器文化遗址丁村人所在地,又是北方明清民宅建筑保存较完整的一个村庄.近年在丁村明清建筑民宅中发现一批土地和房屋文书,兹将部分上地文书整理出来,供大家研究参考.原件脱落的文字用□号代替,能够辨认的在[ ]号... 山西省襄汾县丁村是旧石器文化遗址丁村人所在地,又是北方明清民宅建筑保存较完整的一个村庄.近年在丁村明清建筑民宅中发现一批土地和房屋文书,兹将部分上地文书整理出来,供大家研究参考.原件脱落的文字用□号代替,能够辨认的在[ ]号内指出.部分原文作了一定的删略,每张均加新式标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地契 卖契 土地文书 丁村 立契 存照 选编 纹银 典契 作时
下载PDF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