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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南海指导方针之反思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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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宁清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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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海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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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6年第2期1-10,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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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13SFB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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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政府在南海问题上一直遵守"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指导方针,然而,侵权国不仅没有"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诚意,相反却利用我国的克制和忍让充实、扩张其既得利益,使我国在愈演愈烈的侵权行为面前处于被动不利的局面;单方面的妥协和忍让从来不能阻挡侵权者的步伐,适当调整南海指导方针是必要的,为了维护我国在南海的主权和利益,应当"强化主权,积极开发,争取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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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南海指导方针
强化主权
积极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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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guiding principle for the South China Sea
strengthening the sovereignty
active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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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93.5
[政治法律—国际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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