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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论不动产占有的公示效力
被引量: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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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马新彦
邓冰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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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吉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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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59-64,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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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我国物权法确立了以动产交付、不动产登记为公示方式的公示原则。在不动产多重买卖的情形下,仅依据登记作为确定不动产权属关系,将导致未登记但已实际占有不动产的先买人的权利得不到优先保护的不公平结果。为解决这一问题,应当承认并明确不动产占有的公示效力,构建适合我国物权法体系的不动产公示效力制度,加强对实际占有不动产的先买人权益的保护,维护物权法效率与正义的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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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不动产多重买卖
不动产占有公示效力
先买人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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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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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从一起侵权案谈我国的占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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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俊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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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内蒙古工业大学社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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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前沿》
2002年第4期54-5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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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本文以一起侵权案为引子 ,通过对各国占有制度立法例的剖析 ,结合我国的立法及实践问题 ,提出我国应规定的占有制度为 :基于对物的实际管领的事实 ,以占有公示为基点 ,通过善意取得制的适用 ,用权利推定方式 ,赋予实际占有人在特定条件下享有对物的占的、使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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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侵权案
占有制度
物权
中国
占有公示
权力推定方式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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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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