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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东南四省卫所裁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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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涛 《安顺学院学报》 2018年第4期1-9,共9页
东南四省清初有57卫123所,康熙末有21卫41所,而雍正末只有8卫7所,至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这一地区已无卫所存在。就卫所裁撤的省域次序看,康熙五年(1666年)福建卫所全部裁撤,而迟至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广西境内已无卫所,到乾隆三年(1... 东南四省清初有57卫123所,康熙末有21卫41所,而雍正末只有8卫7所,至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这一地区已无卫所存在。就卫所裁撤的省域次序看,康熙五年(1666年)福建卫所全部裁撤,而迟至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广西境内已无卫所,到乾隆三年(1737年),广东卫所亦荡然无存。与上述三省不同的是,浙江境内卫所虽持续减少,但该省卫所因承担漕运职能,一直延续到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代东南四省卫所的裁撤主要由于明清易代、军事制度变化、卫所武官素质低下,其裁改归并的形式多种多样,既有卫所之间的归并,也有卫所与州县之间的归并,还有裁改为新县者。卫所与卫所,卫所与州县之间的裁改归并引发的社会变动有屯田归并、卫学裁撤、司法功能的替代和相关法律条文的修改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东南四省 卫所裁撤 社会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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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前期贵州卫所之裁撤及其屯田处置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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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施剑 《历史档案》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57-65,共9页
自顺治十八年(1661年)底始,清政府陆续对贵州地区的卫所进行"州县化"裁撤归并。贵州卫所的裁革,一方面促使了军事卫所面向地方府、州、县的行政合流,影响了清代贵州行政区划的改制与重建;另外一方面又关涉地方社会的诸多变动... 自顺治十八年(1661年)底始,清政府陆续对贵州地区的卫所进行"州县化"裁撤归并。贵州卫所的裁革,一方面促使了军事卫所面向地方府、州、县的行政合流,影响了清代贵州行政区划的改制与重建;另外一方面又关涉地方社会的诸多变动,其中诸如屯田迁改、屯赋划一等问题的处置则最属关键,由此体现出明清卫所"民化"问题的复杂性与深刻性。本文即通过探讨清代贵州卫所裁撤及其屯田处置问题,对清代卫所屯田的职能、性质及屯田归宿等进行集中论述,以进一步加深对自明中后期以来的卫所"民化"的理解与认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前期 贵州 卫所裁撤 屯田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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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前期贵州裁撤卫所后的屯田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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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施剑 《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10-123,共14页
自顺治十八年(1661年)底始,清政府陆续对贵州地区的卫所进行"州县化"裁撤归并。贵州卫所的裁撤,一方面促使军事卫所向地方府、州、县行政合流,从而影响了清代贵州行政区划的改制与重建;另一方面又涉及地方社会的诸多变动。在... 自顺治十八年(1661年)底始,清政府陆续对贵州地区的卫所进行"州县化"裁撤归并。贵州卫所的裁撤,一方面促使军事卫所向地方府、州、县行政合流,从而影响了清代贵州行政区划的改制与重建;另一方面又涉及地方社会的诸多变动。在此过程中,屯田迁改、屯赋划一等问题的处置最为关键,体现出明清卫所民化问题的复杂性与深刻性。本文重点探讨清代贵州卫所裁撤后的屯田处置问题,并对卫所屯田的赋额变动、屯田买卖以及国家应对等相关问题进行论述。随着清代卫所屯田归并于州县,原本高额的屯赋却未能随着军田民地化的过程与地方州县赋税实现均等划一,屯赋数倍于民田科则的局面一直有所残存,屯田与民田、屯地与民地之间的差异引发的屯赋征收不合理成为困扰官民的一大难题。伴随着屯田买卖的出现与发展,虽然国家严厉禁止私下典售,但军屯土地私有逐步得到法律认可,屯田的真正"民化"之势已不可遏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前期 贵州 卫所裁撤 屯田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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