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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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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安全与环境》 2023年第1期8-11,共4页
本刊讯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2〕19号,以下简称《解释》),自2022年12月19日起施行,同时发布了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 本刊讯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2〕19号,以下简称《解释》),自2022年12月19日起施行,同时发布了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工作情况和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典型案例。为便于司法实践中正确理解与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和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接受了采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案件 刑事审判 《解释》 检察机关 危害生产安全 检察厅 政策研究室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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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2]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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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2023年第2期17-19,共3页
为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现就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 为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现就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明知存在事故隐患,继续作业存在危险,仍然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案件 公私财产 危害生产安全 冒险作业 公共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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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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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苏明司 《安全生产与监督》 2019年第10期44-46,共3页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以下简称《解释》)由最髙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于2015年12月16日起公布施行。
关键词 刑事案件 《解释》 危害生产安全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办理 法律若干问题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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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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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安全与环境》 2023年第1期6-7,共2页
本刊讯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2〕19号,以下简称《解释》)。《解释》于2022年9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75次会议、2022年10... 本刊讯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2〕19号,以下简称《解释》)。《解释》于2022年9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75次会议、2022年10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12月19日起施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案件 检察委员会 《解释》 危害生产安全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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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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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报》 2023年第1期17-19,共3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22年9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75次会议、2022年10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2022年9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75次会议、2022年10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2月19日起施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案件 检察委员会 危害生产安全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办理 法律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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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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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安全与环境》 2023年第1期4-5,共2页
本刊讯2022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2〕19号),自2022年12月19日起施行。主要内容摘登如下:为依法惩治危害生... 本刊讯2022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2〕19号),自2022年12月19日起施行。主要内容摘登如下:为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案件 公私财产 危害生产安全 公共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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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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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安全与防灾》 2019年第6期28-29,共2页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以下简称《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于2015年12月16日起公布施行。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以下简称《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于2015年12月16日起公布施行。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实现'三个继续下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禁止令 刑事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 安全事故罪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生产安全 职业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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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刑法背景下我国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功能转向——基于《刑法修正案(十一)》危险作业罪的分析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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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代海军 《中国法律评论》 CSSCI 2021年第5期194-204,共11页
用刑罚手段惩治严重危害生产安全的违法行为,是世界各国立法中普遍的做法。我国刑法规定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多项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罪名,初步构筑了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刑事立法防线,促进了全国安全生产形势... 用刑罚手段惩治严重危害生产安全的违法行为,是世界各国立法中普遍的做法。我国刑法规定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和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等多项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罪名,初步构筑了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刑事立法防线,促进了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但原刑事立法偏重于事后惩治,加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导致刑法的威慑力大打折扣.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 危害生产安全 重大责任事故罪 刑罚手段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危险作业 各国立法 刑事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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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罪”应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逐条解读(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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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子牙 《广东安全生产技术》 2023年第11期55-55,共1页
2021年,我国刑法中增设了“危险作业罪”。该罪名将刑事处罚阶段前移,不是惩罚“既犯”,而是在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之前就予以惩罚,以防范事故发生。危险作业罪的三大从轻处罚情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 2021年,我国刑法中增设了“危险作业罪”。该罪名将刑事处罚阶段前移,不是惩罚“既犯”,而是在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之前就予以惩罚,以防范事故发生。危险作业罪的三大从轻处罚情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第十条原文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案件 从轻处罚 刑事处罚 《解释》 刑事司法政策 危险作业 危害生产安全 防范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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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犯罪主体本打击危险作业犯罪行为——《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逐条解读(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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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小东 《广东安全生产》 2023年第3期57-57,共1页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原文为:第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第二条原文为:第二条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案件 犯罪行为 《解释》 危险作业 犯罪主体 管理职责 实际控制人 危害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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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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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健康》 2023年第3期51-51,共1页
2022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解释》自2022年12月19日起施行。《解释》针对现阶段惩治危害生产安全违法犯罪的新情况新问题... 2022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解释》自2022年12月19日起施行。《解释》针对现阶段惩治危害生产安全违法犯罪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如何正确适用法律、准确把握刑事政策作出了规定,确保司法机关合理确定刑事处罚范围,更加准确有效打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和相关联的中介组织人员等犯罪,为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解释》 刑事案件 刑事处罚 司法保障 违法犯罪 刑事政策 危害生产安全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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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司法护航生产安全 聚焦《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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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朱雅萌 《中国审判》 2023年第1期50-53,共4页
为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标准,持续加大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工作力度,2022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针对现阶段惩治危害生产... 为进一步明确法律适用标准,持续加大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工作力度,2022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针对现阶段惩治危害生产安全违法犯罪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如何正确适用法律、准确把握刑事政策作出了规定,为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案件 《解释》 司法保障 违法犯罪 刑事政策 危害生产安全 适用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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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组织的2项安全生产刑事犯罪——《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逐条解读(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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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子牙 《广东安全生产技术》 2023年第7期57-57,共1页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第六条至第九条,涉及"承担安全评价职责的中介组织"的犯罪行为.
关键词 刑事案件 犯罪行为 中介组织 刑事犯罪 危害生产安全 安全评价 办理 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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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整改措施或承担刑事责任--《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逐条解读(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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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小东 《广东安全生产》 2023年第4期59-59,共1页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第三条原文为:第三条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惠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第三条原文为:第三条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惠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之一第二项规定的“拒不执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责令停产停业 刑事案件 《解释》 刑事责任 拒不执行 危害生产安全 整改措施 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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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解读——以中国式法治现代化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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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熊若汐 《区域治理》 2023年第12期74-76,共3页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机关、组织采取了系列有效措施保障生产安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有安全隐患问题层出不穷。2022 年 12 月,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各级机关、组织采取了系列有效措施保障生产安全,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有安全隐患问题层出不穷。2022 年 12 月,最高人民法院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解释》),对《刑法修正案(十一)》作出修改或增设的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认定标准、刑事政策把握、行刑衔接等问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规定,回应了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时代全面推进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本文以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视角,解读《解释》的具体内容,把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创建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核心内容。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治现代化 危害生产安全案件 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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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相关法律适用标准 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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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方宽 《广东安全生产》 2023年第1期56-56,共1页
2022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解释》),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适用标准,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公私... 2022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解释》),进一步明确相关法律适用标准,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解释》共12条,2022年12月19日起施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案件 《解释》 适用标准 公私财产 司法保障 危害生产安全 公共安全 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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畅通“双向移送”:激活司法促进生产安全治理——《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逐条解读(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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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子牙 《广东安全生产技术》 2023年第12期53-53,共1页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要求。畅通案件“双向移送”渠道第十一条有本解释规定的行为,被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政务... 《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要求。畅通案件“双向移送”渠道第十一条有本解释规定的行为,被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其他处分的,依法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案件 《解释》 行政处罚 危害生产安全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免予刑事处罚 移送 安全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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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组织的人员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最高可判10年——《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逐条解读(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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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子牙 《广东安全生产技术》 2023年第8期57-57,共1页
中介组织出具失实的安全评价报告,可能面临刑事责任,最高可判10年。“情节严重”指的是啥?《刑法》第229条第1款规定了对中介组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处罚:承担安全评价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 中介组织出具失实的安全评价报告,可能面临刑事责任,最高可判10年。“情节严重”指的是啥?《刑法》第229条第1款规定了对中介组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的处罚:承担安全评价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情节严重 刑事案件 中介组织 刑事责任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危害生产安全 有期徒刑 安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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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重大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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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代海军 《劳动保护》 2021年第2期38-43,共6页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一)》),围绕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公共卫生刑事保障、惩治金融乱象等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对刑法作出修改完善,... 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法修正案(十一)》),围绕低龄未成年人犯罪、公共卫生刑事保障、惩治金融乱象等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对刑法作出修改完善,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法修正案 公共卫生 危害生产安全 低龄未成年人犯罪 刑事保障 修改完善 金融乱象 全国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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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严重后果会构成“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逐条解读(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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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柳芽 《广东安全生产技术》 2023年第10期59-59,共1页
《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了“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刑罚: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那么,什么是“造成严重后果”呢?《关于... 《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了“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的刑罚: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那么,什么是“造成严重后果”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对此进行了界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案件 危害生产安全 证明文件 严重不负责任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 严重后果 中介组织 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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