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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增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危险罪——钱塘江“豆腐渣”工程案的刑法思考
1
作者 曾华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0年第2期33-34,共2页
轰动全国的钱塘江“豆腐渣”工程被告被宣布无罪释放暴露了我国刑事法的尴尬 ,借鉴国际上的过失危险犯罪理论及立法实践 ,建议我国增设“
关键词 "豆腐渣"工程 重大安全事故危险罪 过失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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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刑法视阈下危险作业罪的立法检视与司法适用
2
作者 何萍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148-162,共15页
风险社会催生了风险刑法理论,进而导致刑法介入不断提前以及犯罪圈不断扩张,危险作业罪作为生产作业事故类犯罪的前置性罪名应运而生。立法扩张可能造成自由保障不力,并产生犯罪泛化风险,这要求司法活动中应当贯彻实质解释原则,完善程... 风险社会催生了风险刑法理论,进而导致刑法介入不断提前以及犯罪圈不断扩张,危险作业罪作为生产作业事故类犯罪的前置性罪名应运而生。立法扩张可能造成自由保障不力,并产生犯罪泛化风险,这要求司法活动中应当贯彻实质解释原则,完善程序出罪机制,对危险作业罪中的构成要件要素作适当的限缩解释。危险作业罪中的危险物品应当以《安全生产法》的概念为依据,既要符合危险物品的形式要求,又要符合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实质要求。危险作业罪中的“现实危险”表明其为具体危险犯,对于法益的侵害应当具有一定的紧迫性。危险作业罪的主观罪过应当是过失,属于过失危险犯,这符合其法定最高刑为一年有期徒刑的法定刑设置,也可以厘清危险作业罪与其他相关犯罪之间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作业 风险刑法 规范目的 实质解释论 程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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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醉驾”新规下醉酒型危险驾驶罪中机动车的新标准
3
作者 梁云宝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0期145-161,共17页
《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将有效解决醉酒型危险驾驶罪处罚范围过宽问题,但其第5条对机动车的解释延续了之前解释的立场,老问题的延续需要新的解决方案。正在来临的电动车时代使得电动车逐渐冲击燃油车时代围绕技术属性... 《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将有效解决醉酒型危险驾驶罪处罚范围过宽问题,但其第5条对机动车的解释延续了之前解释的立场,老问题的延续需要新的解决方案。正在来临的电动车时代使得电动车逐渐冲击燃油车时代围绕技术属性形成的机动车技术性标准,由此这一传统标准的缺陷逐步显现,援引这一标准难免出现“醉驾”刑法惩处上的乱象。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正在形成一套侧重规范属性的机动车规范性标准,形式上这两套标准都不缺乏相应的规范依据,但它们划定的机动车范围不尽一致,实质上它们是替代关系。我国的机动车认定标准应契合电动车时代发展潮流,在行政机关对电动车采取机动车管理持谨慎立场、“电动车不是机动车”是普遍性社会认知、对不法行为惩处泛刑化进行限缩等原因推动下,促进电动车时代我国机动车认定标准的升级,以规范性标准替代传统的技术性标准,进一步限缩该罪的犯罪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机动车 非机动车 危险驾驶 技术性标准 规范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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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与程序双重视角下危险作业罪司法适用的限制研究
4
作者 宋振武 刘洋 《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2期87-94,共8页
危险作业罪作为积极刑法观背景下新增轻罪,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生产、作业中”的外延勘定不明、“现实危险”的认定因素混乱、类案刑种的选择与裁量偏差过大等问题。基于预防重罪机能与限制入罪机能的考量,适宜将危险作业罪认定为业... 危险作业罪作为积极刑法观背景下新增轻罪,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存在“生产、作业中”的外延勘定不明、“现实危险”的认定因素混乱、类案刑种的选择与裁量偏差过大等问题。基于预防重罪机能与限制入罪机能的考量,适宜将危险作业罪认定为业务过失具体危险犯。立足于实体与程序协同的治理立场对该罪进行限制,一方面需要采取实质理性的刑法解释对该罪的三种危险行为(侵害类行为、不作为类行为、未经许可或批准类行为)与现实危险状态进行实体法维度的限制,另一方面需要创设既独立于当前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又区别于当前酌定不起诉制度的微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该罪运行进行程序法维度的过滤。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实质刑法观 危险作业 协同治理 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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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项目研究
5
作者 田兴洪 田越 《宜宾学院学报》 2024年第4期1-7,共7页
“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社区矫正对象具有与其他社区矫正对象不同的特征,需要开发专门适用于“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项目,以提高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酒驾”矫正项目的概念、特点及功能出发,构建矫正项目的体系与结... “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社区矫正对象具有与其他社区矫正对象不同的特征,需要开发专门适用于“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项目,以提高矫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从“酒驾”矫正项目的概念、特点及功能出发,构建矫正项目的体系与结构,设计矫正项目的开发、认证及实施等流程,以期更好地推进“酒驾”矫正对象的社区矫正工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醉酒型”危险驾驶 社区矫正对象 矫正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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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罪罪过形式的确定——过失危险犯理论的再思考
6
作者 王磊 《浙江万里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39-45,共7页
危险作业罪作为新增罪名,其主观罪过存在着过失说、故意说以及混合罪过说之争。危险作业罪罪过争议问题是过失危险犯理论争议问题在具体各罪上的表现,对过失危险犯理论的正本清源是解决危险作业罪罪过问题的必要条件。过失危险犯否定论... 危险作业罪作为新增罪名,其主观罪过存在着过失说、故意说以及混合罪过说之争。危险作业罪罪过争议问题是过失危险犯理论争议问题在具体各罪上的表现,对过失危险犯理论的正本清源是解决危险作业罪罪过问题的必要条件。过失危险犯否定论者所认为的过失危险犯无法律明文规定、有违结果过失原则、与司法实践相冲突以及无益于犯罪人的特殊预防等理由是存在可商之处的。在刑法中设立过失危险犯,既满足社会治理的需要而具有目正当性,也有助于规范司法实践而践行刑法的基本理念。在承认过失危险犯的基础上,无论是通过主观主义刑法解释还是客观主义刑法解释,都能得出危险作业罪主观过为过失的结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作业 过失危险 过失 刑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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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罪的实务观察与理论检视 被引量:1
7
作者 杨绪峰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148-158,共11页
危险作业罪是立法活跃化背景下的轻罪增设范例,在法益保护前置化的背景下并未导致案件数量的不合理膨胀。从大量实务案件出发反思理论研究,本罪的基本性质、主观罪过等相关争议都可以消弭。将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作为本罪出罪的重要路径... 危险作业罪是立法活跃化背景下的轻罪增设范例,在法益保护前置化的背景下并未导致案件数量的不合理膨胀。从大量实务案件出发反思理论研究,本罪的基本性质、主观罪过等相关争议都可以消弭。将刑事合规不起诉制度作为本罪出罪的重要路径,属于法教义学上的盲目“嫁接”。可识别的“中间危险结果”能够作为“现实危险”判断的重要依据;危险促进因素越突出或危险防止因素越弱化,越容易说明“现实危险”的存在。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应视作本罪的结果加重犯;针对某危险化学品,行为人既存在危险驾驶罪的“运输”行为,又存在危险作业罪的“生产、经营、储存”行为,宜认定为牵连关系,从一重处罚;无罪经营成品油的案件在本罪增设后,不宜再认定为非法经营罪,正确适用本罪能够合理限缩非法经营罪的“口袋化”倾向。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作业 立法 现实危险 数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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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罪立法下危险作业罪的限缩认定
8
作者 董姝妤 吴林生 《南阳师范学院学报》 CAS 2024年第2期32-40,共9页
危险作业罪的设立符合积极预防性刑法观下以微罪形式扩张犯罪圈的立法趋势,但在司法适用过程中存在缺乏实质性限缩认定及相关罪名适用混乱的问题,面临危险作业罪认定标准模糊、罪名适用纠缠不清的困境。为此,须规范违反的本质限定“有... 危险作业罪的设立符合积极预防性刑法观下以微罪形式扩张犯罪圈的立法趋势,但在司法适用过程中存在缺乏实质性限缩认定及相关罪名适用混乱的问题,面临危险作业罪认定标准模糊、罪名适用纠缠不清的困境。为此,须规范违反的本质限定“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明晰“现实危险”的判断标准、明确罪过的故意本质、对危险作业罪构成要件要素限缩解释、实现危险作业罪定罪标准的具体化,从而在主、客观构成要件内容明确的基础上确定相关罪名界分标准及竞合适用,寻求危险作业罪微罪治理下的司法适用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作业 安全生产 现实危险 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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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危险作业罪中“现实危险”的界定 被引量:1
9
作者 张朔宁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32-42,共11页
《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新增“危险作业罪”,是我国刑法保护呈现出评价前置化、保护时间提前化倾向的标志之一。其中,认定“现实危险”成为本罪适用的关键。在规范角度,应当将现实危险界定为具体的、故意的危险;在实践角度,根据现实危... 《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新增“危险作业罪”,是我国刑法保护呈现出评价前置化、保护时间提前化倾向的标志之一。其中,认定“现实危险”成为本罪适用的关键。在规范角度,应当将现实危险界定为具体的、故意的危险;在实践角度,根据现实危险的程度可以将本罪的行为分为危险阙如型、结果轻微型与结果迫近型。进一步而言,对于“结果迫近”需要进行客观化认定,也就是采取法律的视角、事后评价的标准,根据行为方式、未发生实际损害的原因将行为进行分类,从而划分罪与非罪的界线。同时,充分考虑非罪认定后的行刑衔接问题,保证“现实危险”在作为入罪要件的同时,也作为出罪要件发挥作用,推动犯罪化与非犯罪化的共同发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作业 现实危险 具体危险 故意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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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领域危险作业罪司法适用的合规机制及构建路径
10
作者 刘帆 陈苏豪 葛月红 《消防科学与技术》 CAS 北大核心 2024年第6期881-884,共4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设了危险作业罪,有助于利用刑罚的威慑力提升消防行政执法的力度。基于消防工作的高度专业性和社会聚焦度,结合当前危险作业罪适用的现状和问题,研究将合规机制引入危险作业罪司法适用的必要性,以此畅通行刑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增设了危险作业罪,有助于利用刑罚的威慑力提升消防行政执法的力度。基于消防工作的高度专业性和社会聚焦度,结合当前危险作业罪适用的现状和问题,研究将合规机制引入危险作业罪司法适用的必要性,以此畅通行刑双向衔接的渠道,将“刑罚势能”转化为“整改动能”,最大限度实现消防安全治理效果,并从合规义务的规范体系、合规评估的程序设计以及合规管理的组织机构3个方面阐述构建合规机制的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消防安全 危险作业 现实危险 合规机制 行刑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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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案件成因分析及治理对策——基于边疆S区危险驾驶罪类案的实证分析
11
作者 熊嘉伟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71-78,共8页
近年来,危险驾驶罪案件激增,甚至在个别案件中出现严重损害后果,对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维护作为地区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标志,危险驾驶罪案件的频发,暴露出部分地区在区域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与... 近年来,危险驾驶罪案件激增,甚至在个别案件中出现严重损害后果,对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造成重大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维护作为地区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标志,危险驾驶罪案件的频发,暴露出部分地区在区域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与治理预防工作等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因此,以边疆S区2019—2023年度办理的危险驾驶罪案件为调研样本,采取实地调研与统计分析相结合方式,分析地区区域内危险驾驶罪案件发生的犯罪成因,并为地区整治危险驾驶罪提供治理对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驾驶 道路交通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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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罪中“现实危险”的判断方案——以体系性和类型性思维切入
12
作者 魏勤泉 《哈尔滨学院学报》 2024年第3期68-71,共4页
“现实危险”的准确认定是判断危险作业行为是否构成危险作业罪的关键,应围绕“现实危险”的基本特征构建判断体系。在判断体系中,现实性无需单独审查,应以重大性和紧迫性的判断为核心。在判断标准上,应从事后查明的全部客观事实出发,... “现实危险”的准确认定是判断危险作业行为是否构成危险作业罪的关键,应围绕“现实危险”的基本特征构建判断体系。在判断体系中,现实性无需单独审查,应以重大性和紧迫性的判断为核心。在判断标准上,应从事后查明的全部客观事实出发,以一般人的生活经验法则为基准。在方案设计上,应以类型性思维区分“事故型”案件和“状态型”案件,差异化构建“现实危险”判断方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作业 现实危险 判断标准 重大性 紧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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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罪治理背景下定罪免刑的功能激活与规则优化——基于醉酒型危险驾驶罪定罪免刑审判实践的分析
13
作者 陈望舒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5期19-30,共12页
我国《刑法》第37条规定的定罪免刑制度是提升轻罪治理质效的重要实体法资源。通过以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案例为分析样本展开的实证研究发现,轻罪司法裁判中定罪免刑的适用呈现出规范基础存在争议、全面审查思维缺失、裁量依据择取... 我国《刑法》第37条规定的定罪免刑制度是提升轻罪治理质效的重要实体法资源。通过以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相关案例为分析样本展开的实证研究发现,轻罪司法裁判中定罪免刑的适用呈现出规范基础存在争议、全面审查思维缺失、裁量依据择取不当等定性难题,以及对影响基准刑的情节把握不同、对从重处罚情节的态度不同等定量难题。对此,应将《刑法》第37条的独立适用范围原则上限定于轻罪领域,并围绕作为刑罚裁量核心要素的责任和预防两方面构建“犯罪情节”的全面审查和甄别提取规则,从而化解定罪免刑裁断中的定性难题。考察责任和预防及其内部的子要素在定罪免刑裁量中的主次地位和比重大小,发掘“罪责导向下人格责任的有限突破”之定罪免刑裁量要素的结构地位,并将这一结论具体应用于针对影响基准刑的情节和从重处罚情节的规范性分析中,实现定罪免刑定量规则的系统优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免刑 治理 醉酒型危险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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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型危险驾驶罪附条件不起诉规则完善研究
14
作者 王译 李嘉飞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103-109,共7页
在积极刑法观的影响下,我国开始逐步构建以效率为导向的轻罪治理体系。醉酒型危险驾驶罪作为“轻罪”的典型代表之一,其井喷式的增长趋势引起理论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以“瑞安模式”为代表的醉酒型危险驾驶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一定... 在积极刑法观的影响下,我国开始逐步构建以效率为导向的轻罪治理体系。醉酒型危险驾驶罪作为“轻罪”的典型代表之一,其井喷式的增长趋势引起理论和实务界的高度关注。以“瑞安模式”为代表的醉酒型危险驾驶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有效促进惩戒效果与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平衡,但实践探索过程中仍存在诸如缺乏法律依据、检察机关监督考察形式化以及专业化社会组织参与度低等诸多现实困境。因此,有必要将醉酒型危险驾驶罪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纳入《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中,优化检察机关与专业化社会组织之间的协作机制,推动检察机关监督考察实质化发展,避免起诉裁量陷入“一律起诉”和“不诉了之”两个误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治理 起诉裁量 醉酒型危险驾驶 附条件不起诉 专业化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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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法律实效研究动态的观察与省思
15
作者 郑澳琪 《湖湘法学评论》 2024年第3期23-45,共23页
我国于2011年新增危险驾驶罪,醉驾入刑至今已有十余载。同样,世界各国也一直在围绕酒驾立法,尤其是刑事立法,尝试各种策略,以遏制酒驾现象。因而相关措施是否有效,以及如何测量和评估其实效,就成了关键问题。而解决问题的前提,在于梳理... 我国于2011年新增危险驾驶罪,醉驾入刑至今已有十余载。同样,世界各国也一直在围绕酒驾立法,尤其是刑事立法,尝试各种策略,以遏制酒驾现象。因而相关措施是否有效,以及如何测量和评估其实效,就成了关键问题。而解决问题的前提,在于梳理和明确当前国际和国内酒驾犯罪规制的总体趋势、实际效果及测量方法,以为后续选择合适的方法和标准衡量酒驾刑事立法的效果奠定基础。目前,全球酒驾规范总体趋势为由宽到严,相反,我国为由严到宽。有关酒驾刑事立法实际效果的外文研究成果较多且视角与方法更为多样化,而中文相关研究较少,现有研究视角单一,论证方法简单,相关研究理论也较为单薄。不过,中外文研究结论均未达成一致。通过分析中外酒驾立法趋势和实效研究,并参考现有外文酒驾犯罪研究成果的理论视角和测量方法,能够更加精确地检验我国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立法的实际效果,并从中获得关于改良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立法及司法实践的出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酒驾 醉驾入刑 危险驾驶 血液酒精含量 轻微治理 威慑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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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醉酒型危险驾驶罪定罪情节的发展与完善
16
作者 刘娜 颜佳文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26-31,共6页
醉驾在我国入刑后,其定罪的标准经历了从单一定罪情节到多元定罪情节的转变,主要包括血液中酒精含量、隔夜醉酒驾驶、醉酒后短距离挪车等方面。但是,对于该罪的定罪情节,尚未形成全国一致的明确标准,不利于该罪的司法实践统一。本文提出... 醉驾在我国入刑后,其定罪的标准经历了从单一定罪情节到多元定罪情节的转变,主要包括血液中酒精含量、隔夜醉酒驾驶、醉酒后短距离挪车等方面。但是,对于该罪的定罪情节,尚未形成全国一致的明确标准,不利于该罪的司法实践统一。本文提出,可以在遵循抽象危险犯判断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统一该罪酒精含量、隔夜醉酒驾驶、醉酒挪车三项主要定罪情节的认定标准,以期统一该罪定罪情节的认定标准,发挥更好的社会治理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醉酒型危险驾驶 抽象危险 酒精含量 隔夜驾驶 醉酒挪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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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罪司法适用问题研究
17
作者 陈瑞 吴潇 《上海公安学院学报》 2024年第2期87-96,共10页
在积极预防刑法理念下,从规范层面、实体层面、程序层面分析危险作业罪增设后的司法适用困境,重点讨论危险作业罪中证据收集难题及构成要素认识不一等问题。然后,从《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危险作业罪的逻辑证成出发,论证危险作业罪增... 在积极预防刑法理念下,从规范层面、实体层面、程序层面分析危险作业罪增设后的司法适用困境,重点讨论危险作业罪中证据收集难题及构成要素认识不一等问题。然后,从《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危险作业罪的逻辑证成出发,论证危险作业罪增设对于积极社会治理司法观念的实践价值。以此为基础提出修正危险作业罪司法适用困境的建议,包括加强司法机关对证据的审查和评估、建立证据为中心的“两法衔接”制度等,以期推进危险作业罪司法适用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司法公正和社会治理水平。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作业 司法适用 实践困境 积极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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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的司法适用疑难问题
18
作者 林雨晨 《争议解决》 2024年第2期913-921,共9页
危险驾驶罪作为典型微罪,在风险社会中的适用更要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当道路上存在被超越对象时,追逐竞驶型危险驾驶罪的主体可为单一主体。不应以刑事政策为由为醉驾行为“松绑”,坚守罪刑法定原则认定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构罪要件,并在... 危险驾驶罪作为典型微罪,在风险社会中的适用更要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当道路上存在被超越对象时,追逐竞驶型危险驾驶罪的主体可为单一主体。不应以刑事政策为由为醉驾行为“松绑”,坚守罪刑法定原则认定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构罪要件,并在定罪不处罚、酌定不起诉等方面寻求出罪路径。校车空车超速行为因未侵犯该罪保护的师生生命法益而不被认定为双超型危险驾驶罪;危化品型危险驾驶罪的主观层面当为故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危险驾驶 认定标准 司法适用 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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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司法规制问题探析
19
作者 张蓉 《争议解决》 2024年第1期582-588,共7页
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由重罪重刑的小刑法时代转变为以犯罪圈不断扩大的大刑法时代。刑法时代的转变也间接导致以危险驾驶罪为主的轻微罪的犯罪率不断提高,危险驾驶罪甚至超过盗窃罪成为第一大罪。目前随着危险驾驶罪审结数量的不断提升... 随着时代的发展,逐渐由重罪重刑的小刑法时代转变为以犯罪圈不断扩大的大刑法时代。刑法时代的转变也间接导致以危险驾驶罪为主的轻微罪的犯罪率不断提高,危险驾驶罪甚至超过盗窃罪成为第一大罪。目前随着危险驾驶罪审结数量的不断提升(其中以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最多),针对其是否应该入刑以及量刑标准的问题引起大众的一片争议。本文认为醉酒驾驶有入刑的必要性,但是在入刑的基础上需要行政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的配合才能对目前醉酒驾驶呈现的问题有所适当的减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醉驾 危险驾驶 轻微 酌定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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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出罪路径探究
20
作者 魏梦喆 《争议解决》 2024年第2期706-713,共8页
醉驾入刑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社会公众对醉酒驾驶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知,引起了公众对交通领域公共安全的重视,推动了公众对交通规则的遵守。然而,基于对刑法谦抑性原则的遵守、刑事司法资源的考量以及醉驾行为所带来一系列软制裁后果的影... 醉驾入刑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社会公众对醉酒驾驶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知,引起了公众对交通领域公共安全的重视,推动了公众对交通规则的遵守。然而,基于对刑法谦抑性原则的遵守、刑事司法资源的考量以及醉驾行为所带来一系列软制裁后果的影响,醉驾行为不能一律入罪,必须为醉驾行为保留一定的出罪空间与路径。为此,醉驾型危险驾驶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以及《刑法》第13条规定的但书条款,提供了一些可行的出罪路径与应对思路。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醉驾行为 危险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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