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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承认原则与欧盟的标准化 被引量:1
1
作者 陈淑梅 张明 《中国标准化》 2003年第12期65-66,74,共3页
关键词 相互承认原则 欧盟 标准化 互认协议 认证机构 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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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际法上的不承认原则
2
作者 郭战琴 李超 《法学(汉斯)》 2013年第3期18-21,共4页
在国际法基本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中,“承认”一直作为众多国际法学者所讨论的颇有争议的论题,而对于“承认”的对立面“不承认”原则的讨论,在众多的承认相关问题的专著或论作中却鲜有列举。作者在阅读了有限的相关论著之后,以期以提出问... 在国际法基本理论与实践的研究中,“承认”一直作为众多国际法学者所讨论的颇有争议的论题,而对于“承认”的对立面“不承认”原则的讨论,在众多的承认相关问题的专著或论作中却鲜有列举。作者在阅读了有限的相关论著之后,以期以提出问题或者争议的方式对于不承认原则浅谈之,或者本文不能给出一个期待的答案,但是作者希望能够抛出这些问题,以引起更多学者们的关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承认原则 承认主义 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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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承认原则下的欧盟刑事司法合作制度
3
作者 韩镕旭 《时代人物》 2021年第3期18-20,共3页
1998年欧盟理事会首次提出在刑事合作领域采用相互承认原则,此后围绕该原则在引渡、刑事域外取证等方面进行了初步立法。在引渡方面采用发布逮捕令的形式替代了传统的以行政为主导的引渡制度;在刑事域外取证方面使成员国司法机关进行点... 1998年欧盟理事会首次提出在刑事合作领域采用相互承认原则,此后围绕该原则在引渡、刑事域外取证等方面进行了初步立法。在引渡方面采用发布逮捕令的形式替代了传统的以行政为主导的引渡制度;在刑事域外取证方面使成员国司法机关进行点对点的直接交流,减少合作流程,扩大证据种类范围。但由于各国法律体系和权利保障要求不同,以司法互信为基础的相互承认原则难以顺利展开,相关立法也存在着关于证据可采性规定不足以及人权保障规定缺失的缺陷。本文在相互承认原则上,探究三部典型立法的优点及不足,拟为我国将来推进港澳台与大陆地区的刑事合作提供参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相互承认原则 欧洲逮捕令 欧洲证据令 欧洲调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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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的悖反:霍耐特承认理论中的困境 被引量:1
4
作者 龚培渝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2011年第2期49-52,共4页
阿克塞尔.霍耐特认为要促进人的自由离不开相互承认的主体间条件。他确立了一个社会所需的爱、尊重和重视的承认原则。这种原则的证明经历了从本质论向历史进步论的变化。本质论认为人的认同和社会承认原则是超历史的、固定的,这种僵化... 阿克塞尔.霍耐特认为要促进人的自由离不开相互承认的主体间条件。他确立了一个社会所需的爱、尊重和重视的承认原则。这种原则的证明经历了从本质论向历史进步论的变化。本质论认为人的认同和社会承认原则是超历史的、固定的,这种僵化的观点难免会抑制人们认同和承认关系的变化。历史进步论在一定程度上允许了人们认同的自由变化,但是因为它依靠较强的历史进步标准,所以它仍然可能迫使具体文化中的人们去承认某种他们并不接受的认同。霍耐特的前后两种路径都面临着同样一种困境:旨在作为自由之条件的承认关系反倒构成了对自由的限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霍耐特 自由 承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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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瑕疵设立制度理念比较研究——我国公司瑕疵设立制度批判与理论建构 被引量:6
5
作者 王建文 《商业经济与管理》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期64-69,共6页
对于存在设立瑕疵的公司,各国大都通过相应补救措施,允许继续保留其法律人格。对此,英美法系采原则承认主义;大陆法系在制度表层,普遍采原则否定主义,但在深层次则包含着尽可能承认的立法精神。在这种差异化的制度安排背后,其实存在着... 对于存在设立瑕疵的公司,各国大都通过相应补救措施,允许继续保留其法律人格。对此,英美法系采原则承认主义;大陆法系在制度表层,普遍采原则否定主义,但在深层次则包含着尽可能承认的立法精神。在这种差异化的制度安排背后,其实存在着不同法系公司法制度的深层次理念差异。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撤销登记制度存在重大缺陷,在登记主管部门及最高人民法院补救性制度安排的基础上,还应基于制度理念的探寻作出新的制度设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设立瑕疵 原则承认主义 原则否定主义 理念 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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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大法系公司瑕疵设立处理模式的比较与借鉴 被引量:2
6
作者 葛现琴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4年第5期62-63,共2页
大陆法系对公司瑕疵设立的原则不承认主义和英美法系采取的原则承认主义处理模式,反映了潜藏于其 后的不同的价值理念。考虑我国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瑕疵设立时有条件地予以承认或否认,应是合理化的选择。
关键词 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 处理模式 公司瑕疵设立制度 原则承认主义 原则承认主义 法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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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公司瑕疵设立法律规制的完善
7
作者 陈华丽 《太原科技大学学报》 2009年第2期103-105,共3页
我国公司法虽在2005年进行了较大修改,但对公司瑕疵设立的法律规制并不完善。针对这一现状,文章在比较研究国外立法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公司法应将承认瑕疵公司的法人格作为一般原则,同时建立公司瑕疵设立矫正制度,将公司无效诉讼制度作... 我国公司法虽在2005年进行了较大修改,但对公司瑕疵设立的法律规制并不完善。针对这一现状,文章在比较研究国外立法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公司法应将承认瑕疵公司的法人格作为一般原则,同时建立公司瑕疵设立矫正制度,将公司无效诉讼制度作为例外补充,并建立完善的公司瑕疵设立责任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瑕疵设立 原则承认主义 原则否认主义 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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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瑕疵设立的法律效力分析
8
作者 武庆阳 金富涵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13年第7期84-86,共3页
尽管瑕疵公司的存在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如果对其法律人格一味的给予否认,将会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继而阻碍社会资本的进一步流通。有鉴于此,世界各国都放弃了公司瑕疵设立无效的做法,转而寻求其它方法以允许瑕疵公... 尽管瑕疵公司的存在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但如果对其法律人格一味的给予否认,将会给利害关系人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害,继而阻碍社会资本的进一步流通。有鉴于此,世界各国都放弃了公司瑕疵设立无效的做法,转而寻求其它方法以允许瑕疵公司的继续存在。对于经济发展正处于高速增长期的我国来说,对瑕疵公司采取"原则有效,例外否认"的态度更加具有非常紧迫的现实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司瑕疵设立 法律效力 原则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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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政府承认与继承的界定与原则 被引量:3
9
作者 罗国强 《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83-91,共9页
对特殊政府承认与继承的概念和原则作出界定并将其适用于国际实践,乃是关于政府承认与继承的国际法理论在新时代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国际法理论亟待创新与突破的一个微观节点。特殊政府承认是指当国家领土没有发生变更,而其政府... 对特殊政府承认与继承的概念和原则作出界定并将其适用于国际实践,乃是关于政府承认与继承的国际法理论在新时代进一步发展的需要,也是中国国际法理论亟待创新与突破的一个微观节点。特殊政府承认是指当国家领土没有发生变更,而其政府在以非宪法的方式进行新旧更迭的过程中,因对国家领土的有效控制未能100%地实现而出现程度不同的僵持局面时所产生的对政府的承认的问题。有效控制原则和旨在解决法律上承认问题的不承认原则乃是解决涉及特殊政府承认问题的特殊原则。特殊政府继承是指国家领土没有发生变更、政府更迭因有效控制未能100%地实现而产生程度不同的僵局,从而旧政府代表国家参加国际关系的资格以及其所承受的国际权利义务根据实际控制的具体情况分别转移给内部斗争各方的局面。部分继承原则和实际控制原则乃是解决涉及特殊政府继承问题的特殊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特殊政府承认 特殊政府继承 有效控制原则 承认原则 部分继承原则 实际控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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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海峡两岸金融监管合作法律壁垒初探 被引量:1
10
作者 邱思萍 林霞 《湖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4期62-65,共4页
目前,海峡两岸金融监管机构合作进入了实质阶段,但是海峡两岸的金融法律制度仍未与之相配套,其中金融监管体制的差异成为了海峡两岸金融监管合作的最主要法律壁垒。海峡两岸金融监管机构应借鉴欧盟金融服务法推行相互承认原则的成功经验... 目前,海峡两岸金融监管机构合作进入了实质阶段,但是海峡两岸的金融法律制度仍未与之相配套,其中金融监管体制的差异成为了海峡两岸金融监管合作的最主要法律壁垒。海峡两岸金融监管机构应借鉴欧盟金融服务法推行相互承认原则的成功经验,确定海峡两岸金融监管合作的原则,进而整合海峡两岸金融法律制度,以消除金融监管合作中的法律壁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峡两岸 金融监管合作制度 相互承认原则 法律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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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金融法律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11
作者 郭晓果 《行政与法》 2001年第5期49-51,共3页
欧盟单一金融市场的建立,必将对中国产生深远影响,有助于中国制定对欧盟的金融战略。中国经济要融入欧盟金融市场,必须采用机智的措施,既尊重欧盟的金融法律制度,又能够灵活、有效地开拓市场,从而最大限度地从欧盟金融市场一体化... 欧盟单一金融市场的建立,必将对中国产生深远影响,有助于中国制定对欧盟的金融战略。中国经济要融入欧盟金融市场,必须采用机智的措施,既尊重欧盟的金融法律制度,又能够灵活、有效地开拓市场,从而最大限度地从欧盟金融市场一体化及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中获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欧盟 金融法律制度 中国 单一金融市场 协调原则 相互承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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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跨境有组织犯罪比较研究——以欧洲区域刑事合作机制为视角
12
作者 米潇 《信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3年第3期28-31,共4页
以"双重犯罪"为基本原则的传统国际刑事互助模式已经落后于打击跨境有组织犯罪的现实要求。欧盟的新型区域刑事合作机制,对我国两岸四地的区域制度构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 有组织犯罪 双重犯罪原则 互相承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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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时代欧盟技术标准化的三轨制
13
作者 陈淑梅 《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 2004年第7期13-14,共2页
关键词 全球化 欧盟 标准化 相互承认原则 CE标志 技术性贸易壁垒 第三方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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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独立审计规范的国际化
14
作者 孙喜平 《湖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1年第2期31-34,共4页
独立审计规范国际化的可能性、障碍、基本原则和基本思路。
关键词 独立审计规范 国际化 障碍 积极促进原则 区域优先原则 承认差别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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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逮捕令及其对我国区际移交逃犯的启示 被引量:6
15
作者 高秀东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73-76,共4页
欧洲逮捕令是在欧盟范围内取代引渡制度而施行的一种逮捕和移交逃犯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新模式。它的理论基础是相互承认原则。欧洲逮捕令是对传统引渡制度的变革和创新,它取消了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对特定性原则进行限制适用,对严重犯... 欧洲逮捕令是在欧盟范围内取代引渡制度而施行的一种逮捕和移交逃犯的国际刑事司法合作新模式。它的理论基础是相互承认原则。欧洲逮捕令是对传统引渡制度的变革和创新,它取消了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对特定性原则进行限制适用,对严重犯罪取消双重犯罪原则,在程序上更为简化快捷。它对我国建立便捷高效的区际移交逃犯制度具有很好的启示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欧洲逮捕令 相互承认原则 引渡 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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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台湾旅行法》对国际法的违反 被引量:5
16
作者 罗国强 《比较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185-198,共14页
《台湾旅行法》在立法思路上和《与台湾关系法》一脉相承,在立法特点上与之相仿,但同时该法意欲颠覆和突破《与台湾关系法》上的某些原有概念和限制,本质上是对《与台湾关系法》的试探性突破和隐性违反。该法较之《与台湾关系法》更加... 《台湾旅行法》在立法思路上和《与台湾关系法》一脉相承,在立法特点上与之相仿,但同时该法意欲颠覆和突破《与台湾关系法》上的某些原有概念和限制,本质上是对《与台湾关系法》的试探性突破和隐性违反。该法较之《与台湾关系法》更加明显地违反了国际法,其对国家承认和政府承认刻意混淆,对不承认义务有意忽视和背离,对双边条约规定的对台事实上交往内容与方式进一步违反。该法的法律实效难以充分实现,因其不仅会遇到跟《与台湾关系法》类似的困难,而且必然面临着更大的法律障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台湾旅行法》 《与台湾关系法》国际法 承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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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保险市场一体化的法律问题
17
作者 温树英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04年第1期106-112,共7页
为实现建立单一保险市场的目的 ,欧共体理事会分阶段地分别在非寿险和寿险业务方面发布了一系列不同的指令。指令不仅涉及保险公司授权条件和保险业务条件的协调 ,而且涉及分支机构的设立、跨境服务的通知程序、信息的强制提供、保险合... 为实现建立单一保险市场的目的 ,欧共体理事会分阶段地分别在非寿险和寿险业务方面发布了一系列不同的指令。指令不仅涉及保险公司授权条件和保险业务条件的协调 ,而且涉及分支机构的设立、跨境服务的通知程序、信息的强制提供、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等与设立权利和提供服务自由有关的规定 ,以及总机构位于共同体外的保险公司的代表处和分支机构等。相互承认原则、母国控制原则、最低限度的协调原则是欧盟保险市场一体化的主要法律原则。在保险服务贸易自由化方面 ,欧盟采纳的是共同市场的方法。就保险服务指令的未来发展而言 ,可以说 ,法典化是其必然趋势。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欧盟 保险市场 法律原则 保险业务 技术储备 保险合同 相互承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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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罗马规约》对国家“不愿意”管辖的判定标准及我国的担忧 被引量:1
18
作者 朱丹 《中国刑事法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106-115,共10页
我国认为《罗马规约》第17条第2款关于国家"不愿意"管辖的判断标准过于主观,国际刑事法院会因此成为凌驾于国内法院之上的"上诉法院"。分析我国立场的关键在于对《规约》中"国际法承认的正当程序原则"的... 我国认为《罗马规约》第17条第2款关于国家"不愿意"管辖的判断标准过于主观,国际刑事法院会因此成为凌驾于国内法院之上的"上诉法院"。分析我国立场的关键在于对《规约》中"国际法承认的正当程序原则"的解释与适用。如果国际刑事法院在实践中将国内诉讼对当事人国际人权公约所载权利尤其是公正审判权的保障情况纳入其审查范围,就不但会混淆其与国际人权条约机构的不同职能,而且会加深我国对其成为"上诉法院"的担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不愿意”管辖 国际法承认的正当程序原则 公正审判权 上诉法院 国际人权条约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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