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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原始意图与法律解释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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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健傑(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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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波士顿大学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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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律方法》
2020年第3期-,共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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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华东政法大学“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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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作为一种目的解释,意向论以立法意图为解释依据,在立法、司法、执法层面,意向论的支持者主张意向解释应当不受限制。然而,纯粹的意向解释存在不少难以弥合的问题:例如,缺乏充分的理论依据;难以全面反映立法者意图;不同的立法者意图之间容易产生矛盾等等。为此,目的解释应当被进行重构,需以法律规范本身的意义为解释依据,并将基于正当理由的意向解释正式写入法律,从而避免立法意图的二元冲突。而能否提升法律适用的道义性是衡量目的解释正当与否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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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原始意图
目的解释
意向共识
正当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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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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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原始意图、对抗主义和非解释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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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叶捷(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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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都灵大学法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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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律方法》
2022年第2期45-66,共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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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从讨论作为解释方法的“原旨主义”开始,指出制宪者的意图是解释中的“主导因素”。首先,将它与非解释主义的方法进行对比。其次,将“解释”本身作为工具来描述含义产生的社会实践,重点关注三个特殊的历史背景:亚历山大、经院哲学和解释学的“诞生”。主要为了说明“本质主义者”把“含义”的概念作为解释“意识形态”中的关键因素。这种讨论是重新评价当前对其的批判,以及介绍解释和使用文本之间区别。再次,将考古学作为解释性实践的根本替代方法。最后,破除解释主义和非解释主义之间的对立,提出一种复杂的基于对解释主义讽刺性滥用,以及将解释框架界定为对立博弈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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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原始意图
宪法解释
对抗主义
解释主义
非解释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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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0
[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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