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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书面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后复议机关依法应如何处理的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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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卢建华 《法制与经济》 2007年第11X期11-12,共2页
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书面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后复议机关应如何处理,《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最高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解释》对此均未作出规定。被申请人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与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 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书面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后复议机关应如何处理,《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最高法院关于行政诉讼法解释》对此均未作出规定。被申请人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与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不同,此时复议机关如果继续审理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无法律依据,被申请人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亦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立法精神,复议机关正确的做法应当是终止行政复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撤销具体行政行为 复议机关 终止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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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具体行政行为机关和复议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关系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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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郑六一 《黄山学院学报》 2006年第6期85-86,共2页
原具体行政行为机关和复议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关系和地位是一个没有引起人们关注的问题。我国现行有关法律规定也存在缺陷和不足。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机关和复议机关都应参加到行政诉讼中去。
关键词 具体行政行为机关 复议机关 行政诉讼 关系 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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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第51条规定之反思与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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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章志远 《法治论丛(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年第4期15-19,共5页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 5 1条的规定存在诸多难以解释清楚的问题 ,必须在分析被告改变原行政行为利弊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修正。
关键词 行政诉讼法 第51条 修正 被告 撤诉 “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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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置的焦点:经复议案件被告规则修改检讨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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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毕洪海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77-90,共14页
2014年《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围绕复议机关就维持决定是否作被告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最终采取了以复议机关和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模式,但是修法过程中的讨论存在三个焦点的错位。第一是将被告规则与行政复议的功能联系在一起... 2014年《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围绕复议机关就维持决定是否作被告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最终采取了以复议机关和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模式,但是修法过程中的讨论存在三个焦点的错位。第一是将被告规则与行政复议的功能联系在一起;第二是将被告规则与行政诉讼的程序标的联系在一起;第三是将被告规则与行政复议的构造联系在一起。除了极端的情形,行政复议本身的行政性并不会决定经复议案件被告规则的确立,而是会影响行政复议功能的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改革主要在于复议构造的变化,而行政诉讼被告规则应该回归基础和常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复议机关 原行政行为 复议决定 程序标的 行政复议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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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撤销自身所作行政行为的控制问题思考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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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巍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1999年第5期102-105,共4页
关键词 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机关 撤销权 原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 撤销行政行为 控制问题 行政行为的撤销 行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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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议不作为时被告确定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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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勇华 《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 2005年第1期78-79,共2页
因《若干解释》第22条规定的粗化,复议机关不作为时,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和复议不作为行为均不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被告的问题引起了当今学界的争议。文章通过分析认为如果对两行为均不服提起诉讼,在复议非终局裁决时应当以诉求为根... 因《若干解释》第22条规定的粗化,复议机关不作为时,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和复议不作为行为均不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被告的问题引起了当今学界的争议。文章通过分析认为如果对两行为均不服提起诉讼,在复议非终局裁决时应当以诉求为根据确定被告,复议终局裁决时则只能以复议机关为被告起诉终局不作为行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具体行政行为 复议不作为 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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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行政机关的自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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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管理》 1999年第15期27-27,共1页
关键词 行政机关的监督 自我监督 行政机关 当事人 行政决定 法国 原行政行为 提出申诉 领导关系 上级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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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答复是否具有可诉性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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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敏韬 《工商行政管理》 2004年第22期47-48,共2页
关键词 可诉性 具体行政行为 工商机关 原行政行为 权利义务 工商局 《信访条例》 行政诉讼法》 利害关系人 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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