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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徒县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县乡分级管理试点的做法与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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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学超 江春梅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 2001年第4期20-21,共2页
我县地处长江中下游,环绕镇江市区,总人口38万人,农业人口33万人。我县1997年开始恢复保健型合作医疗。1999年试行县、乡分级管理的合作医疗保险,即县级实施大病统筹,乡级实施保健型合作医疗。投保资金规定分别存于县、乡合管办专用账户... 我县地处长江中下游,环绕镇江市区,总人口38万人,农业人口33万人。我县1997年开始恢复保健型合作医疗。1999年试行县、乡分级管理的合作医疗保险,即县级实施大病统筹,乡级实施保健型合作医疗。投保资金规定分别存于县、乡合管办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参保人员患病在村卫生室就诊,享有免交挂号、诊金、注射等三费;在卫生院就诊,享受减免各种检查费的10%;住院时,其医药费总费用在1000元以上,享受10%~50%的补偿,全年最高可补偿1万元。我县上会、西六、高桥三乡(镇)进行了第一批试点。本文主要对此种模式进行总结分析,以便进一步完善,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 1.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合作医疗 县乡分级管理 江苏 丹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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