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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县司法处职员薪酬考——以档案资料为中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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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志民 《江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2期136-148,156,共14页
县司法处是1936年至1949年间南京国民政府县级基层的司法机构,虽名为县级法院的过渡机关,但直到南京国民政府败退大陆前夕,依然占据着司法体系末端的大半壁江山。县司法处职员的薪酬待遇,是目前研究中的盲点。从专题档案来看,县司法处... 县司法处是1936年至1949年间南京国民政府县级基层的司法机构,虽名为县级法院的过渡机关,但直到南京国民政府败退大陆前夕,依然占据着司法体系末端的大半壁江山。县司法处职员的薪酬待遇,是目前研究中的盲点。从专题档案来看,县司法处职员的薪酬是变动的。以当时当地的物价指数、米价及其他日常生活用品价格的变动为参照,县司法处职员的实际生活水平呈现从滑落到回升的轨迹。史实表明了赣省动荡时局中基层司法人员的无奈与普通个体生存的艰辛。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县司法处 职员 俸薪 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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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县级司法体制之变迁——以江西省为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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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志民 《东南司法评论》 2018年第1期459-475,共17页
民国时期,县级司法体制以县知事兼理司法为主流,体现了行政兼理司法的巨大历史惯性,而审检所、司法公署,尤其是县司法处制度的实施,则反映了民元以来司法和行政分离的制度理想顽强成长的历史轨迹。以江西省县级司法体制变迁为个案,我们... 民国时期,县级司法体制以县知事兼理司法为主流,体现了行政兼理司法的巨大历史惯性,而审检所、司法公署,尤其是县司法处制度的实施,则反映了民元以来司法和行政分离的制度理想顽强成长的历史轨迹。以江西省县级司法体制变迁为个案,我们可以从历史的细微之处探讨民国时期县级司法体制的嬗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独立 审检所 司法公署 县司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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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通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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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 2021年第9期F0004-F0004,共1页
该档案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通令,行文时间为中华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九月一日,正文竖排,共计1300余字,事由为通令各高等分庭庭长、各县司法处处长、地方法院院长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并加强今后工作制度。正文右下侧钤有朱文"陕甘... 该档案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通令,行文时间为中华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九月一日,正文竖排,共计1300余字,事由为通令各高等分庭庭长、各县司法处处长、地方法院院长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并加强今后工作制度。正文右下侧钤有朱文"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印",落款有时任院长马锡五、副院长乔松山的署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 法院院长 马锡五 分庭 档案系 中华民国 县司法处 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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