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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拥有两处宅基地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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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配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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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农家之友》
2003年第4期50-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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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编辑同志:我与父母在1989年分家另立户头,并经批准修建了一套住房。父母去世后,我于今年将父母原宅拆除盖新居。事隔数月,本村村委会经研究,决定收回我原住宅基地土地使用权,并报乡人民政府、县国土局。该局认为我拥有两处宅基地属违法,作出处理决定,限我在两个月内,将原宅基地建筑物和附属物全部清理掉,并完全恢复耕地面貌。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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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土地管理法》
农村村民
宅基地面积
县土管理部门
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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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3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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