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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行为中昏醉侵权责任研究--以其他参与者责任为视角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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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怡帆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0年第5期53-58,共6页
在对共同饮酒引发的侵权案件中其他参与者的责任作出讨论的时候,应当将共同吸毒和滥用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纳入,构成共同行为中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陷入昏醉状态后的侵权责任体系,包括昏醉者自身遭受损害以及陷入昏醉状态后侵害他人者两... 在对共同饮酒引发的侵权案件中其他参与者的责任作出讨论的时候,应当将共同吸毒和滥用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纳入,构成共同行为中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陷入昏醉状态后的侵权责任体系,包括昏醉者自身遭受损害以及陷入昏醉状态后侵害他人者两种情况。分析参与者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时,将共同行为本身与注意义务的履行区分开,厘清何种行为构成“因”。预见可能性是因果关系与过错认定的基础,也是裁判中归责于参与者的关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行为 昏醉状态 参与者责任 预见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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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货主播的营销参与者责任——兼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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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纤颖 《民商法争鸣》 2022年第1期173-182,共10页
在新经济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直播带货的购物模式得到普及,带货主播在直播购物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营销作用。作为营销参与者,一旦商品在后续使用过程中侵害了人身财产权益,带货主播应当承担相应的营销参与者责任。目前在我国法律中尚未... 在新经济迅速发展的大背景下,直播带货的购物模式得到普及,带货主播在直播购物过程中起到了关键的营销作用。作为营销参与者,一旦商品在后续使用过程中侵害了人身财产权益,带货主播应当承担相应的营销参与者责任。目前在我国法律中尚未涉及该责任,从2020年开始实施的《网络直播营销活动行为规范》和即将出台的行业标准会对直播购物进行规制,但仍需进行必要的细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带货主播 营销参与者责任 侵权责任
原文传递
公众参与司法的责任追究机制研究——基于主体的类型化分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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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群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CAS 2019年第11期102-110,共9页
权利行使的正当性和妥当性是公众参与司法必须直面责任追究问题的法理维度;重公众参与者责任、轻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重笼统式责任的素描、轻类型化精准责任的细分,是公众参与司法必须直面责任追究问题的现实维度。对公众参与... 权利行使的正当性和妥当性是公众参与司法必须直面责任追究问题的法理维度;重公众参与者责任、轻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重笼统式责任的素描、轻类型化精准责任的细分,是公众参与司法必须直面责任追究问题的现实维度。对公众参与者的责任追究机制应当区分决策型参与者、咨询型参与者和监督型参与者并匹配不同的责任形式和内容;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机制,不仅要有道德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责任阶梯,还要形成从司法机关到司法工作人员的主体责任链;对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机制应坚持轻轻重重的原则,除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行为由司法机关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作出提出纠正意见、公开通报等处罚外,还要特别发挥刑罚手段在其中的威慑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适用 公众参与 主体类型化 公众参与者责任 其他参与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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