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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风险社会视阈下物联网金融监管制度构建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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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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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西南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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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8期131-137,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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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金融安全法制保障研究”(2017M622953)
2017年重庆市博士后科研项目特别资助“‘一带一路’建设中国金融安全法制保障研究”(Xm2017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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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物联网金融是在人工智能时代、大数据背景下,依托于物联网技术,以金融媒介为平台,实现资金流、物资流和信息流高度融合的一种现代新型金融模式,是以互联网金融为基础的高级阶段。物联网金融以其去中心化、去担保化和信息共享化的特点,真正发挥了服务于实体经济作用,也促进了我国普惠金融的发展。但根据风险社会现代化自反性理论,任何新技术和新制度都将有可能给国家、社会和个人带来不确定风险,物联网金融也毫不例外。物联网金融采用大数据技术将世界万物互联互融,但由于物联网金融的服务创新性、市场同质性和工具多样性有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对此物联网金融监管制度的构建应该坚持宏观审慎监管理念,以保障金融安全为目标,采用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协调下的“双向合作监管模式”,对物联网金融数据进行穿透式监管,明确物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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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风险社会
物联网金融
双向合作监管模式
穿透式金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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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F490.6
[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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