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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级中烟工业公司试行双向持股模式改革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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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林大安 《湖南烟草》 2009年第S1期324-330,共7页
双向持股又称相互持股或交叉持股是指在不同的企业之间互相参股,以达到某种特殊目的的现象。今年5月16日,广东中烟和广西中烟在广州签订跨省联合重组协议,双方股权结构采取中国烟草总公司控股、协议双方实行双向持股模式。两广签署跨省... 双向持股又称相互持股或交叉持股是指在不同的企业之间互相参股,以达到某种特殊目的的现象。今年5月16日,广东中烟和广西中烟在广州签订跨省联合重组协议,双方股权结构采取中国烟草总公司控股、协议双方实行双向持股模式。两广签署跨省联合重组协议标志着中国烟草行业继工商分离,以省为单位组建省级中烟工业公司之后,以跨省重组为核心的新一轮改革迈出了实质性步伐。虽然两广重组的实际效果可能在短时间内难以彰显,但采取双向持股的模式将对其它企业推进跨省联合重组提供导向作用。笔者试就企业实行双向持股作出以下分析与思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双向持股 烟草改革 联合重组 工商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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