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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污染环境罪因果关系司法认定困境及路径探寻——因果关系双层次理论之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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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小彪 李红蕾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2期79-91,共13页
近年来,污染环境犯罪呈常态化发展趋势,但污染环境罪因果关系的认定面临诸多困难,导致许多污染环境犯罪并未受到相应的刑事惩罚。以“污染环境罪”和“因果关系”为关键词确定232份刑事一审判决文书为样本并进行多角度实证分析,发现污... 近年来,污染环境犯罪呈常态化发展趋势,但污染环境罪因果关系的认定面临诸多困难,导致许多污染环境犯罪并未受到相应的刑事惩罚。以“污染环境罪”和“因果关系”为关键词确定232份刑事一审判决文书为样本并进行多角度实证分析,发现污染环境案件因果关系具有特殊性,在理论供给、认定技术等方面存在诸多认定困境。基于此,笔者提倡因果关系双层次理论,采用疫学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标准,科学建构污染环境罪因果关系认定路径,并就其关键问题提出可行性对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污染环境罪 因果关系双层次性 疫学因果关系理论 原因力标准 认定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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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行医罪因果关系的司法认定——基于双层因果关系判断模式的展开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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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曹波 文小丽 《中国卫生法制》 2022年第3期67-72,共6页
非法行医罪向来是我国危害医疗卫生秩序犯罪中的重点罪名。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司法实务中对于非法行医罪的行为主体、入罪的危害结果基本形成共识,但在非法行医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认定上,基本只依据医疗鉴定机构给出的鉴定意见判... 非法行医罪向来是我国危害医疗卫生秩序犯罪中的重点罪名。经过20多年的发展,司法实务中对于非法行医罪的行为主体、入罪的危害结果基本形成共识,但在非法行医行为与危害结果的因果关系认定上,基本只依据医疗鉴定机构给出的鉴定意见判断。医学鉴定意见虽能帮助法官判断非法行医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因果关系,却无法规范审查结果的客观可归责性。非法行医罪因果关系的司法认定,应当采用从归因到归责的双层因果关系判断模式。在归因层面以条件说等因果关系学说为基础,疫学因果关系理论为补充判断行为与结果之间是否存在事实因果关系。以此为基础,根据客观归责理论的三项规则,通过分别审查医疗行为是否创设法所不容许的医疗危险、医疗行为所创设的医疗危险是否实现以及结果是否在非法行医罪构成要件射程之内,判断危害结果的客观可归责性。非法行医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在归因层面具有事实因果关系,在归责层面具有客观可归责性时,才能肯定具备非法行医罪因果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非法行医罪 因果关系 客观归责理论 双层因果关系判断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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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美法系双层次因果关系之借鉴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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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文昊 郭自力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2016年第3期115-121,共7页
英美刑法在因果关系的认定上采双层次模式,先进行事实因果判断,再进行法律因果判断。事实因果判断以but-for原则为核心,在"并行因果关系"和不当扩张处罚范围的场合应当分别采用NESS标准和实质因素标准进行修正。法律因果判断... 英美刑法在因果关系的认定上采双层次模式,先进行事实因果判断,再进行法律因果判断。事实因果判断以but-for原则为核心,在"并行因果关系"和不当扩张处罚范围的场合应当分别采用NESS标准和实质因素标准进行修正。法律因果判断以"近因"为核心,旨在考察行为发生结果的盖然性和介入因素造成结果的盖然性比较。预见说有主观归罪嫌疑,观念说过于抽象,政策说将行为人作为工具看待,它们均存在缺陷,只能作为判断"近因"的考察因素。英美法系的双层次因果关系判断相比大陆法系的因果关系理论逻辑清晰,渗透主观要素,实用主义色彩明显,值得大陆法系刑法理论借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双层因果关系 英美法系 NESS标准 but-for 近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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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刑法因果关系的地位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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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少平 梅伯澄 《淮阴工学院学报》 CAS 2007年第4期41-43,共3页
研究刑法因果关系应当跨越哲学上的因果关系理论,不能简单地把哲学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嫁接到刑法中的因果关系上,因为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更具有法律的特性,法律性是刑法因果关系的本质特征,其中包涵着立法者的价值评判,具有认识因素。
关键词 刑法因果关系 事实因果关系 法律因果关系 双层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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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关系判断的司法实况——以78个司法判例为样本的分析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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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汪东升 《刑事法判解》 2014年第1期108-136,共29页
本文通过具体案例考察了因果关系判断的司法实况,得出如下因果关系的司法判断规则:客观自然条件和特殊体质都不应影响因果关系的判断;被害人自主行为介入的,阻断先前行为因果关系,被害人被迫行为介入的,不影响因果关系成立;介入第三人... 本文通过具体案例考察了因果关系判断的司法实况,得出如下因果关系的司法判断规则:客观自然条件和特殊体质都不应影响因果关系的判断;被害人自主行为介入的,阻断先前行为因果关系,被害人被迫行为介入的,不影响因果关系成立;介入第三人行为时,如果第三人行为不能独立地引发危害结果的,先前行为的因果关系成立,如果第三人行为能独立引起危害结果的发生,则先前行为的因果关系不成立;正常的自然因素介入,其危险性不足以独立地引发严重危害后果,最终危险的实现没有超出一般人认识经验,因果关系成立;异常自然因素的介入提前实现或引发更高的风险,能独立引起危害结果,因果关系不成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因果关系 司法判断规则 双层因果关系 相当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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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责任之法律完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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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平奇 《证券法律评论》 2015年第1期121-132,共12页
证券虚假陈述是对'自由竞争'的一种破坏,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应当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回归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点。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性质应为侵权责任;我国证券法应对诱空性虚假陈述进行增设,引进双层因果关系理... 证券虚假陈述是对'自由竞争'的一种破坏,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应当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回归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点。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性质应为侵权责任;我国证券法应对诱空性虚假陈述进行增设,引进双层因果关系理论进行认定;当前的证券侵权民事诉讼前置程序设置应当予以取消或为证据规则所代替;'重大性'认定宜采用法定主义,并辅以'补充公开'原则,明文规定以'影响投资者决策'标准作为衡量列举未尽信息之标准,并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责任 诱空性虚假陈述 双层因果关系 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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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修改背景下虚假陈述民事责任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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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平奇 《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 2015年第2期61-67,共7页
证券虚假陈述是对"自由竞争"的一种破坏,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应当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回归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点。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性质应为侵权责任;我国证券法应对诱空性虚假陈述进行增设,引进双层因果关系... 证券虚假陈述是对"自由竞争"的一种破坏,虚假陈述民事责任应当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强投资者的信心,回归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点。虚假陈述民事责任性质应为侵权责任;我国证券法应对诱空性虚假陈述进行增设,引进双层因果关系理论进行认定;当前的证券侵权民事诉讼前置程序设置应当予以取消或以证据规则代替之;"重大性"认定宜采用法定主义,并辅以"补充公开"原则,明文规定以"影响投资者决策"标准作为衡量列举未尽信息之标准,并赋予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侵权责任 诱空性虚假陈述 双层因果关系 前置程序 “影响投资者决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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