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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子公司董事“双重效忠义务”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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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孙思佳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0年第1期34-37,共4页
在跨国公司中,兼任董事或连锁董事的情况经常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董事如何履行义务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它一方面涉及到子公司的经济利益,涉及到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另一方面也关涉到母公司全球战略和公司集团整体利益... 在跨国公司中,兼任董事或连锁董事的情况经常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董事如何履行义务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它一方面涉及到子公司的经济利益,涉及到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和债权人利益的保护,另一方面也关涉到母公司全球战略和公司集团整体利益的维护。笔者认为,随着公司经营实践的日益发展和需要,对跨国公司子公司董事义务的界定更加应当尊重跨国公司的经济现实。本文通过对一些国家立法和判例的比较,对在我国的跨国公司子公司董事义务的定位及完善提出立法建议,以期适应公司实践发展的需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跨国公司 子公司 董事 双重效忠义务 经济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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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有双重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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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崔文 《山东农机化》 2015年第4期48-48,共1页
案例:王明六岁时,父母通过法院离了婚,王明被判由母亲抚养。离婚不久后,王明的母亲在热心人的撮合下,带着王明与林某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王明长大成家后,已丧失劳动能力的林某要求王明履行赡养义务,每月给付350元生活费,但遭到王明反... 案例:王明六岁时,父母通过法院离了婚,王明被判由母亲抚养。离婚不久后,王明的母亲在热心人的撮合下,带着王明与林某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王明长大成家后,已丧失劳动能力的林某要求王明履行赡养义务,每月给付350元生活费,但遭到王明反对。王明认为自己的亲生父亲虽然与母亲离了婚,但每月都足额支付了抚养费,尽了抚养义务,所以应该由自己来赡养,而自己不可能赡养两个父亲。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继子女 双重赡养义务 《婚姻法》 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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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奠,礼仪还是权利?——基于中西历史文化传统角度的考察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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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吉涛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11期134-138,共5页
祭奠是权利吗?如果是,又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权利?针对这一问题,目前学界在理论上尚未形成统一认识,且现有的分析均建立在抽象的逻辑和推理基础之上。因而从历史文化传统的角度对祭奠进行再考察、再审视无疑是十分必要的。从西方历史文化... 祭奠是权利吗?如果是,又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权利?针对这一问题,目前学界在理论上尚未形成统一认识,且现有的分析均建立在抽象的逻辑和推理基础之上。因而从历史文化传统的角度对祭奠进行再考察、再审视无疑是十分必要的。从西方历史文化语境看,祭奠主要是一种自然权利。从中国历史文化语境看,祭奠不仅是一种伦理义务而且还是一种法定义务。进入近代后,受西方法律理念的影响,祭奠的法律属性开始历史性地嬗变,向现代化转变并最终成为一种权利。从历史文化的角度考察法律现象,对弄清当下一些纠缠不清的法律问题,对法治建设是大有裨益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祭奠 自然权利 双重义务 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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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纠纷类型分析——基于广东省中山市的现状分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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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梁文生 《广播电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4期3-11,共9页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如何认定,在法律领域存在着模糊性。从户口和履行义务两个标准出发,基于广东省中山市的司法实践,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纠纷分类,结合现有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对不同类型纠纷予以法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如何认定,在法律领域存在着模糊性。从户口和履行义务两个标准出发,基于广东省中山市的司法实践,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纠纷分类,结合现有法律法规和地方规章对不同类型纠纷予以法律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此为出发点,综合全国各地的经验,可以归纳出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判断标准具有两在原理,即"原则—授权"标准与"户口+履行义务"双重标准。今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面临的问题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自治范围如何界定,其成员权认定标准如何与居住制度适应,成员权纠纷的可诉性急需解决,成员权"股份化"的合理性需要进一步论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权益纠纷 类型 “原则—授权”标准 “户口+履行义务双重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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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法中公民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之解读 被引量: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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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吴鹏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3期143-145,共3页
中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公民的受教育权利和义务,实际上包括国家和公民之间在义务教育阶段和非义务教育阶段所存在的双重权利义务关系。
关键词 受教育权 受教育义务 双重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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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县扩权改革对地区义务教育投入差距的影响——基于河南省的改革实践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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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海利 《教育发展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1-10,共10页
本文利用2000-2012年河南省108个县(市)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方法对强县扩权改革在地区义务教育投入差距方面的成效进行了严谨的科学检验。实证结果表明,强县扩权改革并没有显著增加扩权县(市)的生均义务教育预算内支出额,也没有逆转... 本文利用2000-2012年河南省108个县(市)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方法对强县扩权改革在地区义务教育投入差距方面的成效进行了严谨的科学检验。实证结果表明,强县扩权改革并没有显著增加扩权县(市)的生均义务教育预算内支出额,也没有逆转原有的义务教育投入地区差距。原因在于,强县扩权改革对义务教育投入产生了两股作用方向截然相反的力量:一股力量扩大了强县与非强县的义务教育投入差距,力量的源泉在于改革带来扩权县(市)本级财政能力相对未改革县(市)得到快速增加;另一股力量缩小了改革县(市)与未改革县市的义务教育投入差距,主要源泉在于强县扩权改革后,统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上移。相对未扩权的经济弱县,扩权县(市)获得了更少的净转移支付额。整体而言,强县扩权改革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没有起到积极作用。对此,应强调公平正义的政府治理理念,将强县扩权上升为扩权强县,同时完善义务教育投入新机制,进一步规范中央和省级政府投入责任,将有助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战略目标的实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强县扩权改革 义务教育投入双重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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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姓名权的行政法双重保护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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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锦波 《行政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5期135-148,共14页
公民姓名权,是指公民所享有的自由决定、使用或变更自身姓名而不受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的权利。对于公民姓名权,行政机关负有消极不干预和积极促进的双重保护义务。一方面,作为一项基本权利,公民姓名权原则上不受行政权的任意干预;只... 公民姓名权,是指公民所享有的自由决定、使用或变更自身姓名而不受他人干涉、盗用和假冒的权利。对于公民姓名权,行政机关负有消极不干预和积极促进的双重保护义务。一方面,作为一项基本权利,公民姓名权原则上不受行政权的任意干预;只有在公民姓名权的行使妨碍公共利益的实现时,行政机关方有介入的空间。然而,此时行政机关对公民姓名权行使的干涉,仍旧受到由法律保留原则、比例原则和行政程序正当原则所构成的阶层化原则体系的限制。另一方面,行政机关还担负有增进公民姓名权实现的积极义务:对于公民合法行使姓名权的行为,行政机关不但应当认真履行协助公民完成姓名登记或变更的法定职责,保证公民姓名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还应当切实维护公民的姓名保有权,并在公民姓名权受到侵害时提供救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民姓名权 公共利益 行政机关的双重保护义务 行政机关的消极义务 行政机关的积极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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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信托“董事受托人”行为标准研究——公司利益与受益人利益衡量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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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石慧荣 明朗朗 《河北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9期14-30,共17页
董事受托人承担着对公司与对受益人的双重信义义务。董事受托人的职责履行充斥着公司利益与受益人利益,两者并不总是对立的——引入公平义务,允许信托事务执行中的公司利益考量,充分兼顾并公平对待双方利益;两者的冲突也一触即发——承... 董事受托人承担着对公司与对受益人的双重信义义务。董事受托人的职责履行充斥着公司利益与受益人利益,两者并不总是对立的——引入公平义务,允许信托事务执行中的公司利益考量,充分兼顾并公平对待双方利益;两者的冲突也一触即发——承认但限制公司利益优先,最大程度保护受益人利益,寻求双方的理性而微妙平衡。董事受托人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经理人,其行为标准的厘定具有防范未然的价值,亦满足破冰职业经理人两难困境定纷止争的现实需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股权信托 董事受托人 双重信义义务 利益衡量 职业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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