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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双重地权:土地国有下的农民土地财产权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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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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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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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广东经济管理学院学报》
2005年第1期19-22,36,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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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0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立项课题"推进城镇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社会安置模式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课题编号:04BJY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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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2003年8月29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标志着中国的农村土地制度变革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期。这部法律强化稳定了现行的土地制度,但并没有对土地制度变革中的现存问题提出新的解决办法。本文认为,现存问题的难点在于,处理好国家、集体和农民之间围绕着土地剩余索取权的争议,甚至严重的冲突,归根结底是利益之争;问题的根源在于,现行的有关农村土地制度中“农民集体所有”的产权安排存在着“产权残缺”等障碍;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合理借鉴历史上的佃主和佃户双重产权主体的土地产权制(田面权和田底权相分离),剥离介于国家和农民之间的集体产权主体地位,明确赋予农民土地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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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双重地权
土地国有
集体产权
土地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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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double land ownership, State ownership of land, collective property right, land property r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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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32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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