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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健全中国特色反垄断执法与金融监管良性互动的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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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焦津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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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证监会法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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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市场监管研究》
2024年第8期37-41,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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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传统反垄断的观点认为,对于金融市场这类高度受监管的领域,《反垄断法》不适用。但随着各国经济金融不断发展,反垄断与金融监管逐渐交融。特别是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世界各国反垄断与金融监管之间的协同关系愈加密切,成为后危机时代金融监管改革的重要内容。美国、欧盟、英国等国家和地区反垄断机构针对金融市场的各类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执法行动,有力维护了金融稳定,助力市场信心的恢复,保护了金融消费者的利益。我国应把完善金融领域反垄断执法体制机制作为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以完善体制机制为引领,加强金融领域反垄断体制机制的顶层设计;健全金融领域反垄断执法的法治保障,强化金融领域反垄断监管执法力度,加大对金融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典型重大案件的查处力度,推进金融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金融强国建设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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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金融反垄断
反垄断与行业监管
执法体制机制
中国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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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294
[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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