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1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反垄断损害赔偿责任研究 被引量:1
1
作者 张骏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第1期53-58,共6页
反垄断损害赔偿责任与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有着明显的区别。两者有着截然不同的目的:两者的构成要件,比如主体、归责的意思状态、能引致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范围、损害的认定、损害的计算等方面差异明显;两者的实现方式,如管辖的法院、公权... 反垄断损害赔偿责任与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有着明显的区别。两者有着截然不同的目的:两者的构成要件,比如主体、归责的意思状态、能引致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范围、损害的认定、损害的计算等方面差异明显;两者的实现方式,如管辖的法院、公权力的介入程度及诉讼时效等方面也有所区分。但是,我国现行的《反垄断法》第五十条对反垄断损害赔偿的规定却极为简单,并且以民法作为依据,这显然会影响到反垄断法的实施效果。因此,应当在《反垄断法》中明确规定反垄断损害赔偿责任和确定我国反垄断赔偿的合适赔偿倍率,即三倍赔偿模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垄断 反垄断损害赔偿责任 民事损害赔偿
下载PDF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