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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中国反恐认定法律制度之完善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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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戚建刚
郭永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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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中心研究院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应急法研究所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边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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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云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3期14-20,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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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2015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中国反恐怖主义立法研究”(项目号:CLS2015C29)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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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反恐认定法律制度是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基础。中国反恐认定法律制度在认定主体、认定标准、认定程序、认定效力以及救济和监督方面均存不足,面临合法性危机。借鉴国外成熟经验,结合中国实践,中国反恐认定制度的具体内容应该包括:在行政认定构造中发挥司法机关的结构性功能;以"恐怖行为"为基础完善认定标准;以启动认定、审查核实、公布名单等三个环节为核心内容规范认定程序;明确反恐认定的综合性法律效力及其有效期间;将行政认定纳入司法审查以拓展救济路径,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功能,完善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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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反恐认定
认定标准
认定程序
行政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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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631
[政治法律—中外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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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反恐行政认定行为的不可诉性商榷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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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戚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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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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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外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976-991,共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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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本文获得国家社科基金2017年度重点课题“环境风险治理工具的行政法进路研究”(项目编号:17AAFX013)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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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将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做出的反恐行政认定行为规定为不可诉行为的做法值得商榷。从行为性质来分析,反恐行政认定行为不属于国家行为,也不符合终局行政裁决行为的法律特征,而是一种影响被认定的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权利或义务的行政确认行为,理应具有可诉性。将反恐行政认定行为规定为不可诉行为与诸多域外奉行反恐行政认定模式国家的立(司)法例相背,也不符合该项制度的现实与未来发展趋势之所需。立法者应当适时修改《反恐怖主义法》相关条款,将反恐行政认定行为纳入司法审查范围,作为可诉行为来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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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反恐怖主义法》
反恐行政认定
不可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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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Anti-Terrorism Law
Anti-Terrorism Administrative Affirmation
Non-justici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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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2.14
[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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