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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冢”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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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顾春军 《文化遗产》 CSSCI 2016年第2期46-54,共9页
发冢也就是掘墓,是中国历史上一种丑陋的社会现象,但历代不绝如缕,探究这种现象的由来,就是和儒家意识形态主导下的厚葬观紧密相关:为了获取陪葬品,盗墓者往往铤而走险。其次,发冢往往与复仇、有违社会公德、风水、厌胜制敌等有关。为... 发冢也就是掘墓,是中国历史上一种丑陋的社会现象,但历代不绝如缕,探究这种现象的由来,就是和儒家意识形态主导下的厚葬观紧密相关:为了获取陪葬品,盗墓者往往铤而走险。其次,发冢往往与复仇、有违社会公德、风水、厌胜制敌等有关。为了避免被发冢,下葬者采取了加固、密葬、专人看守、甚至使用巫术中的咒语等方法。对于这种伤风败俗有违社会稳定及秩序的行为,历代王朝的管理者一方面在道德上予以谴责,另一方面从法规上予以严惩。考察发冢及其形成的原因,可以认识到古代社会的丧葬观,检讨传统文化的礼制及法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发冢 厚葬 措施 礼制 法律 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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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发冢”犯罪类型研究——以《刑案汇览》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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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小丹 《经济师》 2010年第9期129-130,共2页
清代《刑案汇览》之发冢案例所涉及的犯罪行为形形色色,包括毁损尸体的行为、不当的丧葬行为、破坏风水的行为、破坏棺椁的行为和从死者身上不义获利的行为,绝非盗墓这一种犯罪行为所能涵盖。因此,"发冢"并不等同于"盗墓... 清代《刑案汇览》之发冢案例所涉及的犯罪行为形形色色,包括毁损尸体的行为、不当的丧葬行为、破坏风水的行为、破坏棺椁的行为和从死者身上不义获利的行为,绝非盗墓这一种犯罪行为所能涵盖。因此,"发冢"并不等同于"盗墓"。清代刑律对不同类型的"发冢"均科以重刑,反映出中国古人"慎终追远"、"视死如生"的文化观念。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发冢 刑案汇览 犯罪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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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发冢”律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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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聪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9年第1期115-119,共5页
"发冢"作为一条律文由来久远。在清代,该律及相关的律文解释构成对社会存在已久的盗墓及侵犯逝者的种种现象的完整规制,笔者结合《刑案汇览》中的"发冢"案件事例,旨在将涉及"发冢"律文的解释著作进行解读... "发冢"作为一条律文由来久远。在清代,该律及相关的律文解释构成对社会存在已久的盗墓及侵犯逝者的种种现象的完整规制,笔者结合《刑案汇览》中的"发冢"案件事例,旨在将涉及"发冢"律文的解释著作进行解读,形塑出清代"发冢"律的整体架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清代 发冢 刑案汇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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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毁尸之惩:从观念基础到制度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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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鄂 《法律史评论》 2023年第3期82-100,共19页
清律“发冢”条有关“残毁死尸”规定的形成,既受到魂魄二分观的影响,也与其对前朝相关立法规定的沿袭有关。根据犯罪者与尸主关系的不同,清律“发冢”条对凡人之间、一般亲属之间以及夫妇之间发生的残毁死尸犯罪,各有不同的处罚原则。... 清律“发冢”条有关“残毁死尸”规定的形成,既受到魂魄二分观的影响,也与其对前朝相关立法规定的沿袭有关。根据犯罪者与尸主关系的不同,清律“发冢”条对凡人之间、一般亲属之间以及夫妇之间发生的残毁死尸犯罪,各有不同的处罚原则。通过对不同身份死尸的等差保护,“发冢”条将确保每个人生前与他人在社会、政治以及家庭生活中的尊卑、贵贱、长幼之等差关系延续于死后,进而将礼教所要求的伦理关系从平面的生者之间拓展到立体的生死之间,直至代代相续。通过保护死尸实现等差关系的代际传承,也正是这一伦常条款与其他制约生者之间伦常关系的清律条款最大的区别所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清律例 发冢”条 残毁死尸 礼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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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宋人的文物保护意识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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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鹿军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04年第7期102-105,共4页
在宋朝社会,伴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科举制出现了平民化的倾向。佛教的因果报应学说及儒家的忠孝观念,这些都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金石学在这一时期获得了极大的发展,成为近代考古事业的萌芽。伴随着宋朝社会经济文化事业高度发... 在宋朝社会,伴随着政治经济的发展,科举制出现了平民化的倾向。佛教的因果报应学说及儒家的忠孝观念,这些都对当时的社会产生了极大的影响,金石学在这一时期获得了极大的发展,成为近代考古事业的萌芽。伴随着宋朝社会经济文化事业高度发展,特别是金石学的发展,在当时社会出现了文物保护意识的萌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文物保护意识 宋朝 文物 埋藏物 金石学 发冢 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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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武将牛知业墓志及相关问题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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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朝云 梁彩蕊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1期100-105,128,共7页
现藏于河南省孟津县文管会的牛知业墓志,详细记述了五代后梁武将牛知业的世系、仕宦、卒葬、姻亲等情况。牛知业本人史书无传,此墓志可补史阙。牛知业墓志文与其父牛存节墓志相互印证,可作为新旧《五代史》中《牛存节传》的旁证。墓志... 现藏于河南省孟津县文管会的牛知业墓志,详细记述了五代后梁武将牛知业的世系、仕宦、卒葬、姻亲等情况。牛知业本人史书无传,此墓志可补史阙。牛知业墓志文与其父牛存节墓志相互印证,可作为新旧《五代史》中《牛存节传》的旁证。墓志文详细记载了志主牛知业的戎马生涯,牛知业在中央和地方军事系统中皆任要职,其仕宦履历可为研究后梁兵制提供比较全面系统的学术参考。墓志文所载牛知业西征收复宁州之事,与颂德碑《刺史牛公建修衙之记碑》相结合,是研究宁州之战以及重建宁州城等相关事宜的重要史料。墓志文中关于牛氏一族坟茔被盗毁的记载,对于考察五代发冢问题也颇有助益。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牛知业 墓志 后梁兵制 宁州之战 发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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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律例》盗行为之阶段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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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谢晶 《现代法治研究》 2020年第2期27-39,共13页
《大清律例》盗律体系中,有类似于现代刑法学中关于"犯罪的特殊形态"的划分,区分"未成盗"与"已成盗",律典对"未成盗"处罚的前提是"已行",但实践中对"已行"之前的"预... 《大清律例》盗律体系中,有类似于现代刑法学中关于"犯罪的特殊形态"的划分,区分"未成盗"与"已成盗",律典对"未成盗"处罚的前提是"已行",但实践中对"已行"之前的"预备"阶段也可能进行处罚。盗行为导致的事主失足身死及窘迫自尽会加重对行为人的处罚,但不能用现代刑法学中的结果加重犯理论简单比拟。发冢行为虽较普通盗行为特殊,在处罚上亦是行为程度愈深而愈重。古今法律具体规则不尽相同,但均符合"罪行越大,绞架越高"的原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大清律例 盗律 犯罪的特殊形态 结果加重犯 发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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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事三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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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济夫 《岷峨诗稿》 2008年第2期17-18,共2页
关键词 冼夫人庙 伏波将军 唐胄 发冢 石榴红 户部侍郎 议礼 琼台 中大 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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