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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双一流工科高校发明专利转让特征研究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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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慎金花
李祎茜
张更平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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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同济大学图书馆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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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图书馆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12期91-99,118,共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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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本文旨在发现工科高校技术转让规律,为该类高校专利管理与运营提供决策支持,进而提升我国高校技术成果转化水平,盘活无形资产,打通创新链与产业链。本文以“双一流工科高校”的发明专利为研究对象,使用大为Innojoy专利检索与分析平台获取了51所双一流工科高校1999年至2018年间的发明专利申请数据,分析了发明专利转让现状、转让专利时间特征、转让专利合作特征及转让专利去向特征,揭示了工科高校专利转让的规律。研究发现双一流工科高校的发明专利申请量逐年攀升,但整体转让率仅有3.2%,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已转让专利呈现出明显的规律性:近九成专利在申请后的7年内首次发生转让;整体维持年限呈偏正态分布并有右长尾;合作申请专利仅占12.14%,校企合作为核心合作申请模式;企业是双一流工科高校专利转让的最主要去向,且双一流工科高校技术助力于全国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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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双一流工科高校
发明专利转让
时滞
合作特性
技术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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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Double first-class engineering universities
Invention patent transfer
Time lag
Cooperation characteristics
Technology f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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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644
[文化科学—高等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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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美国职务发明预先转让协议的考察与启示
被引量: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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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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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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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科学管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期105-107,120,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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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职务发明预先转让协议作为一种职务发明约定权属模式,为美国企业所创设并在司法实践中被认可,有效地降低了职务发明转让的交易成本,促进了职务发明成果的转化运用。但是,雇员合法权益受损和反共有的问题滋生等一系列制度运行风险也与之相伴而生。因此,我国应该借鉴美国职务发明预先转让协议的运行经验,明确职务发明约定归属的效力优先性,促进职务发明约定归属的内容多元性,保证职务发明约定归属的范围合理性,以重构职务发明约定归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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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职务发明
发明预先转让协议
发明预先转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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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Employee Invention
Pre-invention assignment agreement
Pre-invention assignment clau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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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305
[文化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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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美、德职务发明制度中的“厚雇主主义”趋势及其借鉴
被引量: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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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和育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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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北京知识产权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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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知识产权》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1期115-121,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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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4BFX101)
北京市教委科研共建项目"以北京司法实践为中心的专利侵权抗辩研究"(2013年)
北京化工大学"优势学科新增长点"学科提升计划(YS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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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美国、德国职务发明制度发展进路不同,但历史大趋势都走向了厚雇主主义。这至少证伪了厚雇员主义命题。我国职务发明制度三十多年来的变迁,总体上也趋向厚雇主主义。但近来《专利法》有关条款的修改有明显的厚雇员主义倾向,有违背历史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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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厚雇主主义
发明前转让协议
额外报酬
职务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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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pro-employers doctrine
pre-invention agreement
reward outside salary
employee inven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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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3.4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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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发明大王”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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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代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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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情报科研学报》
1993年第3期9-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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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南京理工大学的王卫东.是暖道空调专业的毕业生。工作以来,他拥有上百项发明.其中17项先后获得国家专利.有“发明大王”的美称。然而.在他的发明成果推广和转让过程中,却屡屡受挫、常常被骗,种种遭遇.使他陷入新旧体制转轨的困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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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发明转让
专利转让
专利法
专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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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G306.3
[文化科学]
D923.42
[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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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高校教师私自转化科技创新成果的新对策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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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杨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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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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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中国发明与专利》
2016年第5期68-75,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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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有资产管理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影响研究(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编号:2013GXS4D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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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高校教师私自转化科技创新成果问题是引发高校科技创新成果流失的一个重要原因。但是高校和教师之间的纵向隶属关系常阻碍高校通过侵权法获得救济,现有的行政处分和确认之诉等处罚方式难以有效遏制教师私自转化科技创新成果的行为。高校教师的私自转化行为一直处于行政法、专利法、科技成果转化法的"缝隙"之中。面对立法规定缺失、司法制裁无力的窘境,高校仅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管理难以有效维护自身有关职务发明的相关权益。对此,我国立法机关与高校应借鉴德国、美国等国家的立法思想与法律制度,尝试建立报告通知、前发明转让协议(pre-invention assignment agreement)、未实施科技创新成果权属再分配等制度,进一步有效遏制高校教师私自转化科技创新成果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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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校教师
科技创新成果
报告通知义务
前发明转让协议
权属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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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TQ522.65
[化学工程—煤化学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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