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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从法律法规变迁谈《网络安全法》与电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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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戴士剑
李小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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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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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信息安全研究》
2017年第9期846-859,共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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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中国法学会部级基金项目(CLS(2016)C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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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网络安全法》的正式实施,是我国信息系统保护的一件大事。一方面,它从国家战略安全的高度来规范和管理信息网络,另一方面,它也从微观上对每一个参与者的言行进行约束,实现了对信息网络立体的全方位的规范,这也是人类步入信息社会,信息网络从高大上的专用系统,走进人们日常工作生活发展的必然。同时,《网络安全法》的立法,也体现了单纯一部法律从传统的国内管理层面,上升到了国与国之间的对抗这一更高的层面,这也是涉及信息网络管理的根本核心。值此之际,梳理我国信息网络法律法规的发展历程,并对电子数据证据的核心本质进行质析,提出"沉默的现场知情人"、"正确理解和区分人的行为与机器的行为"、"信息网络的系统性"、"物质交换原理"和"解读,而不是创造数据"等观念,以正视听,就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并进而指出,电子数据取证产业是一个与时俱进的快速发展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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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网络安全法
电子数据
计算机取证
犯罪现场
取证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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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ybersecurity law
electronic data
computer forensics
crime scene
forensics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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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TP309
[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系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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