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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既遂标准研究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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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邹瑛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第6期66-71,共6页
索取型受贿和收受型受贿在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上的差异,导致了二者犯罪既遂认定标准的不同。应当以阶段行为说作为受贿罪既遂认定标准,即在收受型受贿中,以行为人取得他人贿赂行为作为犯罪既遂认定标准,而在索取型受贿中,则以行为人向他... 索取型受贿和收受型受贿在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上的差异,导致了二者犯罪既遂认定标准的不同。应当以阶段行为说作为受贿罪既遂认定标准,即在收受型受贿中,以行为人取得他人贿赂行为作为犯罪既遂认定标准,而在索取型受贿中,则以行为人向他人索取贿赂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既遂的认定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受贿罪既遂 阶段行为说 法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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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银行卡型受贿罪犯罪既遂认定的思考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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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陶松兵 邓城家 《广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8年第4期40-47,共8页
司法实践中认定收受银行卡型受贿罪的既遂与未遂存在一定的混乱,在认定受贿罪既遂上采用形式主义:第一,将形式既遂实质未遂的情形认定为既遂;第二,将实质既遂形式未遂的情形认定为未遂。亚洲国家及地区中关于受贿罪既遂的认定,主要有两... 司法实践中认定收受银行卡型受贿罪的既遂与未遂存在一定的混乱,在认定受贿罪既遂上采用形式主义:第一,将形式既遂实质未遂的情形认定为既遂;第二,将实质既遂形式未遂的情形认定为未遂。亚洲国家及地区中关于受贿罪既遂的认定,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以我国大陆地区为代表,规定收受贿赂才构成受贿罪(既遂);另一种以日本、我国台湾、澳门地区为代表,不区分既遂与未遂,仅向他人表达受贿的意图而尚未实际取得贿赂的,也构成受贿罪(既遂)。我国受贿罪中既遂的认定通说观点以实际收受财物为标准,不对收受贿赂与索贿作区分。所以在认定收受银行卡型受贿罪,应当视不同情况作区分审查,应以是否实质、有效控制银行卡存款作为判断受贿既遂的标准。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收受银行卡 占有 受贿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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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受贿罪的完善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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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旭东 《新疆职业大学学报》 2007年第3期83-86,共4页
我国刑法学界近年来对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收受行为的认定、既遂的标准等关键问题争议越来越大。为严厉打击受贿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建设和谐社会,有必要对受贿罪的有关规定予以完善。建议将受贿罪的客体修改为"廉洁义务... 我国刑法学界近年来对受贿罪的构成要件、收受行为的认定、既遂的标准等关键问题争议越来越大。为严厉打击受贿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建设和谐社会,有必要对受贿罪的有关规定予以完善。建议将受贿罪的客体修改为"廉洁义务";将主体范围进一步扩大;明确收受行为的范围和量刑标准;受贿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应当取决于受贿人是否实际收受了贿赂。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立法建议 廉洁义务 “从事公务” 贿赂 受贿罪既遂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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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受贿案件的法理与司法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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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文昊 《山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第2期19-25,共7页
处理收受银行卡案件的难题在于,在收受借记卡或者可透支信用卡但未使用的场合,既遂时点和数额如何确定。文章认为行为人收受借记卡的时刻为受贿罪的既遂,在维护责任主义的前提下,根据卡内的全部数额确定受贿数额。行为人收受可透支信用... 处理收受银行卡案件的难题在于,在收受借记卡或者可透支信用卡但未使用的场合,既遂时点和数额如何确定。文章认为行为人收受借记卡的时刻为受贿罪的既遂,在维护责任主义的前提下,根据卡内的全部数额确定受贿数额。行为人收受可透支信用卡而未使用的,不能认定犯罪既遂,也不能以透支限额计算数额。并且,由于受贿行为导致社会资源的不当使用,数额和使用方式与程度这两方面因素决定了受贿罪的轻重。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银行卡受贿 寻租 受贿罪既遂 受贿罪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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