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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单位受贿罪——兼评公安派出所能否成为该罪主体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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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康树华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11年第1期57-59,共3页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建立,单位受贿罪呈现出蔓延之势,严重破坏我国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具有较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尽管现行刑法中已设立专条规定了单位受贿罪,然而涉及单位受贿罪的许多问题,在实践中还需...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建立,单位受贿罪呈现出蔓延之势,严重破坏我国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具有较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尽管现行刑法中已设立专条规定了单位受贿罪,然而涉及单位受贿罪的许多问题,在实践中还需要进一步论证。构成单位受贿罪必须同时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及情节严重两个条件,缺一即不构成犯罪。公安派出所不能成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因为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单位受贿罪 单位受贿罪构成要件 单位受贿罪与非罪的界限 单位受贿罪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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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要件知识本土化视角下受贿罪的数额与情节新解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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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雷一鸣 《法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185-193,共9页
在以规范视角对构成要件认知机制及犯罪既遂概念进行重新审视的基础上可知,刑法第386条规定的"所得数额及情节"将转化为四种具体形式的"所得数额或者情节"成为基本受贿罪与加重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要素,且表征犯罪既遂... 在以规范视角对构成要件认知机制及犯罪既遂概念进行重新审视的基础上可知,刑法第386条规定的"所得数额及情节"将转化为四种具体形式的"所得数额或者情节"成为基本受贿罪与加重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要素,且表征犯罪既遂,使受贿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与加重构成要件仅能包摄犯罪既遂形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所得数额及情节 构成要件认知机制 犯罪既遂 受贿罪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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