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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魏晋南北朝及隋唐的监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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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葛生华 《兰州学刊》 CSSCI 1990年第5期71-76,共6页
中国封建社会的监察制度,在两汉时期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魏晋以后,随着封建制度的强化,进一步得到了加强和发展。如隋朝在中央专设御史台,作为全国官吏的最高监察机关;唐朝中央御史台下,分设三院,分察百官。这种监察制度,由于封... 中国封建社会的监察制度,在两汉时期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魏晋以后,随着封建制度的强化,进一步得到了加强和发展。如隋朝在中央专设御史台,作为全国官吏的最高监察机关;唐朝中央御史台下,分设三院,分察百官。这种监察制度,由于封建官吏的阶级局限,不可能完全实现,但是在维护封建集权的统治中,在惩治贪官、澄清吏治中,起到了积极的重要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监察制度 两汉时期 司宪大夫 监察机关 大理寺 薛存诚 谏官 内供奉 奏事 监察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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