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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人工智能司法安全风险的算法中心治理模式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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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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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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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83-94,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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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数字经济的刑事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建构研究”(项目批准号:21&ZD20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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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人工智能司法的本质是算法司法,法官后撤是人工智能司法的实践特征。算法正义不仅未对司法正义造成冲击,而且契合传统司法正义一以贯之的形式理性价值。在此基础上,人工智能司法的安全风险是算法正义指导下的程序风险、实体风险以及技术的固有风险。因此,以算法为中心的治理模式才是人工智能司法安全风险治理的理想模式与核心所在。面向人工智能司法的未来实践,可以围绕算法训练的数据、算法运算的模型以及算法输出的结果这三个维度,配合数据的安全与保护、模型的微调与优化以及结果的纠偏与校验等具体方案,构建“数据-模型-结果”三维一体的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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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形式理性
算法司法人工智能司法
风险治理
生成式人工智能
以算法为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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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formal rationality
algorithm in the judicial fields
AI in the judicial fields
risk governance
generative Al
algorithm-centr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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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F61
[政治法律—刑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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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我国司法人工智能建设的问题与应对
被引量: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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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程凡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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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法治战略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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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东方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119-130,共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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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司法领域已经开始出现人工智能的身影。在国家人工智能发展战略的号召下,我国司法机关纷纷建立了各自的人工智能办案系统。时至今日,人工智能建设在我国司法中已初具成效,大大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然而,人工智能在为司法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新问题。例如,人工智能辅助定位与全面发展如何平衡?如何避免人工智能建设陷入"法定证据制度"误区?如何防范司法数据造假与智能算法的暗箱操作?等问题都有待解决。通过立法建立司法工作者终审原则与证据审核制度,配合科学合理的鉴真规则和统一现代化司法数据库保障人工智能建设的全面发展。同时,培养算法监督专员,规范算法制度,透明决策过程,明确人工智能工作失误归责制度,加强司法员工素质培养与考核监督,进一步规范人工智能的司法运用,确保人工智能从事司法工作的客观与公正。不断完善我国司法机关人工智能建设,为早日实现人工智能强国梦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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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司法人工智能算法
人工智能办案系统
司法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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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6
[政治法律—法学]
TP18
[自动化与计算机技术—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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