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5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中国阶层分化与司法多边主义 被引量:5
1
作者 杨力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08年第6期23-30,共8页
当代中国阶层分化,需要现实司法转向关注更高质量的特殊正义及运作机制。其思维进路就是"司法多边主义",从理论上有三重内涵:多元化规则、必要的商谈和合法性检验。而这种司法多边主义立场,不仅有其理论依据,而且能从近30年... 当代中国阶层分化,需要现实司法转向关注更高质量的特殊正义及运作机制。其思维进路就是"司法多边主义",从理论上有三重内涵:多元化规则、必要的商谈和合法性检验。而这种司法多边主义立场,不仅有其理论依据,而且能从近30年司法理念流变中获得经验证成。此外,走出司法积极主义与司法消极主义之间的悖论困境,经由检视、商谈和细节配套避免法政策实施出现意外社会后果,以及在法官推动制度变革的现实与司法自我约束的角色之间加以调适,亦甚为必要。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阶层分化 司法多边主义 特殊正义
下载PDF
中国司法多边主义如何成为可能 被引量:2
2
作者 杨力 《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15-23,42,共10页
当代中国风险社会的新趋向,正在推动司法过程逐步转向关注于旨在实现更高质量的特殊正义及运作机制,司法多边主义理念是这一转向的关键所在。试图让司法多边主义成为可能,需要解决司法治理的修复性和协调性的问题。解决这两个难题,涉及... 当代中国风险社会的新趋向,正在推动司法过程逐步转向关注于旨在实现更高质量的特殊正义及运作机制,司法多边主义理念是这一转向的关键所在。试图让司法多边主义成为可能,需要解决司法治理的修复性和协调性的问题。解决这两个难题,涉及司法过程的基本程式装置的改良或更新,主要包括"去官僚化"斡旋、集团诉讼、协同审判和二次证明的引入和使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多边主义 风险社会 修复性和协调性 基本程式装置
下载PDF
风险社会下的新能动司法:司法多边主义构想 被引量:3
3
作者 杨力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1期12-19,共8页
目前,阶层分化成为中国社会结构变化的主流,其所产生的一些问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谓之风险社会并不过分。中国应对阶层分化带来的社会风险,需要跳出单纯地依赖立法和政策推动制度变革的思路,转向司法过程中以集约化的形式体现风险的具... 目前,阶层分化成为中国社会结构变化的主流,其所产生的一些问题可能造成严重后果,谓之风险社会并不过分。中国应对阶层分化带来的社会风险,需要跳出单纯地依赖立法和政策推动制度变革的思路,转向司法过程中以集约化的形式体现风险的具体案件,促使法官反思形成具有拘束力的裁判规则,有的放矢地针对复杂情境提供事前预防和事后救济的样板。这种新的能动司法理念,能够获得理论和历时经验的证成。为了实现案件中衡量各个阶层利益后的特殊正义,需要建立起能够真正获得社会公众的深刻认同的司法多边主义的立场,而形成的裁判规则应当是不具有造法性质但具有某种程度拘束力的解释性规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风险社会 新能动司法 司法多边主义 裁判规则
原文传递
国内法院解释条约的路径选择与优化生成 被引量:5
4
作者 吴卡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4期143-156,共14页
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内法院面临不断增长的条约解释与适用需求。与国际司法机构相比,国内法院在条约解释的类型、情形与规则等方面有特殊性。在对条约进行解释时,国内法院有国内与国际两条路径可供选择,在实践中呈现因条约、法院和时间而... 在全球化背景下,国内法院面临不断增长的条约解释与适用需求。与国际司法机构相比,国内法院在条约解释的类型、情形与规则等方面有特殊性。在对条约进行解释时,国内法院有国内与国际两条路径可供选择,在实践中呈现因条约、法院和时间而异的特点,其背后是各国法院在相关理论基础、司法理念和现实条件等方面存在差异。"一带一路"倡议要求我国法院在解释条约时选择国际路径。为此,我国法院可从观念产生到实践运用等方面对条约解释国际路径的整个生成过程进行优化:首先,提高对国际司法核心职能和《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条约解释规则的认知;其次,将明确援引与分步解释相结合,确保《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条约解释规则的形式援引与实质适用相统一;最后,通过适用相关外来资料或参与国际司法对话,支持《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条约解释规则的正确运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带一路” 条约解释 司法单边主义 司法多边主义
原文传递
最高法院的政治决策过程——以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为视角 被引量:1
5
作者 杨力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126-134,共9页
最高人民法院的政治决策往往产生悖论后果,是没有意识到政策推进可能产生的现实弊端,抑或对未曾预料或隐藏的实施成本给予足够的思量。最高法院的政治决策应当尽快完成社会功能的定位,沿着这个角度,可以发现中国乡村土地流转的决策中所... 最高人民法院的政治决策往往产生悖论后果,是没有意识到政策推进可能产生的现实弊端,抑或对未曾预料或隐藏的实施成本给予足够的思量。最高法院的政治决策应当尽快完成社会功能的定位,沿着这个角度,可以发现中国乡村土地流转的决策中所出现的若干问题。在此基础上,需要展开更为积极的政策评估,借入"垃圾箱决策理论"可以对存在的问题加以合理的解释。此外,面对政策评估垃圾箱式的决策过程,最高法院需要抛弃原有的单边主义理念,恰当地选择司法多边主义立场。基于这一立场的司法政治决策机制,在多元规则、沟通商谈和合法性检验三个维度上都亟待有所创新。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政治决策 垃圾箱决策理论 司法多边主义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