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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名北洋政府司法官考试制度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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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桂万先
施卫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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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
南京审计学院法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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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8年第5期101-106,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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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摘
清末民初,随着以司法独立和审检分立为特征的新式司法体制的逐步建立,培养新式司法人才成为一时急务。北洋政府时期为建立一支职业化的司法官队伍,在全国推行司法官考试制度,并通过颁布一系列法令,明确了考试负责机关、应试资格、考试科目以及考选程序,使司法官考试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从实践情况看,这一时期的司法官考试具有组织工作严密、考试内容全面、难度大、通过率低等特点。司法官考试的实行,推动了近代中国法律教育的兴起,促进了法律共同体的形成,对于民初司法权威的树立具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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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司法官考试制度
司法体制
北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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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D929
[政治法律—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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