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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案适用的清代表达及其当代价值——以清代“因秽语威逼人致死”司法成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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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栋 李梓睿 《江海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24年第3期181-189,共9页
清代“类案适用”是当代中国建立类案适用制度可资参照的重要“本土资源”,“权宜裁判”的司法模式以及在此模式下的比附加减是其制度性背景。清代“类案适用”分为两种情形:在适用具有法律渊源性质的成案时,实际适用的是因该司法成案... 清代“类案适用”是当代中国建立类案适用制度可资参照的重要“本土资源”,“权宜裁判”的司法模式以及在此模式下的比附加减是其制度性背景。清代“类案适用”分为两种情形:在适用具有法律渊源性质的成案时,实际适用的是因该司法成案而生成的相关成文法,属于援法定案范畴;而在适用不具有法律渊源性质的司法成案时,除去零星的援案定案样态,主导清中后期司法裁判的则是援案定法的样态,即在遇到疑难案件时通过援引成案以确定适用的法律。同时,这一样态也起到维持成文法适用的稳定与提供实质性判决理由的作用。清代“类案适用”的启示在于:在成文法制度下,应以援案定法为主导,并将部分典型且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及时上升为法律渊源,并加强各级法院之间在援法定案中的交流和讨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适用 司法成案 援法定 定法 因秽语威逼人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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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行政成案初探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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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关志国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7年第2期48-58,共11页
清代在司法成案之外,还有大量的行政成案。行政成案是在具体的行政过程中产生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案。从中央各部院到地方各级衙门都存有大量行政成案,这些成案对处理相关行政事务具有规范作用,在清代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中央... 清代在司法成案之外,还有大量的行政成案。行政成案是在具体的行政过程中产生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案。从中央各部院到地方各级衙门都存有大量行政成案,这些成案对处理相关行政事务具有规范作用,在清代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中央各部院积累的行政成案是则例编纂的基本渊源,是清代行政立法的基础。中央各部院的行政成案数量繁冗,成案之间多存在前后矛盾的情况,在具体的适用中出现了书吏玩法牟利的现象,极大地影响了正常的行政过程。针对这一情况,清廷在加强修纂则例的同时,也不断完善行政成案的清理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行政 司法成案 则例 部院 书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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