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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人民法院在司法改革试点中的地位与作用——基于司法改革典型案例的分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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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顾培东 吴红艳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22年第3期171-181,共11页
在“顶层设计”的同时,通过局部性“试点”尝试效果,积累经验,探索改革方案,已成为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策略和进路。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187个司法改革典型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不同层级法院在试点改革中的地位与作用并不相同。... 在“顶层设计”的同时,通过局部性“试点”尝试效果,积累经验,探索改革方案,已成为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策略和进路。通过对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187个司法改革典型案例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不同层级法院在试点改革中的地位与作用并不相同。相较于其他层级的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在试点改革中具有更为突出的地位。司法改革的试点可分为自发性改革试点、引导性改革试点、参与性改革试点三种类型,在这三种类型中,中级人民法院各有其特定的作用形态与方式。为更好发挥司法改革试点的作用,有必要进一步明确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试点改革枢纽的突出地位,将试点基本单元主要设定于中级人民法院层级,以中级人民法院为基础选择试点法院,尤其是突出省会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试点中的引领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改革试点 中级人民法院 枢纽地位 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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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程序法定原则对司法改革试点的保障和限制——以速裁程序改革试点为例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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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施珠妹 张姗姗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第4期16-26,共11页
司法改革试点是在突破既定法律规定,以试点为手段的推行体制或机制创新。改革试点要"依法"进行是程序法定原则的内在逻辑要求,以使司法改革试点能够涵盖形式合法性与实质合法性在内的整个合法性秩序。速裁试点程序作为司法领... 司法改革试点是在突破既定法律规定,以试点为手段的推行体制或机制创新。改革试点要"依法"进行是程序法定原则的内在逻辑要求,以使司法改革试点能够涵盖形式合法性与实质合法性在内的整个合法性秩序。速裁试点程序作为司法领域首例"试验性"立法,通过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授权决定的方式很好地解决了地方自主创新与试点合法性的矛盾。但是"试点"模式在实践中还不够完善,仍然存在许多问题,需要进行不断的修改与完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司法改革试点 制度创新 形式合法性 实质理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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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司法改革试点合法化路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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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刘辉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3年第5期126-136,共11页
近年来,实质合法的理由已难于应对对于刑事司法改革试点的质疑。实质合法性的判断标准是某种法外优位价值,而通过观察试点现象可以发现,刑事司法改革试点实际上处于多元价值语境中,有关试点的各种价值标准多向交织并不断碰撞和磨合,难... 近年来,实质合法的理由已难于应对对于刑事司法改革试点的质疑。实质合法性的判断标准是某种法外优位价值,而通过观察试点现象可以发现,刑事司法改革试点实际上处于多元价值语境中,有关试点的各种价值标准多向交织并不断碰撞和磨合,难以用某种优位价值予以评判,因此以实质合法理由来证成试点合法性欠缺说服力。而程序主义试点合法性理论可以为试点摆脱合法性危机提供路径选择。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司法改革试点 实质合法性 多元价值 程序主义 可接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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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分级试验改革中委托代理关系的逻辑展开——以司法试点改革为镜像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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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廖丽环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4期34-44,共11页
政策分级试验作为我国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中特殊治理技术,是以分权治理为体制基础,以委托代理关系为组织基础,将权力、资源与责任从中央到地方逐级下沉,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央地交往互动治理框架。司法试点改革作为政策分级试验在司法领域... 政策分级试验作为我国政策制定与执行过程中特殊治理技术,是以分权治理为体制基础,以委托代理关系为组织基础,将权力、资源与责任从中央到地方逐级下沉,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央地交往互动治理框架。司法试点改革作为政策分级试验在司法领域具体应用,其逻辑展开拓展至中央-最高法-地方各级法院三重关系,演变为复代理关系,并依托小组机制、示范机制、指标机制与传导机制盘活三类不同行动主体互动关系。从根本上而言,基于委托代理关系的政策分级试验标志着我国治理技术从总体性支配走向技术治理的转型,但仍面临地方治理内卷化与组织链条松散化治理难题,归咎于现阶段技术治理过于重视央地关系划分结果,而忽视央地关系划分规则。因此,政策分级试验作为维持央地委托代理关系的技术治理,应依循技术化原则,确立细分治理原则、问责治理原则与属地治理原则,以此推动央地关系未来转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政策分级试验 委托代理关系 司法试点改革 技术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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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制度的地方性试点改革 被引量: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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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郭松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194-208,共15页
地方司法机关围绕刑事诉讼制度进行的试点改革,其兴起并趋于活跃不是偶然的,而是中国特有的刑事司法环境所形塑出来的多种因素与多重机制综合作用的结果。由于这些试点改革由地方司法机关主导,所以,它们在具体的实施中表现出了一些体现... 地方司法机关围绕刑事诉讼制度进行的试点改革,其兴起并趋于活跃不是偶然的,而是中国特有的刑事司法环境所形塑出来的多种因素与多重机制综合作用的结果。由于这些试点改革由地方司法机关主导,所以,它们在具体的实施中表现出了一些体现中国司法管理与司法制度的运行特点。实践中各种类型的试点改革共享类似的制度逻辑,具有共通的内在特质。它们最大的价值在于可以充当全国层面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验室",为刑事诉讼立法提供实证依据与经验素材。作为一种高度技术化的法律改革活动,地方司法机关的试点改革存在诸多必须为我们所正视的技术缺陷。未来应该突破价值论的意识形态藩篱,采取有针对性的弥补措施,促进地方司法机关试点改革的发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刑事诉讼制度 地方司法机关 司法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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