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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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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第1期13-15,共3页
苏政发[2015]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军分区(警备区),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事关广大官兵切身利益,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对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 苏政发[2015]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军分区(警备区),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做好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事关广大官兵切身利益,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依法治国方略实施,对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援助 军民团结 部队凝聚力 军队建设 非战争军事行动 律师事务所 直属单位 律师协会 司法行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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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法院裁判、决定的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问题实析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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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米双鹏 《中国检察官》 2014年第20期34-36,共3页
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被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以下统称"非监禁刑")三种矫正人员被裁判、决定收监执行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发现漏罪或再次犯罪,应该撤销原判,数罪并罚而收监执行;二是严重违法或条件消失,被撤销非监禁刑,... 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被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以下统称"非监禁刑")三种矫正人员被裁判、决定收监执行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发现漏罪或再次犯罪,应该撤销原判,数罪并罚而收监执行;二是严重违法或条件消失,被撤销非监禁刑,予以收监执行。本文讨论第二种情形。异地法院裁判、决定的社区矫正人员收监执行问题,是指在裁判、决定非监禁刑的法院所在地与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不一致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收监执行 矫正人员 法院裁判 非监禁刑 暂予监外执行 撤销原判 司法 惠城区 指定管辖 司法行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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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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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业务文选》 2011年第37期33-34,共2页
1.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2011年10月29日公布3.自2011年10月29日起施行为了加强反恐怖工作,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特就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作如下决定:一、国... 1.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2011年10月29日公布3.自2011年10月29日起施行为了加强反恐怖工作,保障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特就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作如下决定:一、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坚决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严密防范、严厉惩治恐怖活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反恐怖 危害公共安全 社会秩序 国家安全 犯罪集团 重大财产损失 人员名单 严重社会危害 司法行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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