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4篇文章
< 1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司法审查介入高校与学生纠纷的范围:英国经验与中国困局 被引量:1
1
作者 刘虹豆 姚荣 《高教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2期66-74,共9页
英国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是法定的契约关系,围绕高校与学生的纠纷建立了全面的权利救济机制。其中,司法救济扮演着重要角色。与英国相比,我国司法审查介入公立高校与学生纠纷的范围(包括横向范围即受案范围与纵向范围即审查强度)并不... 英国高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是法定的契约关系,围绕高校与学生的纠纷建立了全面的权利救济机制。其中,司法救济扮演着重要角色。与英国相比,我国司法审查介入公立高校与学生纠纷的范围(包括横向范围即受案范围与纵向范围即审查强度)并不稳定且各地区差异较大,高校学生权利的司法救济缺乏稳定预期。在英国高校与学生的纠纷处理中,考虑到学术自治与诉讼成本、大学声誉等诸多因素,法院并不被作为理想的场所。而是通过校内申诉、独立裁决者办公室制度(OIA)处理校生纠纷,并力图将其作为诉讼的前置程序,鼓励运用协商、调解、仲裁等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ADR)。英国高校与学生纠纷解决的经验,启示中国公立高校建构浸润法治理性精神的大学治理体系;增强诉讼外其他法定权利救济制度的有效性;建立健全调解、协商等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构建类似于OIA机制功能的高等教育独立审查制度。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高校与学生纠纷 司法审查 契约关系 司法遵从 正当程序
下载PDF
一致解释原则的功能及适用要件 被引量:3
2
作者 彭岳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23年第2期207-224,共18页
作为成文法解释方法之一,国内法与国际法一致解释原则有助于促进国际条约在国内的实施。在对外开放的语境下,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分别针对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和涉外商事案件引入了一致解释原则,以在国内法层面履行国际条约义务。两类案件所... 作为成文法解释方法之一,国内法与国际法一致解释原则有助于促进国际条约在国内的实施。在对外开放的语境下,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分别针对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和涉外商事案件引入了一致解释原则,以在国内法层面履行国际条约义务。两类案件所涉一致解释原则的适用要件基本相同,但在规章能否阻却一致解释原则适用方面存在区别,从而对国际条约的国内适用产生重大影响。国际贸易行政案件参照适用规章有其合理性,但因法院过度关注WTO协定是否具有直接适用效力,疏于分析规章的合法有效性,致使一致解释原则与司法遵从原则之间的关系处于被遮蔽的状态。涉外商事案件中涉及的规章通常仅是裁判说理的依据,只有在规章内容涉及特定类型公序良俗时,才能有限地阻却一致解释原则的适用。基于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之理念,一致解释原则的适用应严格限制在涉外法律关系之中,并与条约的直接适用制度一道,构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条约国内实施法律体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一致解释原则 司法遵从原则 条约适用 涉外法治
原文传递
一致性解释原则在国际贸易行政案件中的适用 被引量:13
3
作者 彭岳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1期193-208,共16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规定了一致性解释原则,意图通过司法审查的方式促使行政行为符合国际条约特别是WTO协定的相关规定。出于国际主义政策考量,该原则要求国内法院承担职责,积极整合国内法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国际贸易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规定了一致性解释原则,意图通过司法审查的方式促使行政行为符合国际条约特别是WTO协定的相关规定。出于国际主义政策考量,该原则要求国内法院承担职责,积极整合国内法与国际法体系。司法实践表明,在条约适用、解释和履行制度尚不成熟的国内法语境下,中国法院通常回避适用一致性解释原则。即使在适用该原则的案件中,相关判决也因缺乏方法论意识而难有启示意义。究其原因,第9条项下的一致性解释原则片面强调国际主义理据,忽视了国内法体系中解释权限的分配现状。为切实发挥该原则的体系整合功能,实现国内法与国际法体系的良性互动,应将一致性解释原则嵌入司法遵从原则之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贸易行政案件 一致性解释原则 司法遵从原则 解释权限
原文传递
后凯洛时代作为征收理由的“公用”判断标准——以州法院的判决为线索
4
作者 刘玉姿 《公法研究》 CSSCI 2015年第1期72-128,共57页
联邦最高法院于2005年作出的凯洛诉新伦敦市案判决,无论在政治层面,还是在司法层面,都导致了广泛的反制运动,成为美国征收理论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例。本文主要以凯洛案后州法院判决的典型征收案件为线索,考察了州法院对待凯洛式... 联邦最高法院于2005年作出的凯洛诉新伦敦市案判决,无论在政治层面,还是在司法层面,都导致了广泛的反制运动,成为美国征收理论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例。本文主要以凯洛案后州法院判决的典型征收案件为线索,考察了州法院对待凯洛式征收的态度,并试图对这种司法回应作出解释,以期对中国的征收理论及实践有所启示。导言部分阐述了讨论后凯洛时代公用判断标准的必要性。凯洛案判决在美国引起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也为中国学术界普遍关注。凯洛案及由之延伸的征收案件对商业开发目的的讨论,对于解决中国征收发展中普遍存在的公共利益与商业开发之间的冲突有重要意义。第一部分介绍了凯洛案的基本案情、判决的主要内容及其导致的立法回应。联邦最高法院通过凯洛案确立了公用判断上极端遵从的司法审查路径,肯认纯粹以商业开发为目的的征收符合公用标准,并强调法院对幌子征收的审查。立法层面就此掀起了广泛反制,但事实上并未为公民财产权提供更好的保护,对凯洛式征收的反制仍然仰赖司法之手。第二部分描绘了后凯洛时代公用判断上的州法院图景。通过将州法院的征收判决类型化为直接否定凯洛式征收、限制凯洛式征收、普遍反制凯洛式征收的例外,本部分总结了后凯洛时代州法院在对待公用问题上的特点。第三部分结合前文所描述的州法院征收案件,对后凯洛时代的幌子征收问题作了详细阐述,并初步讨论了凯洛案判决以及理论上现有的幌子征收识别标准。第四部分分析了凯洛案之州司法回应的特点——衰败区征收与以商业开发为目的的征收之间的纠葛,以州法院典型案件中的"衰败"与"商业开发"之间的关系为线索,回顾了两者关系在司法及政治层面上的变迁。第五部分试图从分权原则和新司法联邦主义两个角度对后凯洛时代州法院的公用判断图景作一解释。分权原则影响了法院对司法遵从路径的选择,而新司法联邦主义则强调州法院可以通过解释州宪法为私有财产者提供更有力的保护。结语部分考察了后凯洛时代公用判断标准对中国的启示。公共利益作为对征收权的限制无法从理论上彻底理清,法院应当承担起判断公共利益的责任,而商业开发是否可以作为征收的目的之一,应当参酌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具体案件作出判断。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凯洛案 商业开发 司法遵从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