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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有限合伙基金“合伙份额权”的物权属性解析——现代金融组织体对传统物权理论和规则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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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文涛 龙翼飞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CSSCI 2010年第4期60-66,共7页
有限合伙人针对其持有的私募有限合伙基金合伙份额,享有合伙份额权,这类似于公司股东针对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股权。该合伙份额权是一项重要的个人财产权,具有物权属性,可以准用物权规则。有限合伙人基于该合伙份额享有收益和处分的权... 有限合伙人针对其持有的私募有限合伙基金合伙份额,享有合伙份额权,这类似于公司股东针对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股权。该合伙份额权是一项重要的个人财产权,具有物权属性,可以准用物权规则。有限合伙人基于该合伙份额享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体现了对投资者退出权利的保护和合伙份额交换价值的充分利用。现代金融组织体对传统物权理论提出了挑战,传统物权理论和规则同时对现代金融现象进行解释和回应。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私募有限合伙基金 合伙份额 物权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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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同共有中共有份额优先购买权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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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鹏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5期74-81,159,共8页
共同共有的客体并非单个的物,而是由若干物组成的整个"财产"。在共同共有中,也存在潜在"份额"的划分,如合伙财产中的合伙份额、共同继承遗产中的应继份。对于合伙财产份额的转让,不同立法例采取了松紧不同的做法,... 共同共有的客体并非单个的物,而是由若干物组成的整个"财产"。在共同共有中,也存在潜在"份额"的划分,如合伙财产中的合伙份额、共同继承遗产中的应继份。对于合伙财产份额的转让,不同立法例采取了松紧不同的做法,中国采取相对自由的立法政策,同时创造性地引入合伙财产份额转让时优先购买权制度。对于共同继承遗产中应继份的转让,各国立法例通说采取较为宽松的态度,且赋予应继份转让时其他共有人优先购买权。中国现行法律对于应继份的转让缺少明确规定,结合现实的国情和应继份财产价值的实现,中国应当效仿国际通行的立法例。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共同共有 合伙份额 应继份 共有份额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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